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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03-10 来源:访问量:【字体: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办公开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依法向社会公布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报告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宿迁市医疗保障局http://www.suqian.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91号便民方舟1号楼1105,邮政编码:223800,联系电话:84368555,传真:84368759,电子邮箱:sqsybj2019@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局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出发点,加大依法主动公开力度,深化与民互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及时主动向社会推送医疗保障领域工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医保工作实际,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今年以来主动公开医保局2021年工作计划、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医保政策、工作动态等282条信息,按月向市信息公开查阅点报送信息纸质和电子文本,方便群众上网或在查阅点进行查阅。公开形式丰富,就民生实事、医保基金监管阳光行动、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内容参与新闻发布会4次。政策解读力度加大,对本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均一一进行政策解读,采用一图看懂等方式,方便公众更好掌握理解有关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按照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共依法答复依申请公开1件。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宿迁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配备专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印发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等12项制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不断提升工作整体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注重做好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常规栏目的更新及维护工作;做好微信公众号宿迁医保运维工作,2021年共推送信息48期,推送文章315条,及时发布国家、省,市各类医保政策,为公众提供最新的政策及解读,订阅粉丝数超11万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按照省、市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公开2021年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保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5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未发生针对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宿迁市医疗保障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考核和监督等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完善;二是政策解读广度和深度还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力度还有一定差距。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积极改进,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考核指标,加强对县(区)医保局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二是狠抓工作落实。加强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三审工作制度,确保依法公开;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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