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全市全社会用电量105.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6%,高于全省4.1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四位。
从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96亿千瓦时,增长8.5%。第二产业用电量70.21亿千瓦时,增长13.6%;其中工业用电量69.66亿千瓦时,增长14.1%,占全社会用电量66.3%。第三产业用电量15.17亿千瓦时,增长16.5%。
从生活用电看,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7.68亿千瓦时,增长17.9%。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8.91亿千瓦时,增长25.1%;乡村居民生活用电量8.77亿千瓦时,增长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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