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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政策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1-08-11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可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如果属于原在公有制企业工作后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女参保人员还须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2006]67号)文件第十一七规定:“对于曾在原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五年)以上,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2年以上的女参保人员,可以选择50至55周岁之间任一周岁年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他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时方可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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