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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丢失委托他人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08-04
根据《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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