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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如何处罚?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10-08

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畜禽标识,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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