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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审批(核)事项“容缺受理”

发布日期: 2021-08-04 来源:访问量:【字体:

对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非关键要件,依企业信用状态采取容缺受理方式,申请人承诺在约定时限内补交所缺资料后即予以核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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