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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依法治河新模式
宿豫:“河长+检察长”共护绿水悠长

宿豫“河长+检察长”共护绿水悠长

发布日期: 2021-04-10来源: 宿迁网访问量:【字体:

宿迁网讯(记者洪磊通讯员张宁)4月6日上午,位于宿豫区大兴镇竹城桥马河沿岸一处违建厂房拆除到位,建筑垃圾即将清运完毕。在现场,宿豫区河长办、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大兴镇有关领导共同商讨马河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沿河两岸“四乱”现象不反弹、不回潮。

近期,竹城桥马河沿岸遗留的违建问题得到了全面解决。而这得益于宿豫区创新实施的“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是宿豫区纵深推进河长制工作,开启依法治河新模式的创新之举。”宿豫区水利局党委委员、河长办副主任高冉说,该区坚持创新驱动和需求导向,充分整合力量,通过河长办、检察院、属地政府“三方”联动,彻底整治“四乱”顽疾,高效完成省河长办交办的各项问题整改任务。

竹城桥马河沿岸违建未彻底整治前,河堤上有一处面积约400平方米临河房屋。经调查认定,该违章建筑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户主长期从事废旧轮胎切割作业,造成马河水体污染,属于散乱污作坊。

整治清理,势在必行。2月8日,宿豫区河长办收到上级交办单后,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检察机关,同时交办至大兴镇;3月1日,河长办与检察院联合行动,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商定整治方案;3月6日,大兴镇组织拆迁办、城管、水利、所属社区对现场进行实地丈量,并加强与户主沟通协调,引导当事人主动配合拆迁;期间,河长办与检察院多次赴现场与当事人沟通,依法进行释法说理;3月10日,违章建筑全部拆除到位,3月15日前完成销号工作……

河长遇上检察长,碧水清波迎来“检察蓝”,产生了良好的“化学反应”。高冉说,违建整治过程中,宿豫区通过发挥河长办统筹力量,借助检察系统监督力量,依托基层政府执行力量,形成了通力协作、联动处置的完整过程,是依法治河的有益尝试和生动实践。

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殷献满表示,区检察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深入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力促公益诉讼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有机结合,助推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开展。

“‘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让检察力量注入河湖保护管理,属地与相关部门同向发力、依法治河,促成了一批难度较大、遗留时间较长的‘四乱’问题有效解决。”大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卢开坤深有感触地说。

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认为,宿豫区创新实施的“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亮点突出、成效明显。

截至目前,省河长办交办宿豫区的四项问题整改任务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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