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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成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盟

泗洪成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盟

发布日期: 2021-04-08来源: 宿迁网访问量:【字体:

宿迁网讯 日前,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泗洪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出台《泗洪县未成年人联动司法保护工作意见》,并据此与该县教育、民政等14个职能部门建立未成年人联动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盟,旨在进一步统筹管理和科学配置可以支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各类资源,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精准处遇、专业帮教和全面保护。

搭建专业平台,夯实综合保护“堡垒”。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检察机关办案中心,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盟成员单位共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对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以及其他司法案件中的困难未成年人,转处分流开展观护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社会调查等工作。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还将借助宿迁市未成年人司法服务中心云平台,提供委托服务的预约、转处、反馈以及法治宣传、线索举报、社会服务等工作,拓宽线索发现渠道,提升司法社会化服务水平。

凝聚专业力量,汇集多方保护资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盟各成员单位明确联络员,由专人负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强化信息共享,各成员单位在工作中发现的保护线索、工作成效及问题研判等,及时通过云平台移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时,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盟通过内部挖潜或者外引专业社工的方式培育专业力量,组建全县未成年人司法社工库,登记具备从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资质的社工组织和人员,并出台定期培训、考核评估方案,健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性事务的薪酬保障、表彰奖励等配套保障机制,有效提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质量。

明确职责内容,规范联动保护流程。结合民法典、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盟明确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制定考核问责机制,强化履职意识。根据政法各部门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流程中可能涉及的事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盟以列举方式明确具体保护内容及办理期限、流程,包括一般犯罪预防、司法训诫、亲职教育、未成年人救助、入学安排、就业指导、民事维权、涉未综合治理等内容。(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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