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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五心”服务我承诺②宿迁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4-20 来源:访问量:【字体:

为提升市场主体和群众获得感,强化宣传并扩大《宿迁市优化营商环境“五心”服务承诺清单(2022年版)》的知晓度,速新闻开展线上系列解读活动,系列解读主题为“营商环境‘五心’服务我承诺”,结合服务承诺清单内容,陆续报道市各相关部门落实计划情况和具体举措。第二期,宿迁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耿静波就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问:市场监管部门在优化市场环境、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方面,今年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为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今年,我们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实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建立标准化住所(经营场所)数据库,建立健全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3月份,上线运行住所(经营场所)核验系统,在便利住所登记的同时,防范虚假住所登记风险。在住所核验基础上开展“一照多址”改革,符合条件的我市企业在其住所所在区域范围内、法定住所之外从事经营活动,可自主申请办理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机关向企业发放《经营场所备案通知书》,企业可以免予分支机构登记。

推进企业开办移动端应用,自主开发企业开办全链通微信小程序,5月底前,全面上线企业开办移动端申请服务,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从PC端向智能移动端延展,为申请人提供更多办理方式选择。

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范围,9月底前,将医保登记一并纳入“企业开办一件事”平台。企业设立登记完成后,企业设立登记信息即时推送至市医保登记业务系统,自动完成企业医保登记,申请人无需到医保政务服务窗口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元素电子化,6月底前,正式印发《宿迁市企业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电子印章和电子档案在企业开办等政务服务领域的深度应用,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中登记注册、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等相关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解决企业办事无法网上盖章难题,避免企业办理业务重复提交材料,减轻企业办事负担。

深化智慧商事登记制度改革,9月底前,完成与省市场监管登记系统对接,实现市场主体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条目规范化选择、地址标准数据库在线核验、申请人身份实名验证、制式文书自动生成、企业自备文书在线编辑等功能的线上智能引导、预审智能通过、审查智能提醒、快批秒办无人工干扰的登记新模式。

问:今年,市市场监管局在知识产权方面是如何激励企业创新,有些举措?

答:今年,我们主要是围绕政策文件的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上半年,我们将对上年度授权(注册)的发明专利、马德里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等给予一定的奖补,并拟于6—7月间,启动第四届市政府专利奖评选,对在专利转化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专利给予表彰奖励。同时,我们继续组织开展市级知识产权强企计划项目,初步考虑准备300万元左右专项资金实施知识产权强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和知识产权强链计划项目,提升企业和产业创新能力。

围绕知识产权保护。我们鼓励企业积极主动维权,对维权产生的诉讼费、公证费等给予一定补贴。同时我们还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构建重点产业链立体保护模式,对成效显著的知识产权非诉纠纷解决机构给予资金支持。

围绕中小企业融资。我们先后与民丰农商银行宿迁分行、中国银行宿迁分行等多家银行进行战略合作,共同打造知识产权金融惠企直通车品牌,鼓励金融机构通过质押中小企业专利权、商标权等向企业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今年计划支持不少于50户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贷款支持不低于7亿元。

围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我们着力打造便民利企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积极申请并筹建中国(宿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打造集专利预审、商标注册、转让许可等功能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并向重点县区、园区延伸服务功能,为基层和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便利化服务。

问:市场监管部门在综合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和激发市场活力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为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激发市场活力,我们今年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融合监管机制。全面贯彻执行省级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确保部门联合监管“能联尽联、应联必联”。积极探索部门联合监管新领域,在省级联合清单以外,探索实施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联合监管方式。

积极实施双随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现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双随机抽查,充分体现既“无事不扰”又“有事必查”。

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方式。充分运用非现场、远程视频等新型技术手段,实现无感式部门联合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由“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向“不进门、查多项事”转变。

问:我市在公平竞争审查方面,将实施哪些举措?

答:今年以来,我市在市县两级政府均已确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成市、县(区)二级政府覆盖。

一是调整了全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二是将推动市相关功能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三是推动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平竞争审查专业性和审查效能,保障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林雪梅  茆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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