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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加强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创建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784/2023-00335 分类 乡村振兴   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09-14
文号 宿农机〔2023〕18号 关键词 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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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创建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宿迁经开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按照立足大农业、面向现代化、发展新农机的主攻方向,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农业现代化建设、满足特色农业生产对机械化高质量需要的总体目标,聚焦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以补短板、强弱项、提效能为发力点,培育建设一批农机农艺融合发展、机具配置完整、机械化水平高的特色产业农机化示范基地(园区),引领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发展,推动全市农机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绿色智能转型升级。现就加强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创建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引十四五期间,各县区要按照10000个特色种养规模单位建设1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的目标要求,确定各地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的创建任务。2023年开始,各县区每年创建认定的示范基地(园区)数量不低于各县区总培育任务的30%

二、建设内容

各地要围绕选址科学、设施宜机、装备配套、机艺融合、机信融合、保障有力等方面,开展基地(园区)建设。

(一)选址科学,设施宜机。各地要按照着眼长远、合理布局的原则,在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区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点建设基地(园区),规模适度、相对集中。基地(园区)及配套设施要宜机化,田间地块整理到位,道路、沟渠、桥涵、排灌设施、温室大棚、果桑园、养殖设施等便于农机装备进出、作业、调头、转运等。

(二)备配套,机艺融合。各地要根据产业生产作业环节配置适宜的农业机械装备,覆盖农业生产全过程主要作业环节,兼顾产业平衡;优选宜机良种、适用装备、配套农艺及生产模式,形成机艺融合的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和技术规范。

(三)机信融合,保障有力。各地要优先推广先进适用、智能绿色农机装备与技术,提升基地(园区)智能农机装备和绿色环保农机装备应用水平。建设智能农机信息化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市级智慧农机管理服务平台的作用,实现基地(园区)农业生产作业精准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基地(园区)建有机库(棚),有专人对机具进行统一管理、维修。根据基地(园区)规模配置专业管理人员,聘请农机、农艺等专家。组织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和辅助人员进行培训。

三、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提高特色农机化示范基地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在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区进行布点建设示范基地(园区),在特色农机五个方面均要培育一批有代表性的典型实体各地农机业务科室要加强与蔬菜、畜牧、水产、林果等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统筹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分别围绕全市各产业生产经营主体全程机械化生产需求,将全程机械化列入条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统筹推进,指导示范基地(园区)配置全程机械化生产装备,开展全程机械化生产试验示范及装备技术操作培训,积极培育建设一批设施农业和果园、渔业、畜牧业等示范基地(园区)。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地要按照省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建设指引,采取差别化扶持政策,加强资金争取和统筹,集中资金打造一批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要积极利用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契机,从示范县创建项目中切块安排专项资金对特色农业生产示范基地进行培育,合理选点布点,加快建设进度;相关业务条线要将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列入行业项目实施内容统筹推进,加大示范基地信息化、智能化农机装备示范推广,打造以智能绿色农业机械装备与技术为支撑、智能绿色农业机械示范基地为依托的全市智能绿色农业机械示范推广应用模式,建成一批信息化、智能绿色农业机械示范蔬菜园圃、示范果园、示范渔场、示范牧场。

(三)加强考核评价。

加强对特色农业生产示范基地考核评价,是加大示范基地培育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特色农机示范基地建设的重要举措。市局根据省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粮食生产无人化农场和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建设指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宿迁情况,在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蔬菜、林果生产、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创建市级考评办法(详见附件)。各地在按照考核评价办法组织申报单位自评、县区审核推荐基础上,市级组织评价工作。

附件:宿迁市级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创建考评办法(试行)。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2023914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宿迁市级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创建考评办法(试行)

为加快实施我市农机化两大行动,推动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创建,市局制定了市级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创建考评办法有关要求如下:

一、建设要求。1.宿迁市级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建设分市级蔬菜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市级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市级畜禽养殖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市级水产养殖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四类;2.宿迁市级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参考相应特色农机化示范基地(园区)考评表(详见附件1-11-21-31-4)的考评内容进行创建。

二、申报流程。报单位对照建设要求和考评办法自主申报,自评达到考评要求后,将示范基地(园区)概况及下一步发展目标、考评表一式四份及相应的佐证材料、汇总表(附件1-5)、承诺书(附件1-6)等申报材料报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经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初审通过后,汇总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考核评价。遵循成熟一批、申报一批、考评一批的原则,县(区)农业农村部门需对照考评办法分批次或集中组织开展县(区)级初评,并于每年111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将成立考评小组,组织开展市级考评。

1-1.宿迁市级蔬菜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创建考核评分表

1-2.宿迁市级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创建考核评分表

1-3.宿迁市级畜禽养殖机械化示范基地创建考核评分表

1-4.宿迁市级水产养殖机械化示范基地创建考核评分表

1-5.宿迁市级特色农机化示范基地推荐申报汇总表

1-6.承诺书   

附件1-1:

宿迁市级蔬菜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创建考核评分表

申报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县区       乡镇       村居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考核

指标

具体考核内容

分值

自评

初审

得分

扣分原因及

备注

一、规模化水平(5分)

1.基地(园区)选址与优势产业结合,代表性强、规模适度。

2

 

 

 

 

2. 设施蔬菜基地相对集中连片,面积≥ 50

3

 

 

 

 

二、宜机化水平

15分)

3、基地(园区)机耕道、生产道宽度、路面等适宜相应农机通过

7

 

 

 

 

4、基地(园区)大田、设施大棚肩高、棚内适宜农机进出、作业通行

8

 

 

 

 

三、装备水平(45分)

5.配备蔬菜生产动力机械动力≥60马力

8

 

 

 

 

6.配备蔬菜生产动力机械动力30马力动力<60马力

6

 

 

 

7.配备耕整地机械(微耕机、起垄机、旋耕灭茬机、深翻机、捡石(埋石)机、田园管理机等)≥2台(套)

5

 

 

 

 

8.种植机械(播种机、移栽机、育苗播种设备等)≥2台(套)

5

 

 

 

 

9.高效(绿色)植保机械≥2台(套)

5

 

 

 

 

10.喷滴灌设备覆盖率≥80%

5

 

 

 

 

11.撒肥机(有机肥、厩肥、复合肥等)≥1台(套)或水肥一体化设备≥1台(套)

5

 

 

 

 

12.收获机械≥1台(套)

3

 

 

 

 

13.搬运机械(不含人力三轮车)≥1台(套)

2

 

 

 

 

14.智能农机装备≥1台(套)

2

 

 

 

 

15.环境调控覆盖率≥80%

5

 

 

 

 

四、作业水平(25分)

16.基地综合机械化水平≥85%

25

 

 

 

 

17.80%≤基地综合机械化水平<85%

23

 

 

 

18.75%≤基地综合机械化水平<80%

20

 

 

 

 

五、服务保障水平(5分)

19.有固定存放农机具场所,有机具维修能力,有相应的熟练机具驾驶、操作人员

5

 

 

 

 

六、融合创新水平(5分)

20.开展蔬菜机械化生产作业技术规范应用,开展信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装备与技术示范应用

5

 

 

 

 

总得分

100

 

 

 

 

县级考评组人员签字:

业务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县级初审意见: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考评组人员签字:

业务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市级复合意见: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注: 总得分达到85分(含)以上为合格。初审为县(区)评分,得分为市复核最终得分。   

1-2:

宿迁市级林果机械化示范基地创建考核评分表

申报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县区      乡镇      村居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考核

指标

具体考核内容

分值

自评

初审

得分

扣分原因

及备注

一、规模化水平(5分)

1.选址在当地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林果特色主导产业集聚区

1

 

 

 

 

2.地势相对平坦,坡度小,不大于15度,成片规整地块,以长方形为宜,具有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2

 

 

 

 

3.林果基地面积 ≥50

2

 

 

 

 

二、宜机化水平

15分)

4、基地(园区)生产道路畅通,宽度、路面等适宜相应农机通过

7

 

 

 

 

5、基地(园区)大田、设施大棚肩高、棚内适宜农机进出、作业通行,辅助设施不影响作业机组通行

8

 

 

 

 

三、装备水平(45分)

6.配备林果动力机械,拖拉机动力≥35马力

8

 

 

 

 

7.配备林果动力机械,拖拉机动力≥25马力

6

 

 

 

 

8.配备相应的施肥机械

5

 

 

 

 

9.配备相应的中耕除草机械

5

 

 

 

 

10.配备相应的高效植保机械(采用频振式杀虫灯等物理或生物防治措施视为使用植保机械)

5

 

 

 

 

11.修剪机(含电动、气动修枝剪和全自动修剪机)≥2

5

 

 

 

 

12.采摘平台(乘坐式、遥控式等含动力输出履带平台)≥1

5

 

 

 

 

13.田间转运机械或轨道/索道运输线≥1台(套)

3

 

 

 

 

三、装备水平(45分)

14.枝条粉碎机≥1

2

 

 

 

 

15.授粉机或果实套袋机或疏花、疏果机≥1

2

 

 

 

 

16.分级机械(根据重量、直径、颜色等进行分选)≥1

3

 

 

 

 

17.智能农机装备≥1台(套)

2

 

 

 

 

四、作业水平(25分)

18.基地综合机械化水平≥80%

25

 

 

 

 

19. 75%≤基地综合机械化水平<80%

23

 

 

 

20. 70%≤基地综合机械化水平<75%

20

 

 

 

五、服务保障水平(5

21.有固定存放农机具场所,有机具维修能力,有相应的熟练机具驾驶、操作人员

5

 

 

 

 

六、融合创新水平(5分)

22开展林果机械化生产作业技术规范应用,开展信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装备与技术应用示范

5

 

 

 

 

总得分

100

 

 

 

 

县级考评组人员签字:

业务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县级初审意见: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考评组人员签字:

业务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市级复合意见: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注:总得分达到85分(含)以上为合格。初评为县(区)评分,得分为市复核最终得分。

1-3:

宿迁市级畜禽养殖机械化示范基地创建考核评分表

申报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县区      乡镇      村居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考核

指标

具体考核内容

分值

自评

初审

得分

扣分原因及备注

一、规模化水平(10分)

1.园区(基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和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及环境保护要求

2

 

 

 

 

2.具备国家规定的中型及以上规模化养殖能力

2

 

 

 

 

3.生猪存栏≥500头、家禽存栏≥10000只、奶牛存栏≥100头、羊存栏≥300

6

 

 

 

 

二、宜机化水平

10分)

4.基地(园区)示范场与外界联系道路硬质化,道路畅通,宽度、路面等适宜相应车辆通过

5

 

 

 

 

5.基地(园区)场内道路硬质化处理,满足各种养殖机械正常运转

5

 

 

 

 

三、装备水平(45分)

6.饲草料加工机械配置率≥75%(全部购买饲草料的示范基地得满分)

8

 

 

 

 

7.饲料投喂机械配置率≥85%

9

 

 

 

 

8.粪便清理机械配置率≥85%

7

 

 

 

 

9.环境调控机械配置率≥90%

8

 

 

 

 

10.畜产品采集机械配置率≥85%

6

 

 

 

 

11.消毒防疫设备配置率≥90%

7

 

 

 

 

四、作业水平(25分)

12. 基地综合机械化水平≥90%

25

 

 

 

 

13. 80%≤基地综合机械化水平<90%

23

 

 

 

14.75%≤基地综合机械化水平<80%

20

 

 

 

五、服务保障水平(5分)

15.有固定存放农机具场所,配备相应的养殖、防疫、机械设备等方面的技术人员

5

 

 

 

 

六、融合创新水平(5分)

16.运用信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的装备与技术,应用机械与养殖相结合的全程机械化养殖技术

5

 

 

 

 

总得分

100

 

 

 

 

县级考评组人员签字:

业务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县级初审意见: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考评组人员签字:

业务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市级复合意见: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注:总得分达到85分(含)以上为合格。初审为县级市(区)评分,得分为市复核最终得分.

附件1-4:

宿迁市级水产养殖机械化示范基地创建考核评分表

申报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县区     乡镇      村居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考核指标

具体考核内容

分值

自评

初审

得分

扣分原因

及备注

一、规模化水平(5分)

1.选址在渔业特色主导产业集聚区

1

 

 

 

 

2.园区(基地)组织管理规范,生产经营体系较为完善,养殖区集中连片,具有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2

 

 

 

 

3.池塘养殖面积≥100亩、工厂化养殖面积≥1000平方

2

 

 

 

 

二、宜机化水平

15分)

4.基地(园区)生产道路畅通,宽度、路面等适宜相应农机通过

5

 

 

 

 

5.基地(园区)池塘有独立的进、排水系统,配备养殖水净化塘口,养殖尾水处理应达标,电力供给稳定,防逃设施完善

10

 

 

 

 

三、装备水平(45分)

6.投饲设备≥1()40亩以上鱼类养殖塘口必备风送式投饵机,1000亩以上必备仓储式投饵系统)

8

 

 

 

 

7.水质调控设备配置率100%(虾蟹、工厂化养殖必备微孔增氧机)

6

 

 

 

 

8.机械化起捕设备≥1台(套)(河蟹养殖基地直接得分)

4

 

 

 

 

9. 水质净化设备≥1台(套)(吸排污机、清淤设备、干湿分离机、水净化机及杀菌消毒设备等)

6

 

 

 

 

10.水草管护设备(水草收割机、梳草机、上草机等)≥1台(套)(虾蟹塘养殖必备)

4

 

 

 

 

三、装备水平(45分)

11.机械化分级设备≥1台(套)

4

 

 

 

 

12.尾水净化处理设备≥1台(套)

4

 

 

 

 

13.各类水泵等排灌设备≥1台(套)

4

 

 

 

 

14.环境监测设备(根据养殖模式和对象、密度,进行选配)

5

 

 

 

 

四、作业水平(25分)

15.基地综合机械化水平≥80%

25

 

 

 

 

16. 75%≤基地综合机械化水平<80%

23

 

 

 

17. 70%≤基地综合机械化水平<75%

20

 

 

 

五、服务保障水平(5分)

18.有固定存放农机具场所,有机具维修能力,有相应的熟练机具操作人员

5

 

 

 

 

六、融合创新水平(5分)

19.引进新装备、新技术(引进在线监测、精准投喂、智能增氧、自动净化、分级分拣等新型、智能、绿色、高效渔业机械装备),推广机艺融合的全程机械化养殖技术规范应用

5

 

 

 

 

总得分

100

 

 

 

 

县级考评组人员签字:

业务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县级初审意见: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考评组人员签字:

业务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市级复合意见: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注:总得分达到85分(含)以上为合格。初审为县级市(区)评分,得分为市复核最终得分。


附件1-5:

宿迁市级特色农机化示范基地(园区)推荐申报汇总表

             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盖章)

序号

示范基地名称

示范基地类型

通讯

地址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自评得分

县级初评

得分

初审意见

 

 

 

 

 

 

 

 

 

 

 

 

 

 

 

 

 

 

 

 

 

 

 

 

 

 

 

 

 

 

 

 

 

 

 

 

 

 

 

 

 

 

 

 

 

 

 

 

 

 

 

 

 

 

 

 

 

 

 

 

 

 

 

填报人(签字):  

业务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6

承诺书

申报单位对本次创建验收所提供的自评考核材料,严格对照建设要求和考评办法要求,数据信息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如有不符,愿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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