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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宿迁口腔医院等十五家医院现场评审结果的公示
索引号 014320291/2023-00370 分类 公共卫生   卫生    公示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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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迁口腔医院等十五家医院现场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工作安排,近期,我委依据原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等标准要求,组织对宿迁口腔医院、沭阳耳鼻喉医院、沭阳眼科医院、沭阳广济医院、沭阳建陵医院、沭阳中兴医院、沭阳铭和医院、泗洪老年病医院、泗洪佳宝妇产医院、泗洪康肾医院、宿迁普济康复医院、宿迁第二医院、宿迁儿童医院、宿迁市康复医院、宿迁瑞年康复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宿迁第二医院未达到《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拟降为一级综合医院。

沭阳耳鼻喉医院未达到《二级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拟降为一级耳鼻喉专科医院。

宿迁口腔医院、沭阳眼科医院、沭阳广济医院、沭阳建陵医院、泗洪老年病医院、泗洪佳宝妇产医院、泗洪康肾医院、宿迁普济康复医院、宿迁儿童医院、宿迁市康复医院、宿迁瑞年康复医院达到相应二级专科医院、二级综合医院标准,沭阳中兴医院、沭阳铭和医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二级甲等标准要求拟予以确认

公示时间为20231012-19日。如有异议,请与卫生健康委医政处联系,联系电话:84389699

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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