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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对全市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的医疗机构名单调整的公示
索引号 014320291/2023-00404 分类 公共卫生   卫生    公示
发布机构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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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的医疗机构名单调整的公示

2023年89月,市卫健委组织市级影像质控中心和检验质控中心对全市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质控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第一轮公示名单进行调整,宿迁瑞年康复医院、皂河医院及黄墩医院不合格,新增沭阳眼科医院、宿豫医院、丁嘴医院、新庄医院、中扬医院,共有86家医疗机构符合质控标准,纳入全市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现对86家医疗机构名单进行公示,欢迎社会监督。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以上86家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检验结果,对于符合互认条件的,不得重复进行检查检验和以打包等形式再次收费。

公示时间:2023113日至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反映。

监督电话:84389320,联系人:吴倩。

附件全市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质控合格名单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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