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83号提案的答复 | ||
索引号 | 01431983X/2023-00323 | 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其他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文广旅案字﹝2023﹞46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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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83号提案的答复
朱明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市内景区对教师给予优惠政策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2023年4月接到市政协提案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召集各处室负责人会议进行部署推动,局分管领导定期督查办理进展情况。为认真落实建议要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集团主动与我局沟通联系,提供会办意见,为提案办理工作提供了协助。针对您的建议,我们积极采纳并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教师是令人尊敬的职业,承担着授业、解惑、育人的重要职责,应当得到国家和社会的优待。目前我市智慧城市科技馆、宿迁市博物馆、沭阳县博物馆、泗阳县中国杨树博物馆、泗洪县博物馆、中国粮食博物馆、水利遗址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对包含教师在内的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全市烈士陵园、纪念堂馆等烈士纪念设施全部免费对外开放。近几年,洪泽湖湿地公园景区、三台山森林公园、晶世界玻璃艺术馆等旅游景区在教师节期间积极推出面向全体教师的优惠活动,教师凭借教师资格证游览景区免首套门票。
在旅游景区优惠政策方面,根据部门管理权限,景区门票价格和优惠政策由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制定和监督实施。我市52家A级景区中除35家免费开放景区外,其余17家收费景区均严格执行我省出台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方面的文件,对老人、儿童、在校学生、残障人士、军人、退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无偿献血人员、劳模、低保户、特困户等特殊群体实行免票或半价游览优惠政策。但在对教师实行优惠方面,相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且每个旅游景区情况各不相同,目前无法实现全市旅游景区统一对教师群体给予优惠。
为进一步服务教师群体,更好地落实“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我局拟会同教育局积极向市政府建议研究制定针对教师队伍的优惠政策。在相关政策出台之前,我局将积极倡导和鼓励景区在教师节、寒暑假等特殊时间节点自行出台针对教师队伍的门票优惠政策。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宿迁文化与旅游事业的发展。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6月25日
联系人:赵 燕
联系电话:84338605
抄 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 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