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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发展互联网+农产品营销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的通知
索引号 014320144/2015-00078 分类 历史规划   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5-04-28
文号 宿政办发〔2015〕51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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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已失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发展互联网+农产品营销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加快发展“互联网+农产品营销”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


加快发展“互联网+农产品营销”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

为加快推动我市“互联网+农产品营销”的发展,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60号)以及《2015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宿发〔2015〕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我市“生态、高效、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定位,以“十百千”计划和“一村一品一店”全覆盖为目标,以“九大工程”为抓手,加速培育“互联网+农产品营销”经营主体,促进“互联网+农产品营销”产销对接,健全“互联网+农产品营销”支撑服务体系,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全市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坚持营造环境与推广应用相结合,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发挥政府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和协调推动的作用,整合电商资源,集聚“网军”优势,加强政策扶持,推动“互联网+农产品营销”健康快速发展。

——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坚持市场配置资源导向,强化企业在发展电子商务、搭建服务平台、推动转型升级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培育更多的“互联网+农产品营销”经营主体,构建多元化的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

——集聚发展,示范推广。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互联网+农产品营销”集聚区,培育一批特色明显、带动性大、竞争力强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使之在“互联网+农产品营销”特色平台和运营模式等方面创造经验并发挥示范效应。

(三)总体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到2017年,一是全面实现“十百千”计划目标,即:全市网上销售额超亿元的省级以上品牌农产品10个,全市农产品网上销售额累计突破100亿元,全市本地各类经营主体开办的年销售额超50万元的网店1000家以上;二是实现全市“互联网+农产品营销”、“一村一品一店”全覆盖,即:每个行政村(居)有一项特色产业,围绕此特色产业建设一家网店。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培育“互联网+农产品营销”经营主体

1.推动各类农业生产销售主体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依托优质稻米、生态畜禽、特色水产、设施园艺、精品花木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鼓励农业生产企业自建电子商务网站或依托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农产品在线销售业务。引导传统流通型企业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推进传统零售与网络零售有机接轨。

2.扩大现有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销售业务。鼓励电商企业依托自身网购平台,开展农产品在线采购与销售业务,打造一批农产品网上销售品牌店。积极培育基础好、潜力大、成长快的农产品网络营销重点企业,扩大农副产品在线销售规模,打造一批农产品网上销售旗舰店。利用现有电商平台,整合一批现有农产品流通网络,不断提高农产品网络营销集聚效应。

3.发展壮大农产品网络营销的从业群体。鼓励大学毕业生、农村返乡创业青年和大学生村官等群体利用知识优势、技术优势、年龄优势自主创业,创办小微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或农产品网店,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推动农产品经纪人转型升级,利用现有资源和农产品销售渠道开展农产品网上营销。

(二)加快促进“互联网+农产品营销”产销对接

4.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加强与网购市场对接,积极挖掘市场需求,研发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提升网购农产品的生产能力。开展以规模经营为基础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规范农产品质量标准,推行质量安全溯源监管,编制并及时发布全市农产品品牌目录,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强化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品牌意识,借助沭阳花木、泗阳食用菌、泗洪水产、宿豫肉禽和宿城蔬菜等品牌经营优势,因势利导,放大区域特色,提升经济效益。

5.拓展农产品网络营销的销售渠道。积极探索推广应用各类电子商务模式,引导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网上农产品直销”和“时令农产品预订”,线上线下相融合,发展生鲜农产品“网订店取”业务。按照“农户+网店+公司”的模式,大力招引和集聚定制商品生产项目,推进农业实体经济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鼓励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改变传统经营思路,依托网络开发定制农产品,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拓宽销售市场。

6.建立农产品网络营销促销机制。探索“宿迁农产品网络大集”、“宿迁特产走全国”等促销机制,多渠道、广覆盖、深层次开展网络营销,扩大宿迁农产品影响力。借助京东、淘宝等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季节性宿迁农产品网络购物节”、“宿迁市网农对接论坛暨特色农产品特价促销节”等活动,依托各种农产品实体型展会举办“网上农展会”。

(三)加快构建“互联网+农产品营销”支撑服务体系

7.完善县、乡、村农产品网络营销三级网络。立足我市特色农产品,依托京东商城、淘宝网、市内企业现有网站等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加快构建集交易、金融、信息和技术服务于一体的专业性市级平台。鼓励市内企业依托自身品牌,自建农产品电子商务综合性交易平台。按照布局合理、集约集聚、配套完善的原则,依托各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生产基地,创建农产品网络营销集聚园区,引导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强化仓储、配送、采购等功能,发展以农产品市场为依托的网商集聚区。鼓励乡镇(村居)根据自身产业优势,创建乡镇农产品电商综合服务站,汇聚优势资源,拓宽营销模式,用三年时间实现所有行政村(居)“一村一品一店”全覆盖。

8.构建农产品网络营销物流配送体系。推动华东农业大市场、沭阳花木城、泗阳江淮农产品批发市场、泗洪洪泽湖水产大市场等区域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电子商务物流专区,配套建设冷链物流项目,尽快建立更大范围的农产品绿色通道。鼓励有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自建或与物流、快递企业合作,实施快递服务进农村、进社区,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向乡镇、农村发展,构建城乡一体的综合配送体系。

9.加强农产品网络营销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信息网络技术体系,推进宽带网络升级和光纤入户,提高网络运行速度,提升农村网络的普及和介入能力。有效整合基础电信运营、软件供应和系统集成等基础业务,培育一批专业化电子商务服务商,为农产品电商提供平台开发、信息处理、数据托管和应用系统等外包服务。加快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设,建立由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固网支付以及其他支付渠道构成的新型综合支付体系,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构建电子商务信用安全体系,推动农产品网络营销持续、健康发展。

(四)加快培育“互联网+农产品营销”人才

10.积极引进高层次农产品网络营销人才。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引进一批优秀电子商务领军人才、高端运营商和高级职业经理团队,为农产品网络营销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加强与京东商城、淘宝网等大型电子商务平台的对接,有针对性地引进具有电子商务管理和研发经验的高端专业技术人才,提升电子商务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能力。

11.培养农产品网络营销实用型人才。推进江苏农民培训学院农产品网络营销培训基地建设,加大对农产品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和网店经营人员、返乡青年、大学生村官等创业主体的电子商务知识和技术培训力度,重点培养一批高级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加强与职业学校、专业培训机构、电商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合作,建设电子商务人才实训基地,分层次、分类别实施电子商务“普及运动”,提高各类主体发展农产品电商的能力和水平。

三、扶持措施

(一)支持“互联网+农产品营销”平台建设。鼓励支持企业建立自营平台,对平台系统开发、服务器购置(租用)及维护、平台推广等总投入1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二)奖补农产品销售企业。对本市电子商务代理(外包)企业,经营本市农产品年销售额首次超过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代理(外包)企业5万、10万、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促进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上规模。农业生产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网络创业人员开展农产品电商业务销售本地农产品,年实现销售额达到10万元(以实际开票计算)以上的,按其营业额的1%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销售农三品(有机、绿色、无公害)的扶持比例提高到1.5%,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鼓励物流企业开展农产品配送业务。对在乡镇(村居)设立配送中心的快递物流企业,按其年配送农产品出票业务,给予每笔0.1元补助,每户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上述奖补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年底,市财政根据各县区财政年度实际支出金额,分别按县20%、区40%比例给予配套补助,市财政奖补资金从市级现代农业专项资金中安排。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互联网+农产品营销”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农工办、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科技局、农委、财政局、文广新局、统计局、旅游局、交通运输局、供销总社、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邮政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联系部门为市供销总社。联席会议负责全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审议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和检查项目推进及政策配套落实情况。

(二)创新工作载体。大力实施农产品网络营销平台创建、农产品物流配送企业培育、农产品网络营销供应基地建设、农产品网络营销专业村建设、“一村一品一店”全覆盖、农业企业电商运用示范、乡村农产品网络营销服务站(点)建设,专业人才引进、电商从业人员培训等“九大工程”,分类量化工作指标,培育壮大我市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

(三)注重宣传引导。及时总结“互联网+农产品营销”发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开展“互联网+农产品营销”相关政策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活动,加强学习宣传,努力营造发展“互联网+农产品营销”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宿迁十大农产品电商基地”、“宿迁农产品电商100强”、“宿迁农产品电商百强村”、“宿迁千家农产品电商名网店”等评选评优活动,对获得以上荣誉者给予表彰奖励。

(四)强化业绩考核。将“互联网+农产品营销”发展纳入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考核,严格考核评价各责任主体“互联网+农产品营销”建设和应用情况。各责任主体要定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查找不足,不断积累经验,为全市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创业致富注入新的活力。

附件:1. “互联网+农产品营销”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

目标分解表

2. “互联网+农产品营销”三年行动计划(2015—

2017)“九大工程”任务分解表


附件1

“互联网+农产品营销”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目标分解表

项    目

目标任务

年份

沭阳县

泗阳县

泗洪县

宿豫区

宿城区

宿迁经济

技术开发区

市湖滨

新区

市洋河

新区

全市

网上销售额超亿元的省级以上品牌农产品

当年建成数

(个)

2015

1

1

1

/

/

/

/

/

3

2016

1

1

1

/

/

/

/

/

3

2017

/

/

/

2

2

/

/

/

4

合   计

2

2

2

2

2

/

/

/

10

农产品网上交易

年度新增销售额

(亿元)

2015

7

4

4

6

4

2

2

1

30

2016

4

4

4

5

4

3

3

3

30

2017

6

6

6

5

6

4

4

3

40

合   计

17

14

14

16

14

9

9

7

100

年销售额50万元以上网店

年度新增网店数

(个)

2015

40

30

30

40

30

10

10

10

200

2016

55

45

45

50

45

20

20

20

300

2017

85

75

75

85

75

35

35

35

500

合   计

180

150

150

175

150

65

65

65

1000

“一村一品一店” 建设

年度覆盖率

(%)

2015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2016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2017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附件2

“互联网+农产品营销”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九大工程”任务分解表

项目

目标任务

年份

沭阳县

泗阳县

泗洪县

宿豫区

宿城区

宿迁经济技术

开发区

市湖滨新区

市洋河新区

全市

农产品

电商平台

创建工程

建成数(个)

2015

1

1

1

1

1

1

1

1

8

2016

/

/

/

/

/

/

/

/

/

2017

/

/

/

/

/

/

/

/

/

合 计

1

1

1

1

1

1

1

1

8

农产品电商供应基地

创建工程

建成数(个)

2015

1

1

1

/

/

/

/

/

3

2016

1

1

1

/

/

/

/

/

3

2017

/

/

/

2

2

/

/

/

4

合 计

2

2

2

2

2

/

/

/

10

农产品电商物流配送企业培育工程

农产品流通业务开展到乡村的物流企业(个)

2015

4

2

2

3

2

1

1

1

16

2016

4

2

2

3

2

1

1

1

16

2017

4

2

2

3

2

1

1

1

16

合 计

12

6

6

9

6

3

3

3

48

乡镇电商

服务站建设工程

乡镇服务站覆盖率(%)

2015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2016

70

70

70

70

70

70

70

70

70

2017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一村一品一店”建设工程

年度完成总数(个)

2015

143

72

97

42

49

10

14

14

441

2016

285

144

193

83

98

20

28

28

879

2017

474

240

321

138

163

32

46

46

1460

农产品电商专业村建设工程

被市级以上相关机构认定的农产品电商示范村数(个)

2015

2

2

2

2

2

2

2

1

15

2016

7

5

5

7

5

2

2

2

35

2017

10

10

10

10

10

4

3

3

60

合 计

19

17

17

19

17

8

7

6

110

农业企业电商运用示范工程

自建平台或入驻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

2015

35

35

35

35

35

35

35

35

35

2016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2017

85

85

85

85

85

85

85

85

85

实现网上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重(%)

2015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16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2017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专业人才

引进工程

被市级以上相关机构认定的农产品电商专业型人才数(名)

2015

15

10

10

15

10

10

10

5

85

2016

15

10

10

15

10

10

10

5

85

2017

15

10

10

15

10

10

10

5

85

合 计

45

30

30

45

30

30

30

15

255

电商从业人员培训工程

面向农村的专业知识培训人数(名)

2015

1200

900

900

1200

800

500

500

500

6500

2016

1200

900

900

1200

800

500

500

500

6500

2017

1200

900

900

1200

800

500

500

500

6500

合 计

3600

2700

2700

3600

2400

1500

1500

1500

19500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

院,市检察院,宿迁军分区。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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