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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宿迁市农机应急作业调度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784/2023-00391 分类 应急管理   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10-18
文号 宿农机〔2023〕19号 关键词 农机,应急作业,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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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宿迁市农机应急作业调度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宿迁经开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农机不仅是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也是农业防灾救灾的主力军。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业防台防汛抗灾救灾部署要求和部、省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农机装备在农业防灾减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减轻灾害天气造成的粮食霉变损失,确保粮食丰产丰收,颗粒归仓。我局研究制定了《宿迁市农机应急作业调度方案》(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要充分认识农机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地方实际,从细制定农机防灾减灾应急作业调度方案,从实推进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体系建设,从早储备准备必要的应急救灾机具,从紧开展应急作业培训演练,确保在关键时刻应急指挥顺畅、机具调度到位、应急作业有序、情况处置及时、服务保障有力,切实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农机贡献。

  附件:宿迁市农机应急作业调度方案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2023101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宿迁市农机应急救灾调度方案

为提升农业机械化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调度,提高重要农时农机化生产组织管理工作的预见性、组织性,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保障重要农时农机作业顺利进行、粮食丰收到手,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围绕安全平稳、高质高效地组织完成重要农时粮食抢收抢种,抢前抓早、多方协同、上下联动,科学高效调度农机,切实保障农机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将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影响减到最小,损失程度降到最低,千方百计加快收获和播种进度,为夺取粮食丰收、夯实下茬作物生产基础提供坚实的机械化支撑。

二、适用范围

有以下情况发生时启动本方案。

(一)局部地区机具供需失衡,大范围出现作物抢收困难,发生重大拦截机事件造成机具转场困难和交通秩序混乱的;

(二)出现连续降雨、突发大风、冰雹等灾害天气,造成倒伏或地块泥泞不适宜机具进地作业的;

(三)油料供应紧张,造成机具加油困难,严重影响农机作业进度的;

(四)出现重大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

(五)因机具质量问题或维修不及时、不到位,影响正常作业引发群体性投诉的;

(六)出现农户反映机收损失率过高的;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防控形势升级,影响跨区作业机具进入辖域内进行作业的;

(八)其他突发情况。

三、组织机构

以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为抓手,坚持把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作为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按照建在平时、用在战时”“平战结合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确保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在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满足本区域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应对工作需要。依托农机应急作业省总队+设区市支队+县(区)大队+若干一线队四级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体系,切实抓好农机应急救灾工作。市级和各县区设立作业应急值守电话(详见附件1-1),受理相关咨询投诉和处置突发情况,负责农机作业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调度有关情况。各县(区)分管领导、农机业务科室负责人、农机推广站负责人等组成县(区)大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四、运行机制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市支队落实省总队在政策统筹、指挥调度和协同处置等方面工作任务,负责抓好市内统筹、指导县(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和处置辖区内农机化防灾减灾等任务。县(区)大队主要负责辖区内统筹、组建一线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和组织做好作业服务队主体动员、机具保障、培训指导、应急作业需求对接和服务评价等工作,督促指导做好应急机具装备保养和维修,确保机具处于良好状态。

二是明确配置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明确服务队负责人,吸收素质好、技能精、讲奉献的机手作为服务队骨干成员,确保服务队建设布局合理、落地运行且应急作业服务能力覆盖所有农业生产乡镇,做到备而能用、用而有备。原则上单季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00万亩以上的不少于6个、50-100万亩的不少于4个、50万亩以下的不少于2个服务队。

三是明确联结机制。县(区)大队要依托集体经济组织、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等建立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在建设应急作业服务队的同时,要统筹协调农机大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粮食烘干收储及加工企业等作为预备力量,并有效发挥其补充作用,为应对突发重大灾害做好必要准备。支持和鼓励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参与应急服务队建设,做好应急作业装备储备和维修服务保障等工作。

四是明确调度机制。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成员和机具平时可以自主开展作业服务,鼓励将服务收益优先用于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当有紧急情况时,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接受省总队、市支队、县(区)大队统一指挥调度,按照谁调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予以应急作业服务一定补助,确保应急作业服务队常态化持续运行。建立区域合作机制,必要时组织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跨区支援,并确保应急作业服务相关费用顺利结算。

五、机具保障

各地要多措并举增加烘干机、农用水泵、履带式拖拉机和收获机械等应急作业农机装备及零配件有效供给,做到灾情发生后有机能干、有处能调、新机能买、有人能改。帮助指导新型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加强机库棚、维修、培训等设施及烘干配套设施建设,争取建设用地,配齐必要设备,确保应急作业农机装备和设施设备安全存放。要根据辖区特点,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应急作业农机装备调查摸底工作,摸清辖区内应急作业机具底数,掌握应急作业机具数量、存放地点、联系人等信息,建立本地应急作业机具清单和防灾救灾机具调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水利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应急储备设施装备共享共用机制。县(区)大队要指导应急作业服务队加强与保有适用机具的主体联系,必要时统筹调配开展作业服务,确保灾情发生后,能够找得到、叫得应

六、灾害预警与应急响应

(一)灾害预警

各地要指定熟悉业务的干部担任联络员,加强与同级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公安、气象等部门的信息交流与共享,通过多种途径对农机应急作业服务场景开展监测,提高重大风险早期精准识别、风险评估和综合研判能力,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或区域发布预警提示。

(二)应急准备

出现预警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商,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应急服务队伍进入待命状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应急机具和应急物资的准备工作,同时逐级上报应急事件概况、信息来源、影响范围、农机应急体系情况、已采取措施和资源需求等内容。

(三)应急响应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灾害发生地农业农村部门安排当地应急服务队根据实际情况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逐级上报实施情况,当地应急服务力量不足时,积极协调跨区应急服务队伍参加;应急服务受阻时,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并加紧协调,保障应急服务顺畅开展。

(四)应急结束

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任务完成后,要认真总结应急力量组织调度,机具与灾种、作物的选型配套等经验,及时固化成果,并向各地推广,提高农机在粮食生产中的防灾减灾能力。同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事件信息和报道,提升农机化工作社会影响力。

七、应急处置

(一)机具供需严重失衡。辖区内出现因作业机具严重短缺,可能造成成熟作物大面积无法及时收获时,应立即通过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发布用机需求,引导周边机具帮助作业,必要时报请当地政府和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协调组织更大范围机具支援抢收,并动态公布机具到位情况和收获作业进度,避免机到无活干。出现聚集性恶意拦机情况,所属县区、乡镇及时掌握情况动态,并立即派出人员赶赴现场,迅速通报辖区公安派出所进行处置,对说服教育无效、不听劝告者,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可根据事态发展和实际需要请公安、交管部门帮助作业机具顺利转移,尽快恢复交通秩序。

(二)出现较大范围作物倒伏或不适宜机具进地作业情况。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会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早对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进行预警,强化机具组织调度,引导当地农户提早开展抢收作业。针对地块泥泞轮式机具难以进地的情况,组织排灌机械开展排水作业,调度增加履带式收割机进地作业。对于作物倒伏严重地块,要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发布作业技术要点,并组织专业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机手调整机具,如有必要,组织人力做好人工作业准备,努力将作业损失降到最低。

(三)出现群体性质量投诉。收到投诉后,属地要立即组织派员赴投诉地点核实情况,联系并督促相关企业履行服务承诺,及时安排在当地维修网点或售后服务网点进行维修。若继续出现维修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应将情况通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并上报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协调督促生产经销企业进行处理。相关处置依照《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对于机手提出的诉求,可在保证机具及时维修不影响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再依法依规进行调解处理。涉及其他行政区域的,应及时通报其他行政区域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协助处理。

(四)出现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出现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后,属地要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及时通报农业执法部门以及交警队,迅速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勘查事故现场,做好勘查和询问笔录,确定事故当事人并进行责任认定,会同公安交警队和应急管理局协调处理。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农机跨区作业工作,妥善接待安置跨区作业机手,做好转移路径追踪和记录。出现以疫情防控为名阻碍机具作业情况时,联系卫生部门对机手健康状况进行确认并妥善处理。一旦出现跨区作业机手身体异常,应及时报告属地卫生部门,并按联防联控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出现较大范围疫情时,应按照实行分区分类的防控要求,统筹安排农机跨区作业。

附件1-1:宿迁市农机应急救灾保障热线电话和联系人表

附件1-1

宿迁市农机应急救灾保障热线电话和联系人表

类别

保障热线

联系人

职务

手机号码

宿迁市

0527-82289077

王 健

副处长

13852820677

沭阳县

0527-80636579

李淮阳

科 员

15751094783

泗阳县

0527-85233279

董正军

农技推广站长

13951292622

泗洪县

0527-89883335

庄 旭

执法大队负责人

15151196981

宿豫区

0527-84467300

南方利

站 长

17388058608

宿城区

0527-84232139

赵 晖

农机推广副站长

13705242189

经开区

0527-88859627

周 晶

办事员

13773990204

湖滨新区

0527-80986815

罗金娜

办事员

15114140634

洋河新区

0527-80600837

曹长悦

农业发展科科长

1505130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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