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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宿迁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557/2021-00674 分类 专项规划   公路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1-05-07
文号 宿交发〔2021〕62号 关键词 城乡公交,一体化,三年行动计划,
文件下载 1.宿交发[2021]62号(关于印发《宿迁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doc
时效 有效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宿迁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宿迁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202157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嘱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全市镇村公交发展成果,助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全面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制定《宿迁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一、行动目标

2023年,全市基本建成“畅连城乡、便捷高效、智慧安全、便民惠民”的城乡公交一体化服务体系,市到县公交通达骨干网络初步构建,县域“主---微”功能型城乡公交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城乡公交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健全,有力支撑交通强国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城乡融合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作用明显增强,城乡公交一体化水平明显提高。

——三县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达标建设,实现一体化发展;完成市域范围内市-县、县-县客运班线的公交化改造。

——毗邻县(市、区)公交通达率100%;县域内县到乡(镇)公交通达基本实现全覆盖;行政村和集中居住点到县城(区域中心)的公交直达率60%以上。

——城乡公交融合发展水平明显提升,铁路客运站和3A级以上景区公交通达基本实现全覆盖;交邮融合、运游融合全面开展,全市开通交邮融合镇村公交示范线路和乡村游公交示范线路各10条以上。

——形成“群众享实惠、企业可持续、财政能负担”的多层次、差别化的城乡公交一体化价格体系。

——城乡公交运营服务进一步规范,候车时间更短、乘车环境更舒适、信息查询更便捷、支付方式更丰富,百姓出行获得感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1. 持续优化县域公交线网结构。地要加快组织新一轮城乡公交线网优化工作,重点围绕铁路客运站等主要枢纽节点,结合镇村布局调整,新辟或优化城乡公交线路,构建功能明确的“主---微”城乡公交网络,在镇村公交基本实现全覆盖基础上,加快提升县到乡(镇)公交通达率,到2023年县到乡(镇)公交通达基本实现全覆盖,铁路客运站、3A级以上景区公交通达基本实现全覆盖。各地要注重提高县城直达率,力争让更多的农村居民不用换乘直达县城。2021—2023年,行政村和集中居住点到县城(区域中心)的公交直达率分别达到55%60%65%以上。

2. 积极推进毗邻公交发展。三县和市运输服务中心要制定毗邻公交发展计划并推动实施,重点围绕省内周边市、本市内各毗邻县(区)间、区域和组团间,实现枢纽节点、重点景区与周边毗邻地区公交互通成网。到2023年,毗邻县(区)之间至少有1条公交通达,铁路客运站、5A级景区与距离其30公里以内的毗邻县(市、区)之间基本实现公交通达。

3. 探索构建市域范围内全域公交体系。2021年,市区至宿豫区、宿城区、各功能区乡镇实现城市公交通达全覆盖,三县提升至各乡镇公交通达质量,可通过城市公交延伸方式,对完成公交化改造后的道路客运班线进行提档升级,在票价、发车班次、服务质量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到2023年,市区至三县、三县之间全部完成县际道路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或各新开通至少1条公交运营线路,加快建成市域范围内全域公交体系。

4. 继续推进农村公路提质增效。各地要对城乡公交线路沿线农村公路情况进行摸排,积极将需改造提升农村公路纳入“十四五”规划。结合城乡公交一体化线网规划和优化方案,统筹推进农村公路提质增效,加强县乡道路改造和衔接,加大危桥改造力度,对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路段,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提高农村公路运营安全水平。强化农村公路建设与城乡公交一体化线路开行计划的协调衔接,保障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营线路顺利开通。

5. 统筹城乡公交场站建设管理。结合城乡公交线网布局,加快建设和改造标准适宜、安全实用的城乡公交停靠站、候车亭(牌)、回车场、乡镇运输服务站和充电设施等。深入推进“路、站、运”一体化建设,在新建、改扩建农村公路项目时,将城乡公交停靠站(亭)同步纳入建设和管养。鼓励对城乡公交场站进行综合开发利用,满足邮政快递、商贸服务、车辆充电等综合服务功能,提高使用效率。

6. 合理优化城乡公交运力配置。根据城乡客流需求和区域特征,合理配置公交运力和车型,防止盲目选择大型车辆。鼓励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2021—2023年,各地每年新购或更新城乡公交车辆全部采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推广使用新型农村客运及物流车辆,对适合开行城乡公交代运邮件快件的线路,鼓励各地结合需求新购使用一定比例的新型农村客运及物流车辆。对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线路,运行线路存在急弯陡坡多、道路条件复杂等情况的,各地要根据实际合理选择车型,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

7. 完善城乡公交价格机制。各地要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和交通供求状况,积极争取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支持,构建“群众享实惠、企业可持续、财政能负担”的城乡公交价格体系。鼓励城市公交优惠政策向城乡领域延伸,对城市公交延伸的线路,参照城市公交票价体系进行定价;对三县已完成县内道路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的线路,要结合财政补贴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票制票价,让更多的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带来的实惠。

8. 提高城乡公交信息化水平。开展城乡公交一体化智能系统建设研究,统一系统建设和对接要求。各地要加快建设智能公交调度和服务系统,并与省、市相关信息平台做好对接,推动实现城乡公交统一运营调度、监测分析、实时信息查询和发布,不断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继续在城乡公交领域推广应用移动支付手段,方便城乡居民出行。2021年,市区范围内完成城市公交、城乡公交、镇村公交一卡通刷,三县启动一卡通刷工作,制订方案,完成前期工作,2022年三县全部完成一卡通刷工作。

9. 着力推动城乡公交经营多业态融合发展。支持城乡公交经营主体统筹各类农村运输资源,利用场站、线路、车辆等现有设施设备,开展农村物流、乡村旅游等其他与运输主业相关的经营业务。要主动融入互联网和物联网,探索“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城乡客运经营新模式,推动交邮、运游等多业态融合,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2021—2023年,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培育一批交邮、运游融合城乡公交示范线路,到2023年,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开通交邮融合城乡公交示范线路分别为3条、3条、2条、1条、1条,开通运游融合城乡公交示范线路分别为3条、2条、3条、1条、1条。

10. 提升城乡公交服务水平和质量。围绕“一个标准体系”,加强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和服务规范体系研究,不断规范城乡公交运营服务。各地要结合城乡居民出行实际,合理安排城乡公交首、末班运营时刻,适时优化发车班次、频度和运力投放,公交化运营线路可在原有运行班次基础上适当加密。完善车厢、站台等乘候车环境,为城乡居民营造舒适、文明的公交乘车氛围。持续创新城乡公交运营组织形式,鼓励通过开行定制公交、大站快车、区间车等,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公交服务。

11. 加强城乡公交运营安全与服务监管。各地要建立健全城乡公交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公交运营的特点,做好驾驶员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落实好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制度,逐线制订安全运营方案。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与公安等多部门协调配合,按规定开展线路开通运营前安全审查,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定期开展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满意度调查和运营效率评估,并以此为基础推动构建财政补贴挂钩机制。要建立健全城乡公交服务监督管理和信用考核制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规范并加强运营服务投诉的处理,督促运营企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统筹谋划。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支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协调联动机制,把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纳入年度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统筹推进。强化城乡公交系统规划引导,各地在编制《“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时,要将城乡公交一体化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并与相关规划做好衔接。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和责任清单。

2. 强化政策保障。各地要推动建立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政府购买城乡公交运营公共服务制度,制定完善城乡公交一体化相关运营考核办法、成本费用评价制度和政策性亏损评估制度,既要充分体现公益属性,又要充分提升运营效率。用足用好中央和省级现有各项补助政策,充分发挥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客货运场站建设投资补助、新能源汽车运营购置、运营补助、公交车辆免征购置税等政策。省厅将对通过验收的城乡公交一体化达标县创建单位给予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

3. 加快示范达标建设。各地要以城乡公交一体化达标县建设为载体,探索建立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的长效机制,打造我市城乡公交高质量发展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确保沭阳县、泗阳县2021年启动达标县创建,泗洪县2022年启动达标县创建,2023年前三县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达标建设。

4. 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媒体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中的典型经验、特色做法和突出成效,倡导更多城乡居民选择公交出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市局将结合各地创建情况,适时开展实地督导、调研,对创建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区)予以表扬和重点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