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工作办公室、市湖滨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洋河新区生态旅游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宿迁戏剧文学奖”由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办,每两年举办一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遵循艺术规律,坚持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要求作品体现时代精神,具有较深刻的思想内涵及较高的文学价值、艺术水准,鼓励题材、样式、风格的多样化。
第二届“宿迁戏剧文学奖”即日起进行申报,请各地积极组织文艺工作者精心创作,踊跃投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戏曲、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等门类(可供演出2小时左右)的大戏或小剧场戏剧、小戏、小品(情景剧)、曲艺等剧本;广播剧剧本、微电影剧本(拍摄时长约15分钟)等。
二、申报条件
全国作者,性别、年龄、职业不限;申报作品须为每届评奖前三年内新创、改编、未获得过市级以上戏剧文学奖项、未经专业院团投排上演、未经发表的剧本。市外作者投稿须为反映宿迁历史或现实题材的作品,以及宿迁地方戏曲改编作品。改编作品须在注明改编的同时,出示原作者授权证明。传统戏曲“古韵新唱”需作出版权承诺。所有投稿作品署名作者均应为合法著作权人,文责自负,作品内容无违法违规、不涉及保密,版权、署名无争议。已申报过本奖项评选未能获奖且未再作重大修改的作品,不得申报。每位作者投稿作品限2部以内(含2部)。
三、申报时间
2024年2月26日—6月30日。
四、申报方式
申报人需填写附件《第二届“宿迁戏剧文学奖”投稿作品情况表》电子稿及剧本Word版本电子稿(剧本电子稿要求:1.文本中不标注作者姓名及相关信息;2.文本须内附800字以内的剧本内容简介;3.文本格式:宋体、四号、单倍行距)打包汇总:
1. 在宿迁工作学习生活的作者根据个人所在辖区将稿件、表格等材料报送至各县、区剧目工作室或相关单位,原则上由各县、区择优汇总,形成汇总表格和电子稿压缩包,统一报送电子文本至宿迁市剧目工作室;
2. 市外作者直接报送材料至宿迁市剧目工作室。
联系人:李秋甫;邮箱:sqwhj00109@sina.com 。咨询电话:0527-84349602,0527-84349619。
五、奖项设置
1. 第二届“宿迁戏剧文学奖”评选获奖作品和提名奖作品,每次评选各不超过10个,具体数量视来稿数量和质量确定。其中,现实题材作品获奖比例不低于60%。获奖作品发放荣誉证书及稿费(稿费含个人缴纳税收),选登至宿迁文化云(网)“剧目新作”栏目;
2. 对宿迁各地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工作奖”,颁发荣誉证书,联合申报的作品分别列入参评单位的申报作品总数,组织工作奖得分按上报作品数量和得奖数量平均计算。
六、后续计划
2024年11月,完成初评、终评;12月,公布获奖名单;2025年全年,对获奖作品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提升,择优推荐获奖作者参加省级以上培训学习、艺术采风、赛展观摩等活动,积极推动剧本孵化、投排。评选获奖的作品,主办方优先享有使用权、推介上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公益权利。
附件:《第二届“宿迁戏剧文学奖”投稿作品情况表》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2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