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生态高效农业倍增计划》已经市政府五届三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生态高效农业倍增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加快我市生态高效农业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增强产业竞争力为核心目标,运用系统化思维、工业化理念、项目化机制做大做强生态高效农业。从2018年起,用五年左右时间,在深化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向质量型、效益型、生态型提档升级的过程中,进一步聚焦重点、做强优势产业,补链强链、健全产业体系,培育精品、做响品牌文章,重点主攻六大百亿级产业建设,聚力打造千亿级三产融合型农业,实现农业综合产值倍增翻番。到2022年,全市农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基本建成优质稻米、标准化果蔬、园艺型花木、农牧循环型生猪、精深加工型肉禽和生态河蟹六大百亿级产业。
二、重要任务
(一)百亿级优质稻米产业。
到2022年,全市基本建成以公共品牌为统领,以龙头加工企业为骨干,以订单农业为主要模式的优质稻米种源、种植、收储、加工、营销体系,实现宿迁大米由“好米”向“名米”转变。全市主推优质水稻品种覆盖率达60%以上,优质稻总产量突破120万吨,培育年产量3万吨以上稻米加工企业12家以上,水稻种植业产值达60亿元,水稻综合种养产品产值达20亿元,稻米加工业产值达40亿元,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达120亿元。
——发展重点。建设优质稻米优势区。以打造“全国最优质长粒籼米”为目标,在运东北片区布局建设100万亩优质籼米优势区;以培育“江苏最优质食味粳米”为方向,在沂东北和环洪泽湖片区布局建设100万亩优质粳米优势区。健全优质稻米种源体系。建立水稻生产主体品种筛选储备制度,加快洋北、井头、石集、城厢等4个省级水稻产业技术体系示范推广基地建设,利用3—4年时间筛选4个优质籼稻品种、6个优质粳稻品种进行市场化扩繁推广。提升稻米精深加工能力。加大内培外引力度,建设培育一批优质稻米精深加工企业,其中年产量在5万吨以上的不低于4家,力争在年产能20万吨以上的稻米加工企业招商上实现突破。扩大订单生产规模。围绕“优粮优价”的供销导向,推动稻米精深加工企业与优质稻米优势区的规模种植主体发展订单生产。根据订单生产要求,开展代购代销代储服务,实现定仓定种定向收储。支持龙头加工企业自建高标准低温仓,纳入代收代储体系。推广绿色高效生产模式。因地制宜推广稻田综合种养模式、稻经轮作模式各50万亩,实现稻田亩均综合产值5000元以上。
——区域布局。100万亩优质籼米优势区重点布局在运东北片区的宿豫区来龙镇、保安乡、关庙镇,沭阳县耿圩镇、刘集镇,泗阳县爱园镇、穿城镇等25个乡镇。100万亩优质粳米优势区重点布局在沂东北片区的沭阳县高墟镇、西圩乡、湖东镇等17个乡镇和环洪泽湖片区的泗洪县石集乡、孙园镇、龙集镇,宿城区屠园镇、中扬镇,泗阳县高渡镇、卢集镇等18个乡镇。
(二)百亿级标准化果蔬产业。
到2022年,全市基本建成覆盖种苗繁育、种植服务、批发销售、分类加工、配送直供的标准化果蔬产业体系,果蔬种植(复种)面积稳定在150万亩,总产量达500万吨,总产值达100亿元以上;产值超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产品分别达10个、4个、3个,产值超5000万元的果蔬特色乡镇达10个。
——发展重点。打造拳头产品。按照“一乡一特”导向,以8个永久性“菜篮子”蔬菜基地、3个优势果品产业优势区为核心区域,全面推行“一主多辅”的品种布局,培育桃果、碧根果、西瓜等一批产值超亿元的优势拳头产品和果蔬产值超5000万元的特色乡镇。提升设施标准。生产设施方面,改造提升5万亩老旧棚室,新增宽体大棚、智能温室等标准化果蔬设施面积15万亩,推广果树促成栽培、避雨栽培。生产装备方面,大力发展“两网一灌”、水肥一体化等生产辅助设施,广泛推广土地耕整、精量播种、机械移栽、电动修剪、设施环境调控等机械化装备,配套完善气调冷库、小型冷藏、分拣包装、仓储物流、尾菜处理等田头预处理及废弃物收纳设施,实现1000亩以上露天基地和500亩以上设施基地产后配套全覆盖。推行标准生产。分类制定蔬菜、果树标准化基地建设导则,加快制修订果蔬生产技术规程,建设标准化果蔬基地(标准园)55个,实现种苗、移植、施肥、用药、采收全程标准化生产。在此基础上,培育创建20个果蔬绿色食品、5个地理标志产品。打通直供渠道。以上海为核心,加快与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批发、零售、商超等流通渠道建立定向供应机制,力争每年与1-2个长三角城市建立直销关系。培育新型主体。培育100家亩产超1.5万元的家庭农场、20家年产超2000万元的市级龙头企业。鼓励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跨区域整合资源,组建产销集团,形成资源集中、生产集群、营销集约的格局。
——区域布局。蔬菜,重点围绕八个万亩“菜篮子”蔬菜基地,即沭阳县章集街道、吴集镇,泗阳县众兴镇,泗洪县孙园镇、四河乡,宿豫区丁嘴镇,宿城区罗圩乡,宿迁经开区南蔡乡及其周边辐射区域进行布局。果品,重点围绕三个优势区,即古黄河沿线、245省道沿线和泗洪西南岗产业带聚集生产,主要包括泗阳县爱园镇、南刘集乡、卢集镇,泗洪县上塘乡、天岗湖乡、峰山乡,宿城区王官集镇、蔡集镇等。
(三)百亿级园艺型花木产业。
到2022年,全市花木产业基本实现由工程绿化型苗木产业向园林园艺型花木产业过渡,形成集花木种植、休闲观赏、家庭园艺、城市园林于一体的新业态,花木种植面积达70万亩,其中新增高档苗木、彩色苗木、鲜切花、家庭园艺等高端花木面积不少于10万亩,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超300亿元,其中种植业产值130亿元,电商营销产值150亿元,园林工程产值20亿元。
——发展重点。围绕花木产品结构由“苗木到园艺、绿色到彩色、地栽到盆栽、无型到有型”四个转型,重点“开展两项建设、推动两化发展”。开展精品花木基地建设,以大规格苗木、彩色苗木、造型苗木、鲜切花、盆栽植物为重点,建设30个千亩连片的精品花木基地。开展花木名园名镇建设,按照产业、文化、旅游、社区功能“四位一体”原则,建设3个花木特色小镇、10个以上花木休闲观光旅游景点。推动产业化发展,引进培育3家集生产、研发、销售、园林设计施工于一体的省级以上花木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内涵,推动花木产业从苗木生产型向园林绿化工程型、设计养护服务型转变。推动品牌化发展,探索推广“政府+协会(公司)+基地”的品牌创建模式,即政府抓区域公共品牌培育推广,协会抓产业组织经营,基地抓标准规范生产。
——区域布局。以沭阳县为重点,逐步辐射245、325省道沿线其他地区乡镇。
(四)百亿级农牧循环型生猪产业。
到2022年,全市基本建成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屠宰加工、冷链配送等产业链条健全完善的农牧循环型生猪产业,生猪出栏量稳定在550万头左右,规模养殖场生态治理全面达标,生猪养殖产值达80亿元;力争在猪肉食品加工上实现突破,生猪年屠宰量达200万头,屠宰和食品加工产值达50亿元。
——发展重点。推行标准化健康养殖。鼓励现有规模养殖场升级改造,提升健康养殖水平。减控小散养殖规模,适度建设生态养殖小区。深化养殖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养殖场备案制度、环评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全面开展“治水、治粪、治味”工作,深入推进规模养殖场治理达标行动、美丽生态牧场示范创建行动、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提升养殖场设施配套标准,提高农牧循环发展水平。完善屠宰加工链条。加快屠宰企业整合并购,引入有屠宰加工、冷链配送能力的大型企业,建立区域性冷鲜肉销售和跨区域冷链配送网络。提高良种繁育能力。加强优质瘦肉型种猪的引进、选育和扩繁,繁育推广淮猪等小众特色品种。建设智慧动监系统。加强生猪检疫管理,实现生猪屠宰厂等重点场所远程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运输专用车辆移动视频监控和GPS定位。
——区域布局。围绕粮食、果蔬、花木优势产区布局,分布式建设规模化养殖场,以沭阳县、泗洪县等全国生猪调出大县为重点,建设生态养殖小区。
(五)百亿级精深加工型肉禽产业。
到2022年,全市基本建成从鸡场到餐桌的肉禽全产业链条,肉鸡年出栏量达1.5亿羽,年屠宰量40万吨,年销售分割肉禽32万吨、“中央厨房”肉禽食品10万吨、熟食品12万吨、调理品2.2万吨、其他副产品4万吨,建设废弃物处理中心(有机肥厂)1个,产业综合产值突破100亿元。
——发展重点。改造设施装备。结合养殖业提档升级,按自动化标准推广“平改笼”面积30万平方米,加快自动水线料线、喷雾消毒、清粪系统等自动化养殖设备的更新改造。构建产业联合体。鼓励肉禽制品加工龙头企业利用存量土地资源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和生态养殖小区,建设2个以上“龙头企业+职业农户”的产业联合体。加强产品研发。支持肉禽加工龙头企业建设“中央厨房”项目,开发适应现代餐饮需求的即食风味产品和方便产品,利用肉禽加工副产品研发调理品和饲料添加剂。扩大出口能力。依托宿豫区国家级出口食品(禽肉)质量安全示范区平台,建设20个肉鸡出口备案基地,创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注重生态治理。严格落实养殖场备案制度和环评制度,加快规模养殖场达标治理改造,在肉禽养殖密集区按量匹配建设1个废弃物处理中心,健全养殖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
——区域布局。以宿豫区为主体适度向周边县区辐射。
(六)百亿级生态河蟹产业。
到2022年,全市基本形成“冬季到宿迁吃河蟹”的独有竞争力和差异化品牌,河蟹养殖面积稳定在45万亩,总产量6万吨,大规格蟹占比超过40%;河蟹冬季上市量达4万吨,产值突破100亿元。
——发展重点。推进标准化健康养殖。制定发布宿迁河蟹养殖地方标准。按照“池埂整齐、灌排配套、设备先进、功能完善、生态达标、环境优美”的建设要求,完成全市25万亩蟹池标准化改造工作。推广河蟹越冬暂养技术。联合科研院所开展集中攻关,建立大规格优质河蟹养殖技术和越冬暂养技术标准。在洪泽湖、骆马湖分别建设1个越冬暂养集成技术试验示范平台,推广河蟹越冬暂养网箱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推动良种本地化培育。在沿海地区建立固定蟹苗繁育场,保障优质河蟹大眼幼体供应。在洪泽湖、骆马湖河蟹养殖集中区,分别建设扣蟹繁育基地,加快苗种供给本地化。推出宿迁“冬蟹”品牌。加强河蟹地理标志农产品创建,完成5万亩河蟹绿色产品基地认证工作。围绕一线城市和港澳地区建设品牌直营店,完善宿迁河蟹营销网络体系。
——区域布局。重点构建沿洪泽湖、沿成子湖、沿骆马湖三大河蟹养殖集中区。其中,在洪泽湖沿线养殖区,以推广大规格河蟹养殖技术模式为主体,建设养殖环境标准化控制体系,实现河蟹品质和规格双提升,重点布局在泗洪县现代渔业产业园、城头乡、临淮镇、半城镇、龙集镇、界集镇等11个乡镇;成子湖沿线养殖区,重点推进河蟹、青虾套养模式规模发展,实现河蟹、青虾养殖双增长,重点布局在泗阳县卢集镇、高渡镇、裴圩镇,宿城区中扬镇等4个乡镇;骆马湖沿线养殖区,积极推广大规格河蟹与花白鲢套养新模式,达到“以渔控藻、以渔净水”的目的,实现养殖效益和生态保护双协调,重点布局在湖滨新区黄墩镇、皂河镇等2个乡镇。
三、推进措施
(一)特色产业布局优化行动。全面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和水域滩涂渔业养殖规划编制工作。围绕六大百亿级产业建设,优化全市优势农产品功能区建设规划,利用五年左右时间逐步构建“12338+N”的优势农产品空间布局,即以沭阳县为主体,瞄准南北花木驯化过渡带地理优势,打造“1”个花木产品优势区;以洪泽湖、骆马湖周边区域为主导,充分发挥自然、气候、水文环境优势,通过生态健康渔业试验示范区建设,发展“2”个沿湖水产品优势区;以古黄河沿线、245省道沿线和泗洪西南岗片区为重点,立足土壤特性、产业基础、地势条件,建设“3”个林果产业优势区;以运东北片区、沂东北片区和环洪泽湖片区为基础,抓住“纬度最高的籼稻”的特殊区位,构建“3”个优质食味稻米优势区;以万亩蔬菜基地及周边辐射区为核心,围绕打造长三角区域蔬菜直供基地目标,培育“8”个蔬菜产品优势区;“N”,即以农牧一体化为主导,立足粮食、果蔬生产优势区分布式布点标准化规模养殖业。
(二)农业标准化推广行动。以高标准农田为龙头,统筹推动农业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针对六大产业发展需要,按照“一个产业一套标准”导向,推进产业优势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在2020年前完成1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全市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比重达70%以上。以基地标准化为重点,打牢农业生产标准化基础,实施“3310”工程,制定蔬菜基地(园)、美丽生态牧场、标准化池塘等3个导则,按年度组织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基地)、美丽生态牧场、标准化渔业养殖基地示范创建活动,带动全市建设标准化农业生产基地1000个以上。以制标订标为关键,实现农业生产全程有标可依,制定发布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主要农作物生产规程制(修)订工作。以重点区域为突破,加快农业标准推广应用,率先在泗阳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万亩“菜篮子”蔬菜基地等24个片区推行设施标准化、生产标准化,逐步实现全域覆盖。
(三)绿色生产体系建设行动。提升农业领域环保监管刚性,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备案制度、环评准入制度和常态化环保执法机制,推进“小、散、乱”养殖场清理整治,对治理不达标、偷排乱排的养殖场,依法应当停业、关闭的,坚决依法采取关停取缔措施,加快畜禽养殖场撤小并大。推动生态养殖小区建设,不断提升生态化、规模化养殖水平。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完成农业面源污染源普查,建设农田氮磷流失、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农田地膜残留、耕地重金属污染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评价、预报与预警的常态化和规范化。落实四项生态治理措施,按照省“263”专项治理要求,全力推进畜禽养殖场治理达标、退渔还湖、农药管理规范化、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四个方面工作,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各项农业生态治理目标。组织两项示范推广,即绿色防控和生态种养技术模式示范推广,结合轮作休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示范推广稻鱼(虾蟹)共作模式、生态养殖小区,因地制宜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到2022年,全市稻田综合种养面积达50万亩,建设生态养殖小区30个,绿色优质农产占比达到60%以上。
(四)品牌强农提升行动。打造农产品全域公共品牌,全面推进品牌强农战略,围绕六大产业制定市级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策划运营方案,以“宿迁籼米”、“泗洪大米”、“高墟大米”、 “宿迁年蟹”、“泗洪大闸蟹”等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区域品牌为基础,建立以区域公共品牌为龙头、企业品牌为主体的宿迁特色品牌标识体系,完善“公共品牌标识+企业优质产品商标”的品牌运营推广机制,打响宿迁农产品品牌。推动农产品全程可追溯,组织开展省、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扩大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覆盖范围,逐步实现主导产业、主要产品、主要基地全覆盖。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市级信用监管网络,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构建农产品全方位营销网络,畅通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加快“一村一品一店”提档升级,建设“两馆一中心”;以上海为起点,布局建设宿迁农产品线下分销和连锁销售体系,逐步向长三角重点城市扩展。开发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加大品牌农产品推广力度,在香港、澳门、上海、苏州等热点城市建设市级知名农产品品牌宣传平台;依托河蟹、禽肉等优势产品,组织创建国家级、省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示范基地,扩大农业开放度。到2022年,市域性农产品公共品牌进入全国100强,年销售额超亿元的区域公共品牌达10个。
(五)产业融合发展行动。搭建融合发展载体,实施现代农业园区提档升级行动,按照全国知名的定位推进泗阳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突出对标找差补强的要求,加快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向国家级标准提升。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档升级行动,逐步扩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贴范围,率先推动规模果蔬种植基地、河蟹养殖集中区配套完善产品分拣、包装、冷藏等初加工设施设备。依据优势特色产业布局,分别在泗洪县、宿豫区布局建设稻米加工集聚区;在泗阳县、泗洪县布局建设猪肉加工集聚区;在宿豫区布局建设禽肉加工集聚区;在经开区布局建设果蔬加工集聚区,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实施休闲观光农业精品景点建设行动,结合全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招引落地一批重大农旅融合发展项目,打造一批休闲农业精品村、主题农园和田园综合体,带动休闲农业发展质态整体提升。组织开展休闲农业精品景点评选推介活动,定期发布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和特色景点。到2022年,全市力争建成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培育百亿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1个,建成10个以上省级休闲观光农业精品村。
(六)科技创新支撑行动。实施农产品种源体系建设工程,以洪泽湖小龙虾种源基地、骆马湖河蟹种源基地、泗洪优质稻米种源基地、宿城蔬菜种源基地、洋河果蔬种源基地建设为重点,逐步提高河蟹、小龙虾、稻米、果蔬等主导产品的良种本地化供应能力。实施农技示范体系构建工程,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共建”的思路,以省级农业产业体系示范基地、市级生态农业综合示范基地建设为龙头,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构建市有综合展示基地、县有特色产业专业示范基地、乡有技术指导基地的农业“三新”成果示范体系。实施农业生产机械化提升工程,加快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步伐,聚焦全程机械化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促进装备结构升级;推进设施园艺“机器换人”,将设施园艺农机设备纳入补贴范围,重点在设施蔬菜、林果、花卉苗木等领域进行推广。力争到2020年全面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到2022年设施园艺领域机械化覆盖率达到50%。实施农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建设宿迁农业大数据平台,形成覆盖农情调度、农技云服务、执法信息和基础数据监测发布于一体的信息化服务体系,2019年完成一期工程,2020年全面建成。加快农业物联网建设步伐,率先在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万亩蔬菜基地和市级农业生态示范园实现全覆盖,逐步向六大产业核心基地扩大应用范围。实施农业技术协同推广工程,组建市级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制定重大农业技术年度推广计划,围绕优新品种、绿色高效生产技术模式开展集中技术攻关。制定基层农技推广体制优化运行方案,将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纳入对乡镇政府的年度考核,探索开展政府购买农技服务试点。围绕六大百亿级产业建设,组建农技专家服务团,推行“7×24”小时农技云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农技服务“O2O”模式。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产业发展组织协调机制。按照“一个产业、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套办法”的方式,建立完善六大百亿级产业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实行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增强工作推动合力。强化考核跟踪,将六大百亿级产业建设纳入对县区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和农业重大项目考核,建立定期调度、定期会办制度。围绕六大百亿级产业建设,分别组建稻米、肉禽、果蔬、河蟹四个产业联盟,联盟成员涵盖产业链条全过程的生产经营主体和支撑保障单位,负责引领推动六大产业发展。
(二)建立财政投入持续增长机制。增加财政扶持资金,市县两级财政随财力增长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优化资金扶持方向,市县财政资金重点扶持农业重大项目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品牌推广、保险保障等方面,增强农业生产抗市场风险、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
(三)建立金融支撑保障机制。健全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动省农信担宿迁分公司加快设立县域办事网点,有效提供优质涉农融资担保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合作制银行将机构网点向农村延伸,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融资方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龙头企业首发上市、上市后再融资或债券融资。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发展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收益保险等惠农新产品。
(四)建立项目化推进机制。按照“8+2”的组织形式,各县区、新区、开发区围绕六大百亿级产业建设,以产业链条中的弱项短板为主攻方向,常态化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确保全市每年培育和建设加工型、销售型、科技型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100个左右,为产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新动能。优化农业重大项目考核体系,加大农业重大项目在年度目标考核中的权重,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重大项目日常调度机制。
附件1.宿迁市百亿级优质稻米产业建设方案
2.宿迁市百亿级标准化果蔬产业建设方案
3.宿迁市百亿级园艺型花木产业建设方案
4.宿迁市百亿级农牧循环型生猪产业建设方案
5.宿迁市百亿级精深加工型肉禽产业建设方案
6.百亿级生态河蟹产业建设方案
附件1
宿迁市百亿级优质稻米产业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动农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特制定2018—2022年百亿级优质稻米产业建设方案。
一、发展思路
按照“产业做强、品牌做响、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思路,通过扩大优质品种种植规模,加强复合化种养、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精深化加工、品牌化运作、全程化监管,构建以公共品牌为统领,以龙头加工企业为骨干,以订单农业为主要模式的优质稻米种源、种植、收储、加工、营销体系,加快推动宿迁大米由“好米”变为“名米”,提升品牌知名度和附加值,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力争到2022年,全市主推优质水稻品种覆盖率达60%以上,优质稻总产量突破120万吨,培育年产量3万吨以上的大米加工企业12家以上,水稻种植业产值达到60亿元,水稻综合种养产品产值达到20亿元,稻米加工业产值达到40亿元,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达到120亿元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双百”工程,实现优质稻米经营规模化。聚力发展优势产区。按照运东北、沂东北和环洪泽湖3大优质稻米产业片区的布局,建成优质稻米标准化生产基地200万亩。具体包括:100万亩优质籼米优势区,围绕打造“全国最优质长粒籼米”的目标,在运东北片区的来龙、保安、关庙、耿圩、刘集、爱园等25个乡镇进行布局;100万亩优质粳米优势区,按照培育“江苏最优质食味粳米”的方向,以长粒硬质粳米为主导品种,在沂东北片区的高墟、西圩、湖东和环洪泽湖片区的石集、孙园、龙集、屠园、高渡、卢集等35个乡镇进行布局。聚焦推广优质品种。建立水稻生产主体品种筛选储备制度,在水稻优势区内,按照“基础设施完善、科研装备先进、技术模式丰富、管理智能高效”的标准,做精做强洋北、井头、石集、城厢等4个省级水稻产业技术体系示范推广基地,紧紧围绕全市优质食味水稻品种需求加快引进筛选进程,遵循适宜本地区种植、综合抗性好、外观食味佳和市场认可度高的要求,利用3—4年时间筛选4个籼稻品种、6个粳稻品种进行市场化扩繁推广。到2022年,主推的优质粳稻品种和优质籼稻品种种植面积分别达到100万亩以上。
(二)实施“百万亩订单”工程,实现优质稻米产加销衔接市场化。按照“大户+基地+粮库+企业”的产业链发展模式,以市场环节“喜欢什么”,促进流通环节“收什么”,推动仓储环节“储什么”、引导种植环节“种什么”,加快形成“优粮优价”定向供销关系。全力推广订单生产模式。优选一批规模大、实力强、信誉高的规模型加工企业作为订单生产的主导单位,直接与优质稻米优势区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接,签订优质稻订单生产合同,稳定加工企业优质粮源。充分发挥粮食收储企业支撑作用。根据订单生产要求,开展代购代销代储服务,实现定仓定种定向收储。支持龙头加工企业自建高标准低温仓,纳入代收代储体系,进一步增强收储配套能力。到2022年,全市优质稻米优势区订单生产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
(三)实施加工龙头和产业品牌“双提升”工程,实现优质稻米产业品牌化。加大稻米精深加工企业内培外引力度。将“旗舰型”稻米精深加工企业作为农业招商引资主攻重点和农业重大项目扶持方向,对外加大对品牌型企业的招引力度,力争在年产能20万吨以上的稻米加工企业招商上有所突破;对内加大培育支持力度,鼓励稻米加工企业加快加工装备自动化、智能化的升级换代进程,满足中高端市场需求,深度挖掘功能大米、稻米副产品潜力,提高加工水平和产品档次。进一步引导产业集聚,以泗洪、宿豫优势区为主体,建设两个稻米加工集聚区。到2022年,全市建成年产量3万吨以上稻米加工企业12家,其中年产量5万吨以上的不少于4家。加大“宿迁大米”品牌培育力度。把“宿迁籼米”、“泗洪大米”、“高墟大米”品牌培育纳入全市农产品公共品牌体系,统一策划运作,大力整合企业品牌,形成“区域公共标识+企业商标”的品牌推广运营机制。围绕品牌建设,加快建立涵盖产地环境、育种、栽培、储藏、运输和加工全环节的“宿迁大米”标准体系,用标准统一质量。围绕品牌运营,建立“宿迁大米”消费、流通、加工、种植全过程的质量追溯体系,实现一袋一码溯源管理。到2022年,全市形成产值超20亿元的稻米公共品牌2个、超5亿元的企业品牌4个、超亿元的产品品牌12个。
(四)实施“双50”工程,实现稻田产出高效化。坚持生态优先,大力推广生态种养模式,加快提升绿色稻米品质。因地制宜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在水源充足、排灌方便、周围无污染的水稻种植区域,鼓励推广稻田养虾、稻田养蟹、稻田养鱼、稻田养鸭等综合种养模式。科学推广稻经轮作。综合考虑区位条件、土壤环境、市场需求等因素,引导发展“水稻—果蔬”、“水稻—绿肥”、“水稻—油料”等稻经轮作模式,提高综合产出收益。到2022年,全市稻田综合种养面积、稻经轮作面积分别达到50万亩以上,力争亩均产值突破5000元。
(五)实施营销提档升级工程,实现稻米营销连锁化。实施实体店升级改造。结合宿迁绿色农产品展销体验中心建设,设立宿迁大米展销专区;鼓励加工企业向市场终端延伸,开设宿迁大米专卖店、直营店、大型超市专柜(专区)等专营店,实现专卖化、连锁化经营。推动大米“触网”销售。在京东宿迁馆、天猫宿迁特产馆开辟优质大米专栏,鼓励有能力的加工企业自建电商平台,拓宽稻米销售范围。加大推介展销力度。定期举办宿迁大米推介会、展销会、新闻发布会等,开展宿迁大米销区行系列活动,提升宿迁大米知名度。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8年6月—2018年12月)。具体抓好八项工作:一是制定出台《宿迁市百亿级优质稻米产业建设方案》和标准化优质稻米生产基地建设导则;二是联合稻米产业链条中的种源、种植、收储、加工等各个环节的骨干企业,组建宿迁市优质稻米产业联盟;三是支持规模化稻米加工企业与优质稻米优势区内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签订合同,优质稻订单生产面积达12万亩以上;四是组织收储企业开展定向收购,定库收储;五是在洋北等地建设4个优质水稻品种引种筛选示范基地,根据全市稻米产业发展的目标定位广泛引种,对水稻优质品种(系)进行标准化种植,筛选出2—3个符合宿迁稻米产业发展要求的优质水稻品种,推广优质籼稻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优质粳稻种植面积20万亩以上;六是推广稻田综合种养,发展稻田养虾、稻田养蟹、稻田养鱼、稻田养鸭等种养结合模式20万亩,发展“水稻—果蔬”、“水稻—绿肥”、“水稻—油料”等稻经轮作模式20万亩;七是围绕订单农业、精加工企业,借助宿迁农业大数据平台,启动“宿迁稻米”消费、流通、加工、种植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八是组织申报“宿迁籼米”区域公共品牌,开展“宿迁稻米”区域公共品牌宣传推介活动2次以上。
(二)第二阶段(2019年1月—2019年12月)。具体做好六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壮大宿迁市优质稻米产业联盟,力争吸纳各环节骨干企业200家以上;二是以联盟为运营平台,新增优质稻订单生产面积48万亩以上,实行定向定种定库收储;三是续建洋北等地4个优质水稻品种引种筛选示范基地,新筛选出2—3个符合宿迁稻米产业发展要求的优质水稻品种,新增优质籼稻种植面积40万亩以上、优质粳稻种植面积50万亩以上;四是新增稻田综合种养面积18万亩、稻经轮作面积15万亩;五是建成“宿迁稻米”消费、流通、加工、种植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模块;六是积极打造“宿迁籼米”区域公共品牌,力争在影响力和知名度上有所突破。
(三)第三阶段(2020年1月—2022年12月)。具体做好六项工作:一是健全宿迁市优质稻米产业联盟运行机制,实现规范化运作;二是新增优质稻订单生产面积40万亩以上,实行定向定种定库收储;三是依托4个优质水稻品种引种筛选示范基地,新筛选3—4个符合宿迁稻米产业发展要求的优质水稻品种,新增优质籼稻种植面积30万亩以上、优质粳稻种植面积30万亩以上;四是新增稻田综合种养面积12万亩以上、稻经轮作面积15万亩以上;五是“宿迁稻米”订单生产基地全部纳入质量追溯管理;六是形成2个产值超20亿元的稻米公共品牌。
四、组织保障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思路,坚持市场化思维、企业化运作,在统一品牌的前提下,以订单生产为链接,以加工营销企业为龙头,构建稻米精深加工企业—收储企业—种植大户(企业)—种源企业紧密结合的全产业链合作机制,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的百亿级优质稻米产业体系,建立健全政府推动和市场推动的双引擎工作推动机制。
(一)构建优质稻米产业联盟,精心打造产业运营平台。按照全产业链构建要求,将稻米产业链条中种源、种植、收储、加工、营销等各个环节的骨干企业纳入产业联盟,构建全市优质稻米全产业链发展平台。充分发挥联盟“对接大户、对接龙头、对接金融、对接服务、对接政策、对接市场”的作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促进产业良性发展。以产业联盟作为产业发展运营平台,重点健全三项机制。一是订单生产机制。通过契约关系,开展上下游定向合作生产,建立加工企业与收储企业、加工企业与种植大户、种植大户与种源企业的订单生产关系。二是品牌运作机制。通过行业自律,建立和实施“宿迁稻米”的品牌产品准则和品牌应用管理准则“两个准则”,在实行统一供种、统一种植方式、统一收储模式、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形象包装、统一对外宣传的基础上,共同使用和维护好区域公共品牌形象,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三是信誉保证机制。把联盟成员特别是订单链条上的各单位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立“信用+承诺”奖惩机制,确定“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发挥好行业主管部门“裁判员”作用,确保产业体系规范发展。
(二)聚焦产业需求,集成要素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整合产粮大县、集中育秧、高产创建、土地整理、农业开发等项目资金,加大对优质稻米产业的投入,提升规模化经营水平;加大对“宿迁稻米”标准制定、品牌注册、宣传推介、展示展销活动的支持力度;对稻米精深加工企业技改投入、龙头企业公共品牌直销网络建设、优质稻米订单生产等关键环节给予重点支撑;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有效破解制约稻米产业发展的土地难题。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宿迁市优质稻米产业联盟企业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仓储等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完善银担合作和风险分担机制,为联盟企业融资增信。涉农金融机构要在有效防范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创新开办多种担保方式的贷款业务,简化贷款手续和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办理效率,支持联盟企业做大做强。农业保险机构要积极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提高保障水平,增强新型经营主体灾害应对能力,助力优质稻米产业发展。
(三)强化组织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建立优质稻米产业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市农委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稻米产业发展规划、产业联盟组建、公共品牌运营、标准化推广、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种源体系配套、绿色高效模式推广和水稻种子质量及市场监管工作;粮食局负责定仓定种定向收储、公共品牌宣传推介;农机局负责稻米优势区生产全程机械化及农机补贴政策落实;财政局负责优质稻米产业建设相关政策配套资金落实;农开局负责稻米优势区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国土局负责保障稻米龙头加工企业建设用地供应;金融办负责统筹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加大资金信贷力度。各部门要根据分工制定落实任务的具体措施,履职尽责,齐心协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百亿级优质稻米产业任务分解表(2018年)
“双百”工程 |
“百万亩订单”工程 |
“双提升”工程 |
“双50”工程 |
|||||||
优质粳米优势区(万亩) |
引种示范基地(个) |
订单生产面积(万亩) |
建成年产量3万吨以上稻米加工企业(个) |
建成年产量5万吨以上稻米加工企业(个) |
20亿元以上稻米公共品牌(个) |
超亿元企业品牌(个) |
超5亿元企业品牌(个) |
稻田综合种养面积(万亩) |
稻经轮作面积 (万亩) |
|
3 |
5 |
-- |
4.5 |
1 |
-- |
-- |
-- |
-- |
2 |
5 |
3 |
5 |
1 |
0.5 |
1 |
-- |
-- |
-- |
-- |
2 |
2 |
-- |
8 |
1 |
5 |
1 |
-- |
-- |
1 |
-- |
15 |
6 |
4 |
-- |
-- |
2 |
1 |
-- |
-- |
-- |
-- |
1 |
2 |
-- |
2 |
2 |
-- |
-- |
-- |
-- |
-- |
-- |
5 |
|
10 |
20 |
4 |
12 |
4 |
-- |
-- |
1 |
-- |
20 |
20 |
百亿级优质稻米产业任务分解表(2019年)
“双百”工程 |
“百万亩订单”工程 |
“双提升”工程 |
“双50”工程 |
|||||||
优质粳米优势区(万亩) |
引种示范基地(个) |
订单生产面积(万亩) |
建成年产量3万吨以上稻米加工企业(个) |
建成年产量5万吨以上稻米加工企业(个) |
20亿元以上稻米公共品牌(个) |
超亿元企业品牌(个) |
超5亿元企业品牌(个) |
稻田综合种养面积(万亩) |
稻经轮作面积(万亩) |
|
12 |
15 |
-- |
10.5 |
1 |
-- |
-- |
1 |
-- |
3 |
7 |
7 |
5 |
-- |
9.5 |
1 |
-- |
-- |
1 |
-- |
3 |
2 |
-- |
27 |
-- |
15 |
1 |
1 |
-- |
1 |
-- |
10 |
4 |
21 |
-- |
-- |
12 |
1 |
1 |
-- |
1 |
-- |
1 |
1 |
-- |
3 |
-- |
1 |
-- |
-- |
-- |
-- |
-- |
1 |
1 |
40 |
50 |
-- |
48 |
4 |
2 |
-- |
4 |
-- |
18 |
15 |
百亿级优质稻米产业任务分解表(2020-2022年)
“双百”工程 |
“百万亩订单”工程 |
“双提升”工程 |
“双50”工程 |
|||||||
优质粳米优势区(万亩) |
引种示范基地(个) |
订单生产面积(万亩) |
建成年产量3万吨以上稻米加工企业(个) |
建成年产量5万吨以上稻米加工企业(个) |
20亿元以上稻米公共品牌(个) |
超亿元企业品牌(个) |
超5亿元企业品牌(个) |
稻田综合种养面积(万亩) |
稻经轮作面积(万亩) |
|
20 |
10 |
-- |
12 |
1 |
-- |
-- |
2 |
-- |
3 |
8 |
15 |
5 |
-- |
10 |
-- |
-- |
-- |
1 |
-- |
1 |
1 |
-- |
10 |
-- |
10 |
2 |
1 |
1 |
2 |
2 |
5 |
-- |
13 |
-- |
-- |
6 |
1 |
1 |
1 |
2 |
2 |
2 |
4 |
2 |
5 |
-- |
2 |
-- |
-- |
-- |
-- |
-- |
1 |
2 |
50 |
30 |
-- |
40 |
4 |
2 |
2 |
7 |
4 |
12 |
15 |
附件2
宿迁市百亿级标准化果蔬产业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动全市果蔬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提高全产业效益,特制定2018—2022年百亿级标准化果蔬产业建设方案。
一、发展思路
立足我市生态资源优势,以“绿色、生态、高质、优价”为原则,以打造长三角“菜篮子”为目标,以八个万亩蔬菜基地和三大林果产业带为重点区域,优化品种结构培育精品,强化品牌运营培育名品。重点推进规模基地建设,强力推广标准化生产,积极拓展市场销售渠道,逐步建成覆盖种苗繁育、种植服务、批发销售、分类加工、配送直供的百亿级标准化果蔬产业体系。到2022年,全市果蔬种植面积(含复种)稳定在150万亩,总产量达到500万吨,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产值超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产品分别达到10个、4个、3个,产值超5000万元的果蔬特色乡镇达10个。
二、工作重点
(一)优势产品培育工程。按照“一乡一特”导向,在八个万亩蔬菜基地及辐射区、三个优势果品产业带培育优势拳头产品,形成“一主多辅”的品种布局。蔬菜方面,围绕城市“菜篮子”20种主打品种,重点发展番茄、茄子、芹菜、辣椒等地方优势品种,推广吴集萝卜、来安芦蒿、罗圩芹菜等“规模种植、分户生产、统一经营”的发展模式。到2022年,全市培育马铃薯、白萝卜、上海青、卷心菜、茄子等5个产值超亿元的品种,培育芹菜、辣椒、西红柿、黄瓜等4个产值超5亿元的品种,培育西瓜、大白菜等2个产值超10亿元的品种。林果方面,重点发展古黄河沿线、245省道沿线和泗洪西南岗三个优势片区。到2022年,全市培育草莓、葡萄、软籽石榴、梨、碧根果等5个产值超亿元的品种,培育产值超10亿元的桃果产业,创建果蔬绿色食品20个,果蔬地理标志产品5个,形成产值超5000万元的果蔬特色乡镇10个以上,其中超亿元乡镇5个。
(二)设施果蔬基地提升工程。以标准化果蔬园(基地)建设为抓手,制订出台建设导则和生产规程,全面推进设施果蔬基地提档升级。提档升级生产设施。蔬菜上,将设施农业作为重点,加快改造与提升老旧棚室,促进设施更新换代。积极建设宽体大棚,适度发展智能温室,为发展精品、培育名品打好基础。果树上,重点发展促成栽培、避雨栽培。到2022年,全市改造与提升老旧设施基地5万亩以上,新增标准化果蔬设施面积15万亩以上。提升生产装备水平。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大力发展“两网一灌”、水肥一体化等生产辅助设施,广泛推广土地耕整、精量播种、机械移栽、电动修剪、设施环境调控等机械化装备。完善产后配套设施。鼓励以农户合作共建、龙头企业自建、园区配套等方式,建设气调冷库、小型冷藏、分拣包装、仓储物流、尾菜处理等田头预处理及废弃物收纳设施。到2022年,全市1000亩以上露天基地和500亩以上设施基地实现产后配套全覆盖。发展集约式育供苗。围绕主导优势品种,因地制宜开展果蔬集约化育供苗,依托科研院所,在全市范围内建设5个以上种苗繁育与品种示范基地。到2022年,全市果蔬优质种苗统供率达到35%以上。
(三)品牌培育工程。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将吴集白萝卜(西葫芦)、华冲番茄、茆圩草莓、潼阳辣椒、泗阳桃果、来安芦蒿、众兴莴苣、四河大白菜、青阳葡萄、峰山薄壳山核桃,丁嘴金针菜、新庄荷藕、罗圩青茄(芹菜)、王官集酥梨、南蔡芹菜(青茄)纳入全市农产品公共品牌体系,统一策划运作,重点推广运营。鼓励企业等主体积极创建果蔬品牌、地理标志产品和驰名商标,形成一批规模大、品质优、美誉度高的优势产品。大力推广标准化种植。围绕品牌包装和市场营销需要,紧密结合绿色产品创建,面向莲藕、茄子、西芹、大白菜、马铃薯、桃、西瓜、草莓等优势主导品种,加快标准的制修订,率先在8个万亩“菜篮子”基地和基础较好的规模基地推广应用,从种苗、移植、施肥、用药到采收实现全程标准化生产,带动果蔬产品质量全面提升和效益提高。分产业制定蔬菜、果树基地建设导则,明确标准化基地的建设标准和内容。按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开展标准化果蔬基地及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到2022年,全市新建标准化果蔬基地(标准园)55个。完善果蔬生产质量安全体系。实施化肥、农药等投入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蔬菜生产农药残留控制制度,规范投入品使用和田间生产。加强果蔬基地自检硬件能力建设,开展果蔬基地内检人才培育。到2022年,全市1000亩以上露地、500亩以上设施果蔬基地全部建立起从产地到餐桌、从田园到家庭的质量追溯系统,实现生产档案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界定,风险可防控。
(四)营销渠道拓展工程。组建果蔬产销联盟。按照政府指导、自我管理、企业自律的原则,组建宿迁果蔬产业联盟,在联盟的体系下,以公共品牌为统领,以市场拓展为重点,以订单农业为主体,以信誉奖惩机制为保障,不断完善果蔬产业链,形成包括种源、种植、技术服务、产品收购、市场营销以及品牌运作的产业体系。加强果蔬经纪主体培育。通过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市场开拓、信息服务等有效手段,加强对果蔬经纪人的培育和规范,实现市场、基地、农户的有效链接。支持有条件的果蔬经纪人通过组建经纪合伙企业、经纪合作社、经纪公司等组织,提升抱团闯市场的能力,最大限度的抵御市场风险。开拓直销渠道。瞄准长三角果蔬市场,积极拓展直销渠道,与上海大型连锁超市、果蔬零售店建立直销关系,构建从地头到农超的绿色通道。在深化与上海产销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复制上海模式,拓展直销渠道,每年与1-2个长三角二三线城市建立直销关系。
(五)新型主体培育工程。引导家庭农场推行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生产,全面提升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水平。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重点提升合作社农业技术、农资购买、农产品加工销售贮藏等服务能力。引进和培育一批生产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产品附加值高的大型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以“分工协作、互利共赢、农民得益”为核心,采用委托生产、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保护价收购等利益分配机制,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合作模式,把产业化经营的各个环节连接起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鼓励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跨区域整合资源,组建产销集团,形成资源集中、生产集群、营销集约的格局。到2022年,全市新增亩均产值超1.5万元的家庭农场100家以上;新增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果蔬类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家以上。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8年6月—2018年12月)。具体抓好九项工作:一是制定出台《宿迁市百亿级标准化果蔬产业建设方案》;二是动员组织全市产销大户,组建“宿迁市蔬菜产业联盟”,开展产销对接、观摩学习等活动3次以上;三是出台《宿迁市蔬菜基地建设导则》,修订与完善果蔬标准化技术规程4项;四是加快果蔬设施基地建设,新增果蔬设施面积3万亩;五是加快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全市在罗圩、南蔡、洋河等乡镇建设果蔬标准化基地(标准园)12个;六是建设市级果蔬种苗繁育与示范基地;七是推广果蔬新品种10个,推广新技术与模式15种;八是培育年亩均产值超1.5万元的家庭农场25个;九是稳定与拓展长三角果蔬市场,发展果蔬直销、订单农业面积1万亩以上。
(二)第二阶段(2019年1月—2019年12月)。具体做好九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壮大“宿迁市蔬菜产业联盟”,力争吸纳规模基地及销售大户100家以上,常态化组织产销对接、规模生产、农资采购等业务,平台年销售额不低于5000万元;二是出台《宿迁市果树基地建设导则》,修订与完善果蔬标准化技术规程4项;三是加快果蔬设施基地建设,新增果蔬设施面积3万亩;四是建设果蔬标准化基地(标准园)10个;五是续建市级果蔬种苗繁育与品种示范基地,初步具备育苗能力,在洋河、泗洪新建蔬菜种苗繁育与品种示范基地1-2个;六是推广果蔬新品种10个,推广新技术与模式15种;七是新增绿色果蔬食品5个,地理标志产品1个;八是培育年亩均产值超1.5万元的家庭农场25个,培育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果蔬类市级以上龙头企业5家;九是继续开发长三角果蔬市场,发展果蔬直销、订单农业面积2万亩以上。
(三)第三阶段(2020年1月—2022年12月)。具体做好十项工作:一是发展壮大宿迁市蔬菜产业联盟,实现规范化、集团化运作,平台年销售额不低于3亿元;二是修订与完善果蔬标准化技术规程7项以上,基本实现全市主要果蔬种植品种“有标可依”;三是建成果蔬种苗繁育与品种示范基地5个,全市果蔬优质种苗统供率达到35%以上;四是新增设施果蔬面积9万亩,建设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标准园)33个,1000亩以上露地、500亩以上设施果蔬基地实现产后配套全覆盖;五是新增绿色果蔬食品15个,地理标志产品4个,培育产值超1000万元的绿色食品15个、产值超亿元的地理标志产品 5个;六是全市培育产值超亿元、5亿元、10亿元的蔬菜品种分别达到5个、4个、2个,培育产值超亿元、10亿元的林果品种分别达5个、1个,培育产值超5000万元果蔬特色乡镇10个;七是全市果蔬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普及率均达95%以上;八是深入推动果蔬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全市1000亩以上露地、500亩以上设施果蔬基地实现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全覆盖;九是培育年亩均产值超1.5万元的家庭农场75个,培育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果蔬类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7家;十是深耕长三角果蔬市场,形成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发展果蔬直销、订单农业面积10万亩以上。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履职尽责,齐心协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农委负责果蔬产业联盟组建、优势产品培育、设施配套提升和品牌培育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相关扶持政策的资金筹集、拨付和监督;市农机局负责果蔬机械化生产推广工作;市委农工办负责果蔬龙头企业、经纪主体培育工作;市商务局负责果蔬产品对外营销渠道开拓工作。
(二)加强政策扶持。加强对果蔬产业项目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在标准化果蔬基地建设、质量追溯体系、绿色生产、果蔬品牌创建等方面给予倾斜。研究制定果蔬生产补贴政策,提高果蔬设施栽培的补助标准,简化果蔬设施生产补贴流程,引导经营主体增加投入。继续开展果蔬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扩大保险规模和果蔬种类,增强农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支持更多的龙头企业和城市工商业者从事果蔬生产,促进果蔬生产上规模、上档次、成特色。
(三)加强技术支撑。开展果蔬“三新”推广。围绕省市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依托职业农民培训、科技入户工程等平台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农业产业园等载体,加大果蔬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示范推广力度。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加强与南农大、扬大、省农科院等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蔬菜连作障碍防治等瓶颈问题的技术攻关,解决困扰果蔬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面向桃果、梨果、水生蔬菜等特色产业,组建单个产业的技术研发平台。
(四)加强示范引领。积极总结果蔬产业发展中涌现的各类先进典型,分析其在建设模式、管理模式、运营模式上的成功经验,通过电视台、电台、网络、报纸等媒体,树立产业发展典型,复制产业发展经验,以点带面,带动果蔬产业发展。
百亿级果蔬产业任务分解表(蔬菜)
2018年 |
2019年 |
2020—2022年 |
总 计 |
|||||||||||||||||||||
泗阳县 |
泗洪县 |
宿豫区 |
宿城区 |
市湖滨新区 |
市洋河新区 |
小计 |
沭阳县 |
泗阳县 |
泗洪县 |
宿豫区 |
宿城区 |
市湖滨新区 |
市洋河新区 |
小计 |
沭阳县 |
泗阳县 |
泗洪县 |
宿豫区 |
宿城区 |
市湖滨新区 |
市洋河新区 |
小计 |
||
0.7 |
0.3 |
1.15 |
0.3 |
0.2 |
0.05 |
0.05 |
2.75 |
0.7 |
0.3 |
1.15 |
0.3 |
0.2 |
0.05 |
0.05 |
2.75 |
2.1 |
0.9 |
3.45 |
0.9 |
0.6 |
0.15 |
0.15 |
8.25 |
13.75 |
2 |
1 |
1 |
2 |
2 |
-- |
1 |
9 |
2 |
1 |
1 |
1 |
2 |
-- |
-- |
7 |
6 |
3 |
3 |
5 |
5 |
1 |
1 |
24 |
40 |
-- |
-- |
-- |
-- |
-- |
-- |
-- |
-- |
1 |
1 |
-- |
1 |
1 |
-- |
-- |
4 |
1 |
-- |
1 |
1 |
1 |
-- |
-- |
4 |
8 |
-- |
-- |
-- |
-- |
-- |
-- |
-- |
-- |
1 |
-- |
1 |
1 |
1 |
-- |
-- |
4 |
3 |
2 |
2 |
2 |
2 |
-- |
1 |
12 |
1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 |
-- |
1 |
1 |
-- |
1 |
1 |
-- |
-- |
3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
3 |
2 |
2 |
2 |
-- |
1 |
13 |
1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 |
-- |
1 |
1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1 |
1 |
-- |
1 |
1 |
-- |
-- |
4 |
3 |
2 |
2 |
2 |
3 |
1 |
1 |
14 |
18 |
4 |
4 |
4 |
3 |
3 |
1 |
1 |
20 |
4 |
4 |
4 |
3 |
3 |
1 |
1 |
20 |
12 |
12 |
12 |
10 |
10 |
2 |
2 |
60 |
100 |
百亿级果蔬产业任务分解表(林果)
2018年 |
2019年 |
2020—2022年 |
总 计 |
|||||||||||||||||||||
泗阳县 |
泗洪县 |
宿豫区 |
宿城区 |
市湖滨新区 |
市洋河新区 |
小计 |
沭阳县 |
泗阳县 |
泗洪县 |
宿豫区 |
宿城区 |
市湖滨新区 |
市洋河新区 |
小计 |
沭阳县 |
泗阳县 |
泗洪县 |
宿豫区 |
宿城区 |
市湖滨新区 |
市洋河新区 |
小计 |
||
0.05 |
0.05 |
0.05 |
0.05 |
0.05 |
-- |
-- |
0.25 |
0.05 |
0.05 |
0.05 |
0.05 |
0.05 |
-- |
-- |
0.25 |
0.15 |
0.15 |
0.15 |
0.15 |
0.15 |
-- |
-- |
0.75 |
1.25 |
-- |
1 |
1 |
-- |
1 |
-- |
-- |
3 |
-- |
1 |
1 |
1 |
-- |
-- |
-- |
3 |
-- |
3 |
3 |
1 |
1 |
1 |
-- |
9 |
1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1 |
-- |
-- |
-- |
-- |
2 |
2 |
-- |
-- |
--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1 |
-- |
1 |
1 |
-- |
1 |
-- |
-- |
3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1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1 |
-- |
-- |
-- |
-- |
2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1 |
-- |
-- |
-- |
-- |
2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1 |
-- |
1 |
1 |
1 |
-- |
-- |
-- |
3 |
4 |
1 |
1 |
1 |
1 |
1 |
-- |
-- |
5 |
1 |
1 |
1 |
1 |
1 |
-- |
-- |
5 |
3 |
3 |
3 |
2 |
2 |
1 |
1 |
15 |
25 |
附件3
宿迁市百亿级园艺型花木产业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动全市花木生产规模化、技术标准化和经营品牌化,扩大市场竞争优势,实现产业提档升级,特制定2018—2022年百亿级园艺型花木产业建设方案。
一、发展思路
充分发挥我市南北花木驯化基地的天然优势,以沭阳为重点,逐步辐射245、325省道沿线乡镇,以“全国花木集散中心”为发展定位,推动花木产品结构实现“苗木到园艺、绿色到彩色、地栽到盆栽、无型到有型”转变;产业结构从花木种植基地向景观绿化工程设计、咨询服务、管理养护全产业链转变;生产经营方式从分散经营向有组织、有规模、有品牌的方向转变,逐步行成集花木种植、城市园林、家庭园艺、文化旅游于一体的新业态。至2022年,全市花木种植面积达70万亩,较2017年新增15万亩,其中新增高档苗木、彩色苗木、鲜切花、家庭园艺等高端花木面积10万亩;实现全产业综合产值超300亿,其中种植业产值130亿元,电商营销产值150亿元,园林工程产值20亿元。
二、工作重点
(一)以精品花木基地建设为重点,推动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改善全市花木基地生产设施,优化基地环境,推广标准化生产,逐步形成一批精品基地。重点规划建设两类基地,一是大规格苗木、彩色苗木、造型苗木基地,推动从工程绿化型苗木向园林园艺型花木转型升级,满足城乡建设主栽树种的需求,实现各类规格苗木在宿迁的“一站式采购”;二是鲜切花、盆栽植物等园艺型花木基地,满足人民消费水平提升的需求,实现花木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双提升”。到2022年,全市高档绿化苗木以及家庭园艺花木种植面积达25万亩,产值占花木总产值的比重达50%以上;新建1000亩以上精品花木基地30个、2000亩以上基地5个。
(二)以引强培大为手段,引领花木经营模式转变。积极培育本土花木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园林绿化资质企业、景观工程设计企业等,招引一批知名景观绿化公司来宿投资合作,建设精品基地,发展订单生产,拓展园林建设设计、养护服务等业务。促进我市花木产业经营模式从苗木生产型向园林绿化工程型、设计养护服务型转变,不断完善产业发展链条,充实产业发展内涵,提升产业发展质态。力争到2022年,全市新培育3家集生产、研发、销售、园林设计施工于一体的省级以上花木龙头企业。
(三)以花木名镇名园培育为抓手,促进农旅融合发展。充分挖掘我市花木文化,以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花木产业基础为依托,突出差异竞争,按照产业、文化、旅游、社区功能“四位一体”和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的原则,开展花木特色小镇和花木观光旅游景点创建,促进花木生产基地向景观型基地转变。重点完善花木基地景观道路、标识标牌、停车场、服务中心等设施建设,引导花木基地设计花卉主题菜品,建设花卉主题酒店,开发花卉旅游纪念品,提供花卉保健服务,逐步形成我市以花食、花居、花游、花购、花娱为主要内容的花木观光旅游服务体系。到2022年,全市创建3个产业支撑有力、花文化内涵独特和旅游功能齐全的花木特色小镇,建设10个以上具有宿迁地方特色的花木休闲观光旅游景点。
(四)以提升组织化程度为重点,强化优势品牌创建。探索和推广“政府+协会+基地”的品牌创建模式,即政府抓公用品牌培育推广、协会抓产业组织经营、基地抓标准规范生产,着力打造我市花木品牌,增强品牌溢价效应。引导特色花木品种集聚发展,打造区域公共品牌;提升“中国沭阳花木节”、“中国沭阳花木产业发展论坛”等活动规格和层次,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充分发挥花木行业协会的纽带作用,将景观园林设计企业、花木种植专业合作社、花木种植大户等主体紧密联系在一起,搭建花木产业发展的销售平台、技术平台和服务平台。鼓励花木基地按标准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积极创建一批有本地特色、有市场影响力的品牌基地。到2022年,全市创建花木地理标志产品2个以上,创建花木公共品牌1个。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8年6月—2018年12月)。具体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制定出台《宿迁市百亿级园艺型花木产业建设方案》;二是新增花木种植面积3万亩,其中高档苗木、彩色苗木、鲜切花、家庭园艺等高端花木面积2万亩;三是新建1000亩以上精品花木基地6个,2000亩以上精品花木基地1个;四是引进苗木、花卉新品种20个,新建200亩以上的新品种、大规格花卉苗木示范基地5个;五是完成花木休闲观光旅游景点建设方案。
(二)第二阶段(2019年1月—2019年12月)。具体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新增花木种植面积3万亩,其中高档苗木、彩色苗木、鲜切花、家庭园艺等高端花木面积2万亩;二是新建1000亩以上精品花木基地6个,2000亩以上精品花木基地1个;三是引进苗木、花卉新品种20个,新建200亩以上的新品种、大规格花卉苗木示范基地5个;四是新建2个具有宿迁地方特色的花木休闲观光旅游景点。
(三)第三阶段(2020年1月—2022年12月)。具体抓好六项工作:一是全市新培育3家集生产、研发、销售、园林设计施工于一体的省级以上花木龙头企业;二是新增花木种植面积9万亩,其中高档苗木、彩色苗木、鲜切花、家庭园艺等高端花木面积6万亩;三是新建1000亩以上精品花木基地18个,2000亩以上精品花木基地3个;四是引进苗木、花卉新品种20个,新建200亩以上的新品种、大规格花卉苗木示范基地5个;五是建设花木公共品牌1个;六是建设花木特色小镇3个,建设花木休闲观光旅游景点8个。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分工负责,重点支持沭阳花木产业提档升级。建立市、县(区)、乡(镇)三级建设目标责任制,把百亿级园艺型花木产业发展主要指标纳入对县(区)、乡(镇)的考核。
(二)强化政策扶持。制定和完善促进花木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沭阳县为重点区域,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加速各类要素集聚,支持规模精品花木基地、花木特色小镇建设,落实花木企业用地、融资、投资、人才培养和引进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积极探索推进花木政策性保险,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强化技术支撑。提升沭阳县花木研究所研发能力,加强与南京林业大学等科研院所、林业高校的合作,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夯实产业发展科技基础。加速品种更新,有针对性的引进名、特、优、新品种,筛选出适合本地环境的优良主打品种,同时加强乡土树种资源开发,凸显本土特色。
(四)强化行业自律。研究制订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对失信企业和个人进行监督和约束。联合商务、工商等部门开展花木电商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花木网络销售秩序,净化花木网络销售市场。开展花木电商专题培训,加强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育一批既熟悉互联网业务又诚实守信经营的电商专业人才。
百亿级园艺型花木产业任务分解表
2018年 |
2019年 |
2020-2022年 |
||||||||||||||||||
品种 推广 |
基地建设 |
品种 推广 |
名镇名园建设 |
基地建设 |
品种 推广 |
龙头企业培育 |
名镇名园建设 |
品牌培育 |
||||||||||||
其中新增高档绿化苗木及家庭园艺花木 (万亩) |
1000亩以上精品花木基地(个) |
2000亩以上精品花木基地(个) |
建设品种示范基地(个) |
新增花木种植 面积 (万亩) |
其中新增高档绿化苗木及家庭园艺花木 (万亩) |
1000亩以上精品花木基地(个) |
2000亩以上精品花木基地(个) |
建设品种示范基地(个) |
建设花木休闲观光旅游景点(个) |
新增花木种植 面积 (万亩) |
其中新增高档绿化苗木及家庭园艺花木 (万亩) |
1000亩以上精品花木基地(个) |
2000亩以上精品花木基地(个) |
建设品种示范基地(个) |
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培育(个) |
建设花木特色小镇(个) |
建设花木休闲观光旅游景点(个) |
创建花木地理标志(个) |
花木公共品牌(个) |
|
2.6 |
1.8 |
4 |
1 |
4 |
2.6 |
1.8 |
4 |
1 |
4 |
2 |
7.8 |
5.4 |
12 |
2 |
4 |
2 |
3 |
6 |
2 |
1 |
0.1 |
0.05 |
1 |
-- |
-- |
0.1 |
0.05 |
-- |
-- |
1 |
-- |
0.3 |
0.15 |
2 |
-- |
-- |
-- |
-- |
-- |
-- |
-- |
0.1 |
0.05 |
1 |
-- |
1 |
0.1 |
0.05 |
1 |
-- |
-- |
-- |
0.3 |
0.15 |
2 |
1 |
-- |
1 |
-- |
1 |
-- |
-- |
0.1 |
0.05 |
-- |
-- |
-- |
0.1 |
0.05 |
-- |
-- |
-- |
-- |
0.3 |
0.15 |
1 |
-- |
-- |
-- |
-- |
-- |
-- |
-- |
0.1 |
0.05 |
-- |
-- |
-- |
0.1 |
0.05 |
1 |
-- |
-- |
-- |
0.3 |
0.15 |
1 |
-- |
1 |
-- |
-- |
1 |
-- |
-- |
3 |
2 |
6 |
1 |
5 |
3 |
2 |
6 |
1 |
5 |
2 |
9 |
6 |
18 |
3 |
5 |
3 |
3 |
8 |
2 |
1 |
附件4
宿迁市百亿级农牧循环型生猪产业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动我市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2018—2022年百亿级农牧循环型生猪产业建设方案。
一、发展思路
树立适度规模、品质优先、产业延伸的发展理念,按照“稳量、提质、增效”的总体要求,引导生猪产业向承载力大的规模种植区域转移,实现以地定养、循环养殖;突出抓好龙头企业招大育强,逐步提升屠宰加工能力;持续推进生态治理,实现生猪生产与资源环境协调良性发展。到2022年,全市生猪年出栏量稳定在550万头左右,规模养殖场生态治理全面达标,生猪养殖产值达80亿元;力争在猪肉食品加工上实现突破,生猪年屠宰量达200万头,屠宰和食品加工产值达50亿元。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提档升级,提高健康养殖能力。推进技术装备升级改造。推动省级以上规模养殖场逐步更新自动饲喂、自动清粪、环境控制等现代养殖装备,实现节水节能养殖,粪污日产日清;建立健全标准生产体系,推广应用精细化适用生产技术,严格落实防疫用药制度,不断提升健康养殖水准。推进生态养殖小区建设。结合“263”专项行动实施,在禁养区全面关闭搬迁的基础上,推进非禁养区“小、散、乱”养殖场清理,加快撤小并大,不断提高适度规模养殖比重。积极建设“统一建设管理、分包生产经营、集中处理利用”的生态养殖小区,为关停搬迁的小散养殖主体异地复产提供平台。推进美丽生态牧场创建。注重现代畜牧业发展与田园乡村建设相融合,按照“场区布局合理、设施制度完善、生产全程清洁、产出安全高效、资源循环利用、硬化绿化美化”的要求,组织开展美丽生态牧场创建,打造生猪健康养殖的标杆样板。到2022年,全市建设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生态养殖小区27个、美丽生态牧场20个。
(二)实施生态治理,提高废弃物收集利用能力。严格落实养殖场备案制度。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和畜禽养殖备案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8〕88号)精神,对新建养殖场、治理达标养殖场全面实行备案制。严格落实养殖场环评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全面依法开展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对未履行环评手续和排污不达标的养殖场,由环保部门进行严厉查处,依法应当关停的,予以关停整治,形成环保执法震慑力。开展治理达标行动。遵循畜禽养殖场生态治理导则要求,按照“四有三防两分离”的标准(“四有”即有干粪堆积周转场、有污水收集储存设施、有污水集中处理或沼气设施、有就近还田设施;“三防”即各类设施要防渗、防雨、防溢;“两分离”即实行雨污分离、干湿分离),配足配全养殖粪污收集处理设施。根据粪污处理需求,在大规模种植基地配套建设田间暂存池,按照就近还田消纳和直接排放两类标准,分类管理、从严监管、达标排放。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与化肥减量施用、土壤改良修复、有机农产品生产相结合,支持大型养殖场配套建设有机肥厂或异位发酵床,就近完成养殖粪污转化利用。打通种养殖循环利用通道。鼓励中小型养殖场通过流转周边耕地配套发展种植业、与周边种植主体组建生产联盟等方式,实现养殖粪污就地利用,农牧一体循环发展。到2020年,全市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100%,沭阳、泗阳和泗洪三个重点片区建设规模(10万吨)以上有机肥厂各1个;到2022年,全市推广商品有机肥25万吨。
(三)围绕强链补链,提高加工营销能力。促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按照减少数量、提升质效的要求,推进屠宰企业整合并购,加大肉食加工企业招商引资和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生猪“就近屠宰、冷链运肉、冰鲜上市”,支持屠宰企业在生猪主产区设厂建立冷却分割车间,增加冷鲜肉和分割肉生产能力,配置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扩大猪肉产品跨区域运输、销售范围。健全良种繁育体系。加强优质瘦肉型种猪的引进、选育和扩繁,引进建设一批现代化种猪企业;围绕“风味独特、口感更好”的导向,适当繁育推广淮猪等小众化品种。开拓猪肉产品市场。向外积极开发上海、杭州、苏州、南京等市场,向内加快延伸农村肉品经营点,依托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实现跨区域冷链配送和冷鲜肉销售,逐步实现生猪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全产业链经营。到2022年,全市生猪屠宰场整合到14家以内,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32万头左右。
(四)狠抓质量安全,提高精准监管能力。全面推广智慧动监系统。利用智慧动监信息系统加强生猪检疫管理;加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生猪屠宰厂等重点场所远程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运输专用车辆移动视频监控和GPS定位。加强生猪追溯体系建设。依托动物标识追溯系统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系统,围绕生猪养殖、流通、屠宰加工三个关键节点,逐步健全生猪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体系。建立养殖污染物监测体系。研发畜禽养殖污染线上智能化监管平台,健全规模养殖场实时监控手段;完善现场巡查督查机制,构建线上监管监测与线下巡查督查相结合的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式养殖污染物监测体系。到2022年,全市屠宰加工企业实现智慧动监系统和生猪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全覆盖。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8年6月—2018年12月)。具体做好七项工作:一是制定出台《宿迁市百亿级农牧循环型生猪产业建设方案》;二是重点推动光明集团父母代种猪场建设,全市能繁母猪存栏量达到29万头;三是启动生态养殖小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四是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达标行动,全市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83%;五是启动美丽生态牧场示范创建行动,创建美丽生态牧场11个;六是全面推广智慧动监信息系统,力争实现智慧动监信息系统检疫管理应用全覆盖;七是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广商品有机肥5万吨。
(二)第二阶段(2019年1月-12月)。具体做好八项工作:一是重点推动华西希望集团祖代种猪场、父母代种猪场、育肥猪场和光明集团育肥猪场建设,逐步释放生猪产能,全市能繁母猪存栏量达31万头,生猪年出栏量达530万头;二是建设生猪生态养殖小区5个,推动小散养殖户集中养殖;三是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达标行动,全市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86%;四是加快生猪屠宰行业整顿重组,提高屠宰企业竞争力,生猪年屠宰量达80万头;五是加强示范引领,创建美丽生态牧场6个;六是强化动物标识追溯系统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系统管理与应用,逐步健全生猪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体系;七是启动养殖场污染监测系统建设,规模化养殖场线上监测覆盖率达到10%;八是启动有机肥厂建设布局规划,做好商品有机肥推广与使用,指导种植户合理施肥,推广商品有机肥5万吨。
(三)第三阶段(2020年1月—2022年12月)。具体做好七项工作:一是引导生猪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提高生猪产业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全市能繁母猪存栏量达到32万头,生猪年出栏量稳定在550万头左右;二是建设生猪生态养殖小区22个,推动小散养殖户集中养殖;三是重点推进屠宰和肉食品加工项目建设,补齐我市猪肉食品加工短板,全市生猪屠宰场整合到14个以内,生猪年屠宰量达到200万头;四是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达标行动,全市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到100%;五是加强示范引领,创建美丽生态牧场3个;六是完善养殖场污染线上监测系统,扩大规模养殖场实时监控覆盖面,健全养殖污染物监测体系;七是做好商品有机肥推广与使用,推广商品有机肥15万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大政策扶持。制定生猪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加大生猪产业政策扶持力度。强化规划引领,按照“农牧循环、生态种养”的要求,在种植业集中区合理规划布局规模养殖场和生态养殖小区。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将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关闭搬迁养殖的存量资源,结合土地整理,增减挂钩,以及设施农用地跨村统筹等政策支持,保障产业发展需求,落实一批永久性生猪养殖场建设用地。建立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财政对保费进行适当补贴。
(二)严格责任落实。统筹各相关部门职能优势,共同推进百亿级生猪产业发展。农业部门负责推广科学养殖模式,推进生猪产业稳定发展;财政部门负责整合各类财政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生猪产业的信贷支持;环保部门负责加强对生猪养殖的环境监管,依法及时办理生猪规模养殖场环评手续;国土部门负责将新建现代化生猪养殖场的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养殖用地;食药监部门负责加强猪肉市场监管,规范猪肉市场秩序,确保食品流通安全。
(三)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落实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各项规程要求,加强瘦肉精、兽药残留等追溯监管,执行动物和动物产品运输指定通道制度,实现养殖、流通、屠宰环节全程质量安全监控。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违规使用投入品、私屠滥宰及制售病害肉等不法行为,严防不合格猪肉产品进入市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百亿级农牧循环性生猪产业任务分解表
2018年 |
2019年 |
2020—2022年 |
||||||||||||||||||
生猪屠宰量(万头) |
美丽生态牧场创建(个) |
规模养殖场治理率(%) |
商品有机肥推广 (万吨) |
生猪 产能 (万头) |
生猪屠宰量 (万头) |
生态养殖小区(个) |
美丽生态牧场创建(个) |
规模养殖场治理率(%) |
商品有机肥推广 (万吨) |
规模化养殖场污染物监测覆盖率(%) |
生猪 产能 (万头) |
生猪屠宰量 (万头) |
生态养殖小区(个) |
美丽生态牧场创建(个) |
规模养殖场治理率(%) |
有机肥厂建设(个) |
商品有机肥 推广 (万吨) |
规模化养殖场污染物监测覆盖率(%) |
||
160 |
16 |
2 |
83 |
1 |
165 |
20 |
2 |
1 |
86 |
1 |
10 |
170 |
45 |
6 |
1 |
100 |
1 |
3 |
100 |
|
115 |
8 |
2 |
83 |
1 |
115 |
15 |
1 |
1 |
86 |
1 |
10 |
115 |
40 |
4 |
1 |
100 |
1 |
3 |
100 |
|
155 |
10 |
2 |
83 |
1 |
155 |
25 |
2 |
1 |
86 |
1 |
10 |
165 |
60 |
6 |
1 |
100 |
1 |
3 |
100 |
|
35 |
8 |
2 |
83 |
1 |
40 |
10 |
-- |
1 |
86 |
1 |
10 |
40 |
25 |
2 |
-- |
100 |
-- |
3 |
100 |
|
55 |
8 |
2 |
83 |
1 |
55 |
10 |
-- |
1 |
86 |
1 |
10 |
60 |
30 |
3 |
-- |
100 |
-- |
3 |
100 |
|
-- |
-- |
-- |
83 |
-- |
-- |
-- |
-- |
-- |
86 |
-- |
10 |
-- |
-- |
-- |
-- |
100 |
-- |
-- |
100 |
|
-- |
-- |
1 |
83 |
-- |
-- |
-- |
-- |
-- |
86 |
-- |
10 |
-- |
-- |
-- |
-- |
100 |
-- |
-- |
100 |
|
-- |
-- |
-- |
83 |
-- |
-- |
-- |
-- |
1 |
86 |
-- |
10 |
-- |
-- |
1 |
-- |
100 |
-- |
-- |
100 |
|
520 |
50 |
11 |
83 |
5 |
530 |
80 |
5 |
6 |
86 |
5 |
10 |
550 |
200 |
22 |
3 |
100 |
3 |
15 |
100 |
附件5
宿迁市百亿级精深加工型肉禽产业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动肉禽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特制定2018—2022年百亿级精深加工型肉禽产业建设方案。
一、发展思路
坚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政府支撑、各方参与的原则,通过加大政策、资源、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扶持,遵循“生态化、智能化、食品化”的发展路径,以推行生态化养殖为前提,以提高加工增值能力为核心,以构建养殖加工一体化利益机制为关键,构建上下游配套的肉禽全产业链,实现肉禽养殖加工与贸易量质同步增长。到2022年,全市肉鸡年出栏量达到1.5亿羽,年屠宰量42万吨,年销售分割制品32万吨、熟食品12万吨、调理品2.2万吨、其他副产品4万吨,建设废弃物处理中心(有机肥厂)1个,产业综合产值突破100亿元。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设施改造更新,提高存量产出能力。坚持以治理促提升,按照生产效益与生态效益并重的原则,以自动化笼养技术为主要模式,大力推进规模养殖场提档升级。加快养殖设施现代化进程。全面推行自动喂水、自动喂料、自动消毒、自动清粪等设施设备改造,提高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养殖节水节能,粪污及时清理,为治水治粪治味打下基础。加快“平养”改“笼养”进程。普及肉鸡笼养技术,实现“一提高两降低”,即:提高单位面积养殖空间、降低料肉比、降低死亡率,提高养殖效能,增加生产效益。到2022年,全市按自动化标准推广“平改笼”面积30万平方米,新增产能2110万羽。
(二)强化产业模式创新,提高产业富民能力。大力推广加工养殖一体化发展模式。鼓励加工龙头企业发挥自身技术和资金优势,统筹利用治理关闭养殖场存量土地资源,通过设施用地空间位移和养殖用地指标置换,在规模种植区域按照“农牧一体”原则,科学布点规模养殖场和生态养殖小区。不断优化加工与养殖的利益联结机制。以规模养殖场和生态养殖小区为载体,以“龙头企业+职业农户”为主体,积极构建龙头企业为骨干的产业联合体。加快创建由龙头企业、养殖农户、银行、保险机构、有机肥企业等多方参与的肉鸡产业联盟,推动龙头企业与养殖户合作形成以“统一服务+订单生产+保底保险”为主的稳定的利益联盟,形成稳定的产销关系,提高产业富民效应。到2022年,全市建设肉禽产业联合体2个以上。
(三)强化产品开发创新,提高品牌竞争能力。支持加工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强产品创新,加快现代餐饮生活的特色即食风味产品和方便产品的开发步伐。深化鸡血、内脏、骨架等副产品加工利用,开发饲料添加剂等产品,实现副产品高效利用与转化增值。重点推动正大集团“中央厨房”项目和益客熟食加工项目建设,做强鸡场到餐桌的肉禽全产业链。到2022年,全市年销售熟食产品12万吨。充分运用国家级出口食品(禽肉)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品牌优势,以正大、益客加工企业为主体,扩大肉鸡出口备案基地规模,加快创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增强肉鸡产品出口能力,加强肉鸡安全健康养殖技术运用,保障肉鸡产品质量。到2022年,全市争取建成肉鸡出口备案基地20个,年出口额突破250万美元。
(四)强化畜禽污染治理,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严格落实养殖场备案制度,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和畜禽养殖备案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8〕88号)精神,对新建养殖场、治理达标养殖场全面实行备案制。严格落实养殖场环评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全面依法开展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对未履行环评手续和排污不达标的养殖场,由环保部门进行严厉查处,依法关停整治,形成环保执法震慑力。狠抓治理设施标准化,遵循畜禽养殖场生态治理导则要求,按照“四有三防两分离”的标准( “四有”即有干粪堆积周转场、有污水收集设施、有污水集中处理或沼气设施、有就近还田设施;“三防”即各类设施要防渗、防雨、防溢;“两分离”即实行雨污分离、干湿分离),配齐配全养殖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加快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以肉鸡养殖密集区为重点,按量匹配建设一批废弃物处理中心(有机肥厂),鼓励和引导养殖场联合建设废弃物处理中心;完善肉鸡养殖废弃物集中收集网络,推行粪污收集、利用社会化服务,支持鼓励肉鸡养殖废弃物收运处置一体化运营。到2020年,宿豫区建设1个肉鸡废弃物处理中心,有机肥加工能力达到10万吨。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8年6月—2018年12月)。具体做好七项工作:一是制定出台《百亿级精深加工型肉禽产业建设方案》;二是组织构建由龙头企业、养殖农户、银行、保险机构、有机肥企业等多方参与的肉禽产业联盟,形成稳定的利益联合体;三是加强肉禽养殖污染治理,摸清年出栏2万羽以下的小散养殖场(户)信息,重点开展整治,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到83%;四是启动生态养殖小区建设规划编制;五是推动正大等龙头企业肉禽食品加工生产线提档升级,提高生产效率;六是大力推行笼养模式,普及肉鸡笼养技术,推广“平改笼”面积2万平方米,新增产能150万羽;七是重点推动益客食品一期2.1万平方米笼养鸡舍建设,新增产能370万羽。2018年,合计新增产能520万羽。
(二)第二阶段(2019年1月—2019年12月)。具体做好六项工作:一是促进宿豫区加快正大“中央厨房”项目落地,先期选址新建平养鸡舍36万平方米,新增产能2300万羽;二是推动益客食品二期8.4万平方米笼养鸡舍建设,新增产能1100万羽;三是继续普及肉鸡笼养模式,推广“平改笼”面积5万平方米,新增产能360万羽,2019年,合计新增产能3760万羽;四是启动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年内建成2个,其中宿豫区完成1个、宿城区完成1个;五是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到86%;六是创建出口备案基地10个,力争年出口额突破100万美元。
(三)第三阶段(2020年1月—2022年12月)。具体做好六项工作:一是推广“平改笼”面积23万平方米,新增产能1600万羽;二是深入推动正大“中央厨房”食品加工项目建设,到2022年形成年销售肉禽相关产品10万吨能力;三是推动宿豫区新建1个生态养殖小区;四是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模养殖场生态治理率达到100%;五是创建出口备案基地10个,力争年出口额突破250万美元;六是建设1个废弃物处理中心(有机肥厂)。
四、组织保障
(一)完善支持政策。出台肉鸡产业发展支持措施,加强政策引导。强化规划引领,按照“农牧循环、生态种养”的要求,结合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和非禁养区小散养殖场撤并整合,在种植业集中区合理规划布局规模养殖场和生态养殖小区。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将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关闭搬迁养殖的存量资源,结合土地整理,增减挂钩,以及设施农用地跨村统筹等政策支持,保障产业发展需求,落实一批永久性肉鸡养殖场建设用地。
(二)加大资金投入。整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农业产业化引导等项目资金,加大对肉鸡产业的投入,以县(区)为单元制定新、改(扩)建标准化肉鸡养殖场奖补政策。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贴近养殖企业需求,开发与养殖周期相配套的短期贷款产品,积极推广循环贷与年审制贷款。要创新担保方式,采取加工企业担保、担保公司担保、养殖设施抵押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增强肉禽养殖企业发展能力。
(三)强化技术支撑。围绕优质高效的目标,强化现代肉鸡养殖技术的集成配套与应用,大力推广肉鸡“平改笼”等先进养殖技术。加强养殖从业人员科技知识教育和养殖技术培训,重点培训掌握一定肉鸡养殖专业知识和实用新技术的新型养殖专业户,切实提高科学技术支撑能力。
百亿级精深加工型肉禽产业任务分解表
2018年 |
2019年 |
2020-2022年 |
||||||||||||||||||
“平改笼”推广面积(万平方米) |
规模养殖场治理率(%) |
肉鸡分割加工(万吨) |
肉鸡年出栏量(万羽) |
“平改笼”推广面积(万平方米) |
肉鸡产业联合体(个) |
肉鸡出口备案基地(个) |
规模养殖场治理率(%) |
生态养殖小区 (个) |
肉鸡产品出 口额 (万美元) |
肉鸡分割加工(万吨) |
肉鸡年出栏量(万羽) |
“平改笼”推广面积(万平方米) |
肉鸡产业联合体(个) |
肉鸡出口备案基地(个) |
规模养殖场治理率(%) |
生态养殖小区(个) |
肉鸡废弃物处理中心(个) |
肉鸡产品出口额(万美元) |
肉鸡分割加工(万吨) |
|
1000 |
-- |
83 |
-- |
1200 |
-- |
-- |
-- |
86 |
-- |
-- |
-- |
1600 |
1 |
-- |
-- |
100 |
-- |
-- |
-- |
-- |
800 |
-- |
83 |
-- |
1000 |
-- |
-- |
-- |
86 |
-- |
-- |
-- |
1300 |
1 |
-- |
-- |
100 |
-- |
-- |
-- |
-- |
800 |
-- |
83 |
-- |
1000 |
-- |
-- |
-- |
86 |
-- |
-- |
-- |
1200 |
1 |
-- |
-- |
100 |
-- |
-- |
-- |
-- |
5900 |
2 |
83 |
20 |
7000 |
5 |
1 |
10 |
86 |
1 |
100 |
25 |
8500 |
15 |
1 |
10 |
100 |
1 |
1 |
250 |
32 |
1100 |
-- |
83 |
-- |
1200 |
-- |
-- |
-- |
86 |
1 |
-- |
-- |
1800 |
4 |
-- |
-- |
100 |
-- |
-- |
-- |
-- |
-- |
-- |
83 |
-- |
-- |
-- |
-- |
-- |
86 |
-- |
-- |
-- |
-- |
-- |
-- |
-- |
100 |
-- |
-- |
-- |
-- |
400 |
-- |
83 |
-- |
400 |
-- |
-- |
-- |
86 |
-- |
-- |
-- |
600 |
1 |
-- |
-- |
100 |
-- |
-- |
-- |
-- |
-- |
-- |
83 |
-- |
-- |
-- |
-- |
-- |
86 |
-- |
-- |
-- |
-- |
-- |
-- |
-- |
100 |
-- |
-- |
-- |
-- |
10000 |
2 |
83 |
20 |
11800 |
5 |
1 |
10 |
86 |
2 |
100 |
25 |
15000 |
23 |
1 |
10 |
100 |
1 |
1 |
250 |
32 |
附件6
百亿级生态河蟹产业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动河蟹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我市河蟹产业的影响力,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特制定2018—2022年百亿级生态河蟹产业建设方案。
一、发展思路
充分发挥两湖水域广、水质好、气候宜的独特优势,以生态健康渔业示范区创建为统领,重点突破生态标准化池塘改造、秋冬季暂养技术、扣蟹本地繁育体系、品牌营销等四个关键环节,着力提升大规格河蟹养殖水平,不断彰显“最干净水产品”和“冬季到宿迁吃河蟹”竞争优势,积极引导河蟹养殖、加工、贸易等龙头企业向两大优势产区聚集,形成富有竞争力的河蟹产业集群。力争到2022年,全市河蟹养殖面积稳定在45万亩,总产量6万吨,大规格蟹占比超过40%;河蟹冬季上市量达到4万吨,产值突破100亿元。
二、工作重点
根据产业基础和建设目标,瞄准制约因素、补齐短板,着力在以下四个方面寻求突破。
(一)全面推行标准化健康养殖。实施池塘标准化升级改造工程。按照“池埂整齐、灌排配套、设备先进、功能完善、生态达标、环境优美”的要求,到2022年全面完成25万亩蟹池改造工作,推进“鱼改蟹”池塘面积5万亩,大幅度提高生产能力。实施养殖标准化推广工程。针对宿迁“两湖”水域的独特条件,研究制定养殖技术规程,力争2019年制定发布河蟹养殖地方标准,2022年标准化养殖普及率达到60%以上。实施特色模式建设工程。在洪泽湖沿线养殖区,以推广大规格河蟹养殖技术模式为主体,建设养殖环境标准化控制体系,实现河蟹品质和规格双提升;在成子湖沿线养殖区,重点推进河蟹、青虾套养模式规模发展,实现河蟹、青虾养殖双增长;在骆马湖沿线养殖区,积极推广大规格河蟹与花白鲢套养新模式,达到“以渔控藻、以渔净水”的目的,实现养殖效益和生态保护双协调。
(二)大力推进越冬技术集成示范。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广泛联合省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总结提升现有河蟹养殖经验,集成创新适宜我市地理环境和气候的越冬暂养技术,重点攻克河蟹越冬后品质和体重下降的技术难题,形成大规格优质河蟹养殖技术和越冬暂养技术标准。加大技术示范推广力度。在洪泽湖、骆马湖分别建设1个越冬暂养集成技术试验示范平台,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推广先进越冬暂养集成技术,为生产出高质量的冬蟹打下坚实基础。到2022年,全市推广河蟹越冬暂养网箱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
(三)加快构建良种繁育供给体系。定点建设蟹苗繁育场。在沿海地区选择2—3个优质蟹苗繁育场,作为固定合作基地繁育大眼幼体,主推长江1号和长江2号河蟹品种。布局建设扣蟹繁育基地。在河蟹养殖优势区建设2万亩扣蟹良种繁育供给基地,到2022年,确保本地苗种供给率达到80%、良种覆盖率超过60%,为大规格优质蟹生产奠定基础。规划建设良种培育创新平台。在洪泽湖、骆马湖养殖片区,分别建设河蟹苗种创新基地,发挥省市共建优势,联合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力争在地方种源创新上取得突破。
(四)着力实施“冬季到宿迁吃螃蟹”的品牌营销战略。突出宿迁河蟹越冬的区位优势,宣传引导过年吃河蟹的消费习俗,用文化来包装产业,用产业传承文化,通过政府搭台、企业主导、社会参与,形成塑造品牌的合力,打造“冬季到宿迁吃螃蟹”差异化竞争优势。到2022年,全市新增河蟹地理标志产品1个,认证河蟹绿色产品基地面积5万亩,在一线城市和港澳地区建设品牌直营店,形成完善的营销网络体系。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8年6月—2018年12月)。具体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制定出台《百亿级生态河蟹产业建设方案》;二是改造生态标准化池塘5万亩,在河蟹养殖集聚区建设2个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河蟹生态健康养殖技术覆盖率达20%;三是在洪泽湖和骆马湖养殖区各启动新建1个扣蟹良种繁育基地,保障2019年优质扣蟹的本地化供应;四是启动河蟹越冬暂养技术攻关,完成河蟹室外暂养的特点特色总结和室内暂养技术参数的标准测定;五是制定出台品牌建设方案和品牌蟹产品标准。
(二)第二阶段(2019年1月—2019年12月)。具体做好六项工作:一是继续改造生态标准化池塘5万亩;二是完成两湖良种培育创新平台建设,建设良种扣蟹基地3000亩;三是制定发布河蟹养殖地方标准,生态健康养殖技术覆盖率提高到40%以上;四是开展越冬暂养集成技术培训,暂养户受训率达50%以上;五是完成河蟹区域品牌商标注册,在国内外重要河蟹消费城市举办推介活动,培育过年吃螃蟹的消费习惯;一线城市力争开设品牌直营店2家;六是河蟹绿色产品基地认定面积达2万亩。
(三)第三阶段(2020年1月—2022年12月)。具体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完成全部蟹池标注化池塘改造,河蟹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普及率达100%;二是建成河蟹良种基地1万亩,扣蟹本地化供给率达80%以上;三是完善河蟹越冬暂养集成技术,越冬暂养后的河蟹实现品质不下降、成活率高;四是新增河蟹品牌直营店8家以上,营销体系基本形成;五是河蟹绿色产品基地认定面积达5万亩,完成地理标志产品认证。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省市共建机制。按照宿迁生态健康渔业试验示范区战略协议,联合省海洋与渔业局共同推进产业体系建设,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联合专家组,加强紧密合作,明确分工,共同推进。同时争取省海洋与渔业局在项目建设与技术集成上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二)加大资金政策保障。统筹省市涉渔项目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渔场等新型主体发展河蟹生态健康养殖,重点支持生态标准化池塘改造、暂养越冬技术研发、优质扣蟹培育基地建设。优化渔业招商政策,落实用地、用水、用电政策,大力引导外来资金投入,培育一批带动性强、潜力大、信誉好、产业优势突出的经营主体。
(三)强化金融保险支撑。引导金融机构根据渔业特点,提高对河蟹养殖主体的授信额度,对适度规模养殖主体给予小额信用贷款支持,支持省农信担等融资担保机构对河蟹养殖主体提供信用担保。支持建立渔业保险制度,把开展河蟹养殖作为水产品主导品种的政策性保险试点,争取省渔业互保协会对参加保险试点的养殖主体给予保费补贴。
(四)加大产学研合作。市、县(区)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牵头,以企业为主体,积极与省内外水产院校及科研机构合作,采取直接引进或异地研发的形式,挂钩连片规模基地和特色区域,通过培养提升、人才引进和委托培养等手段,建立一支可持续的水产科技管理、实用人才队伍。构建以公益性技术推广机构为主体,科研院校、龙头企业、规模基地、合作社、家庭渔场等广泛参与的“一主多元”水产科技服务体系。
百亿级生态河蟹产业任务分解表
2018年 |
2019年 |
2020-2022年 |
|||||||||||||||
鱼改蟹扩增 面积 (万亩) |
示范基地建设数量(个) |
绿色产品基地认定面积 (万亩) |
良种繁育基地面积(万亩) |
直营店数量(个) |
改造池塘面积 (万亩) |
鱼改蟹扩增面积(万亩) |
示范基地建设数量(个) |
绿色产品基地认定面积 (万亩) |
良种繁育基地面积 (万亩) |
直营店数量(个) |
改造池塘面积 (万亩) |
鱼改蟹扩增面积(万亩) |
示范基地建设数量(个) |
绿色产品基地认定面积 (万亩) |
良种繁育基地面积 (万亩) |
直营店 数量 (个) |
|
2 |
0.5 |
1 |
0.4 |
0.2 |
1 |
2.5 |
0.6 |
1 |
0.4 |
0.16 |
1 |
7 |
0.8 |
2 |
1.3 |
0.64 |
1 |
1 |
0.5 |
-- |
0.3 |
0.05 |
-- |
1 |
0.4 |
1 |
0.3 |
0.05 |
1 |
5 |
0.6 |
1 |
0.8 |
0.43 |
1 |
1 |
0.2 |
-- |
0.1 |
-- |
-- |
0.7 |
0.3 |
1 |
0.1 |
0.04 |
1 |
1.5 |
0.3 |
1 |
0.3 |
0.18 |
1 |
1 |
0.3 |
1 |
0.2 |
0.05 |
1 |
0.8 |
0.2 |
-- |
0.2 |
0.05 |
1 |
1.5 |
0.3 |
1 |
0.6 |
0.15 |
1 |
5 |
1.5 |
2 |
1 |
0.3 |
2 |
5 |
1.5 |
3 |
1 |
0.3 |
4 |
15 |
2 |
5 |
3 |
1.4 |
4 |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宿迁军分区。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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