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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06-10-30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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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营造良好的人才创业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和谐发展,根据《宿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科学人才观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人才发展的基本背景
      “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管人才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扩大人才总量、提高人才素质为主线,以高层次和急需人才培养、引进为重点,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实现我市人才的“洼地隆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人才开发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人才柔性流动、分级管理、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培训、工资分配、职称评聘、竞争上岗、专家选拔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实现了人才工作由基础性、常规性到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的转变。
       ——人才队伍总量不断壮大。至“十五”期末,全市中专及以上学历和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门人才总量已达13.49万人,比2000年净增1.92万人,增长幅度为16.59%,年均增长3.32%,每万人中人才占有量达到259人。
      ——人才队伍素质明显提高。至“十五”期末,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才6.54万人,比2000年净增3.53万人,增长117.28%;全市共有8.19万人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其中,高级职称0.24万人,中级职称3.16万人,分别比“十五”期初增加了0.16万人、1.59万人;全市技术工人中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已有58名,技师871名;全市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8人,市优秀科技专家154人,列为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的78人。
      ——人才队伍结构稳步调整。高、中、初专业技术职称比例由1:19:45,调整为1:13:20。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呈现年轻化发展趋势。国有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50岁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占13.98%;41-50岁之间的专业技术人员占21.51%;40岁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占64.51%。
     ——人才分布状况逐步优化。在国有单位人才总量保持基本稳定的同时,个体、私营、股份合作等非公有制企业人才队伍迅速增长,一、二、三产业人才比例逐步优化。至“十五”期末,个体、私营、三资企业各类人才已达3.96万人,比“十五”期初增长5.67倍。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比例分别占人才总数的9.01%、11.73%、68.80%、6.24%和4.22%。重点支柱产业人才已达到人才总数的10%以上。
     ——人才服务体系得到加强。“十五”期间,市人才市场投入使用,苏北实用技能人才市场、淮海人才评价中心、苏州人才市场宿迁分市场先后挂牌运作。“十五”期间共举办各类人才招聘会59场,其中在本地举办37场,在外地举办22场。累计入市单位达3200多家(次),求职人数达12.5万多人(次),达成聘用意向的有4.8万多人。
      ——人才选拔机制日趋完善。公推公选、公推直选、竞争上岗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全面推行,机关中层干部已全部实行竞争上岗。以“科学设岗、以岗定酬、竞争上岗、合同聘用、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人事仲裁”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重要成果。已有1300多个单位3.8万余人实行了合同聘用和人事代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已由过去的计划分配,转变为双向选择和市场化指导就业。
     ——人才智力引进进展较大。我市先后从南京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聘请市政府顾问38人,科技副县区长18人。争取省人事厅帮助,先后组织3起182人次“宿迁科技行”专家技术咨询服务活动;先后从省直机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引进115名干部到我市部分市直机关、县区挂职。
但就总体而言,我市人才资源开发形势依然严峻,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人才观念有待更新,不拘一格选人用人的氛围有待形成。一些单位和领导还没有真正把人才视为“第一资源”,口头尊重、实际忽视的现象比较普遍。求全责备、论资排辈、唯学历、唯文凭、唯职称、唯身份的思想观念仍然严重。
     二是人才总量偏小,与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有效需求不相适应。我市人口占全省的7.35%,而人才数仅占全省的2.50%。每万人口中,全省人才平均数为685人,苏北为411人,我市仅为259人。特别是六大支柱产业的专业人才严重不足,难以形成与宿迁特色及优势产业相配套的人才群体。
      三是人才创业环境不够宽松,人才引进难和人才外流问题突出。人才引进、人才发展所依托的经济环境、人文环境、地理环境相对较差,人才的业绩、成果、贡献与报酬的结合还不够紧密,企业作为引进人才主体的格局尚未形成。2005年,宿迁籍高校毕业生回归率仅为12.5%。经济弱市与人才输出大市的矛盾非常突出。 
     四是人才开发投入不足,人才可持续发展缺乏后劲。各级财政预算内专项安排人才培养、引进、科研工作的经费与周边地区相比差距较大。各级各类人才投资主体积极性普遍不高,人才发展后劲严重不足。
      五是人才行业分布不尽合理,人才浪费现象依然严重。60%左右的人才集中在机关、事业单位,而与我市主导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市场营销、工程技术、科研等方面的人才十分缺乏。此外,由于人才管理体制、人才市场配置体系尚不够健全,人才学非所用、人才积压浪费的现象依然存在。
      我市人才发展环境虽然存在诸多不利因素,面临着巨大压力和挑战,但未来5年内,人才发展的有利因素依然很多,优势大于劣势,挑战与机遇并存。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省委、省政府 “允许和扶持宿迁市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和做法”、“重点加大对宿迁的扶持,下大力气帮助宿迁实现突破”的政策措施,为我们集中精力谋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二是宿迁的后发优势已初步显现,交通、水利、能源、土地、劳动力等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三最四低”的政策环境更加突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已呈现高速发展的良好势头,这些都为各级各类人才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施展才能的舞台,也为我市人才工作创造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人才发展的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市将紧紧围绕“经济总量再翻番、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全面超省均”的总体目标,加快实施“工业强市、城市带动、外向突破、科教先行、创业富民”五大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经济国际化和人本化进程。为此,我市必须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不断扩大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升人才素质,充分发挥人才资源的重要智力支撑作用,为 “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扩大人才总量为重点,以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市场配置为基础,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加快 “五支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人口大市向人才强市的转变,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是立足市情、适度超前的原则。从宿迁经济弱市、人才洼地的实际出发,以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建设一支既能保证现实需要,又能满足较长时期发展需求的多层次人才队伍。
      二是总量扩张、素质提高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以及市委、市政府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多形式、多渠道引进人才和智力资源,在迅速扩张人才总量的同时,注重人才素质的提高。
     三是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区分各类人才的不同特点和社会的不同需求,大力开发六大支柱产业的人才资源,重点保证木材加工、纺织服装等产业的人才需求。鼓励培养高层次人才,优先培养紧缺人才,大力培养实用人才。
      四是接轨市场、立体开发的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进程。同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多种手段,实现人才资源的综合开发、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
       (三)奋斗目标
      总量目标。保持人才总量持续稳定增长。到“十一五”末,全市人才总量达到18万人以上,其中市直人才总量达到1.6万人以上,沭阳人才总量达到5.5万人以上,泗阳人才总量达到2.8万人以上,泗洪人才总量达到3.4万人以上,宿城人才总量达到2.0万人以上,宿豫人才总量达到2.5万人以上。比“十五”末增加4.7万人,增长35%左右;平均每年净增加0.94万人,年平均增长6.8%。“十一五”期间,除党政人才队伍基本保持稳定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要达到2万人以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要达到12万人,高级技能人才队伍要达到1.5万人以上,农村实用人才队伍要达到1.5万人,比“十五”末分别增长27%、29%、79%和163%。
      素质目标。全面提高人才素质。到“十一五”末,全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才要达到10万人以上,占人才总量的比重提高到55%左右。其中,高级职称人才达到0.5万人,增加0.26万人,增长108%;中级职称人才达到5万人,增加1.84万人,增长58%;初级职称人才达到6.5万人,增加1.71万人,增长36%;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比例调整为1:10:13;高级技师达到150名,技师达到2000名。
      分布目标。建立以木材加工、轻工食品、纺织服装、机械电子、化学工业、玻璃建材六大支柱产业为主体、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人才结构和分布体系。至“十一五”期末,六大重点支柱产业人才总量要达到4万人以上,年增长率要达到15%以上,其中木材加工和纺织服装两大主导产业的人才总量要达到1万人以上,年增长率要达到30%以上。与全市产业结构调整目标相适应,进一步提高第一产业人才质量,增强第二产业人才密度,优化第三产业人才结构。一、二、三产业人才比例由现在1:1.5:29调整为1:3:15。
       环境目标。逐步建立与市场体制相配套,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人才开发体系,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人才创业环境有较大改善,逐步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成长和施展才华的平台。
        (四)主要任务
       1、坚持“科教先行”战略,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从我市人才的实际情况出发,遵循市场规律和人才自身发展要求,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人才集聚和人才激励的机制和制度,大力倡导“惜才如金”的良好风气,努力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
      2、加强五支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经济与社会发展人才保障。按照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合理调整人才布局,加快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步伐,到“十一五”期末,初步建成一支德才兼备、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公务员队伍;一支具有现代经营理念、掌握科学管理知识、富有开拓精神、市场竞争能力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一支掌握高新技术、善于研究开发、创新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一支文化素质较高,适应先进设备要求、熟练掌握先进工艺技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一支具有一技之长、能够带头勤劳致富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3、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力资本提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工业强市、科教先行”战略的需要,创新和完善高层次人才工作机制,着力培养、引进一批我市急需的掌握高新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懂得国际惯例的高层次人才。建立和完善专家咨询网络及专家人才库,围绕我市能源、医药、船舶制造、包装印刷、造纸、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以及其他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中的难点和关键性问题,组织科技专家进行技术攻关,及时解决经济、科技发展中的技术难题。
     4、围绕六大支柱产业,发展壮大支柱产业人才集群。六大支柱产业增加值占我市全部工业增加值的86%以上,是实现“工业强市”的主导力量,也是我们人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充分利用市内、市外的教育培训资源,通过校企结合、校地联姻,大力培养棉纺、服装、袜业、人造板、包装材料、蓄电池、织带等主导产品生产急需的专门人才。对符合六大支柱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各类人才优先引进、优先培养、优先使用。对沭阳木材加工、宿豫井头包装工业、侍岭蚕桑产业、泗洪农产品加工、耿车循环经济产业等十个工业经济集中区(十园)重点予以人才支持,为各级各类人才向六大支柱产业集群流动创造有利条件,使六大支柱产业成为吸纳人才的主力产业集群。
     5、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实现人才“洼地”隆起。各级政府、各用人单位要加大人才开发资金的投入,保证我市人才资源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市级政府财政安排人才开发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县、区政府财政安排人才开发资金不低于50万元,列入年度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逐年增加。企业按国家规定比例提取职工教育培训基金。办好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促进我市教育重心向职业教育转移,大力支持宿迁学院、宿迁高等师范、宿迁技师学院快速稳步发展,建成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3—5个。加大建设“学习型城市”力度,强化继续教育,鼓励企业成为人才培训教育的投资主体,鼓励个人自主投资接受教育培训,尤其是调动低层次学历人才通过教育培训提高知识和技能的积极性。高度重视人才市场建设,全面建成苏北实用技能人才市场、淮海人才评价中心。
     三、人才发展的主要措施
     实现我市 “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思路,勇于创新,锐意改革,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坚持科学人才观,不断增强对人才队伍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各地、各部门要从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才在实施“科教先行”战略中的重要作用,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宏伟目标的根本大计和关系全市发展全局的长远战略,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切实加强人才培养,激发人才活力,努力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加快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中来。
     一要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始终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工程是第一工程、人才发展是第一动力,倚重科技进步,走人才强市之路,以人才资源的大开发促进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人才观,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把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科技生产力贯穿人才工作的始终,体现到人才工作的各个方面。要确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人才开发新理念,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从过去运用行政手段,学会运用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进行人才开发和管理,努力做到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制度保障人才。
     二要树立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的理念。市场机制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调节器和平衡器,人才资源作为“第一资源”同样应遵循这个基本准则,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加速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让人才资源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实现人才资源的社会效益最大化。加强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积极拓展人才市场服务范围,逐步把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与党和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结合起来。
     三要树立凭业绩、重成果和发展潜能的人才评价观念。牢固树立人人都可以成才的观念,鼓励和支持全体人民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各得其所,各尽所能。坚持客观评价人才,公正地对待人才,科学地使用人才,把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用人才,促进各类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努力营造各类人才干事业、干成事业、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
     (二)坚持“外引”、“内培”并重,大力实施五项人才工程
     一是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实施“公务员能力提升工程”。凡45周岁以下的市、县(区)机关公务员不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十一五”期间必须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不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十一五”期间必须达到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并完成“全省‘5+X’能力培训工程”规定的必修课程。继续做好年轻干部培养工作,通过下派挂职、轮岗交流等多种形式,把年轻干部放到基层单位特别是艰苦环境中去锻炼,在实践中经受考验、磨练意志、增长才干。
     二是以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为核心,推进 “135人才培养工程”。积极配合“工业强市”战略,着力培养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围绕我市科技发展项目,鼓励和支持高层次人才出国进修,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活动。“十一五”期间,培养选拔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100名左右,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成绩突出的拔尖人才300名左右,县级拔尖人才500名左右,形成我市“人才洼地”中的局部高地,使高层次人才成为经济发展中创新、创业、创优的主导力量。
     三是以满足重点支柱产业人才需求为目标,实施 “支柱产业人才集聚工程”。围绕把宿迁建设成为东陇海线中部最大的产业集聚区、江苏北部新兴的外商投资密集区、淮海经济区南翼的新兴加工制造业基地的目标任务,实施 “支柱产业人才集聚工程”。“十一五”期间,每年为木材加工、纺织服装、轻工食品等重点支柱产业引进急需专业技术人才5000名;每年评选高级职称人才500名;中级职称人才3000名;初级职称人才4000名,逐步形成以重点支柱产业为主体、优势产业为支撑、关联产业配套发展、具有宿迁鲜明特色的专业技术人才集群。
     四是以职业教育为支撑,实施“万名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依托宿迁技师学院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广泛开展机电、数控、服装、建筑、计算机、木材加工、饮食服务等技能人才的培训,每年培养各类技能人才10000名。积极创造条件,建立适应职业教育和经济建设需要的技能人才培养实习基地和示范基地。鼓励和支持企业发挥技能人才开发和培训的主体作用,强化企业岗位技能培训,通过导师带徒、岗位练兵等活动,促进技能人才岗位成才。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支持和指导职业教育机构对各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社会化职业鉴定。建立技能人才成长激励机制,实施“126高级技能人才奖励工程”:每两年评选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10名、技师20名、技术工人60名,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给予物质奖励,对贡献突出的技术骨干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
     五是以实用技术开发为重点,实施“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双百工程”。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全面实施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双百工程”:即对农村初中、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的毕业生100%纳入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范围,确保100%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术。推行农村科技骨干、绿色证书制度,把优秀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纳入村级后备干部培养范围。建立农村实用技术人才信息库,大力开展农民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建设。
      (三)坚持改革创新,建立有利于人才集聚和发展的运行机制
     一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紧紧围绕人才创新能力建设,深化教育培训体制改革,对现有人才资源分类、分层次进行教育培训,提升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加强与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的联合协作。根据产业发展要求,做好人才需求调查工作,为大中专院校确定人才培养方向提供参考依据,重点加强我市六大支柱产业发展急需人才的培养,对需求量较大的专业人才,特别是技能人才可采取院校和企业联合办学,推行“订单式”培养方式。此外,有选择地推荐一批有培养前途的经营管理人才,到高等院校学习深造,努力形成以需求为导向,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多种培训形式相结合的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加大政府对人才培训、科研经费的投入。切实做到政府教育拨款增长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财政拨款的科技三项经费和科学事业费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主动增加对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经费的投入,严格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5%的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在企业各项技术进步经费中,拿出部分资金作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经费,逐步建立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人才培养投入机制。
重视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加强企业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建设,以良好的创业环境吸引人才、容纳人才、留住人才、培育人才。要加强企业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建设的工作指导和宣传,从政策、资金、场所等方面给予扶持,努力为进站(中心)工作的各类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发挥这些载体以及支柱产业、骨干企业在高层次人才培养方面的集聚和示范作用。
创新党外人才培养机制。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重点选拔培养100名左右专业型党外后备干部、100名左右专家型党外知识分子队伍和100名左右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按备用、联系、掌握三个层次加快培养步伐,实施动态管理,每年进行调整充实,充分发挥党外人才的作用。
       二是创新人才引进机制。积极探索引进优秀人才和智力的工作机制,鼓励用人单位以多种灵活方式引进国内外高素质、高层次人才和智力,建立优秀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
实行“柔性”引进人才制度。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继续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政府经济发展顾问等职务,就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进行分析、研究、论证,保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鼓励各类各层次人才来宿创业,从事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产品开发和提供专业服务。鼓励各单位、各企业采用以岗位聘用、项目聘用、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灵活引进人才和智力。充分发挥“人才派遣”作用,进一步放宽指标限制,大力引进急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要把“柔性流动”来宿的高层次人才纳入我市人才资源开发范围,逐步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调节、智力流动、契约式使用人才的新模式。
鼓励和支持各类经济组织引进高层次人才。积极帮助经济实力较强、技术水平先进、科研条件较好的经济组织,向国家、省有关部门申请设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加快推进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中试基地和产学研联合体三大技术新体系建设,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引进博士30名,研究生300名,本科生3000名。力争本地籍本科以上毕业生回归率由12.5%提高到25%以上,使市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等“七区”和木材加工、纺织服装等“十园”工业经济集中区成为吸纳高层次人才的重要聚集地。
高度重视大中专毕业生的市场就业工作。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毕业生人才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府宏观调控力度,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毕业生就业长效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做好引导和鼓励毕业生返乡创业和面向基层就业,积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条件,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的创业意识教育和创业能力的培训,并制定有效措施,积极为他们提供政策咨询、人事代理等优质服务。
      三是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着力构建“公平、公开、公正”的人才竞争环境和发展平台。
改革完善选人用人办法。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加大从各个层面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力度;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和交流制,改进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畅通党政干部“能下”的渠道;坚持党政机关录用主任科员及其以下“凡进必考”制度,不断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加强青年人才、党外人才、妇女人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人才队伍建设,破除观念、体制、机制、政策等方面的歧视性障碍,实行政治待遇上一视同仁,人才政策上统筹安排,公共资源运用上平等开放。继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建立以聘用合同制为基本特征的事业单位用人制度。
      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人才的主要标准,逐步建立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拓展人才评价内涵和范围,深化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加快地方职称评审步伐,按照“四不唯”的原则,从重学历、重资历逐步向重能力、重业绩转变,充分发挥职称评价在人才吸引、培养、使用中的导向作用。对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真正把群众的意见作为考核评价党政人才的重要尺度,同时,通过建立健全岗位职责规范,不断提高党政人才评价工作的科学性。
全面落实与人才业绩相匹配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人才贡献相适应的多元化收入分配机制。在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试行奖励股权、期权等多元化分配方式。对市外调入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各类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可由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或安家补贴;对以“柔性流动”方式来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应为其提供相应的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强化人才奖励措施。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通过财政拨款、单位自筹、社会资助等方式,积极拓宽人才开发资金来源渠道,用于培养和引进紧缺人才和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凡我市单位牵头完成的科研项目,获得国家级奖励、省政府省长特别奖、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科技人员,除国家、省颁发的奖金外,由市政府按省颁发的奖金标准再给予奖励。属于集体成果的,项目第一完成人获奖金额不低于奖金总额的50%。对获得政府特殊津贴、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人员,由市政府按有关规定再给予一定奖励。对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市优秀科技专家和拔尖人才所承担的科研项目,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择优进行资助。市委、市政府设立重视人才奖,每年评选引进、培养人才先进单位15个,颁发奖牌和奖金;设立人才贡献奖,每年评选突出贡献人才30名,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四是创新人才流动机制。围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加快人才结构调整的步伐,消除人才流动体制性障碍,构建人才流动的“绿色通道”。
加大对现有人才存量的调整。积极引导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向重点产业行业和重点建设项目、非公经济组织及基层流动,对以各种形式到基层和企业工作的人员予以政策支持。积极支持专业技术人才通过技术开发、项目引进、科技咨询等形式进行柔性流动,实现人才的社会化。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疏通党政、企业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组织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人才流动渠道,调节人才在行业间的分布,建立与我市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人才结构动态体系。
     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加强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人才市场招聘活动,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的人才交流市场,实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毕业生就业市场相互协调贯通。扩大人事代理业务,建立人才测评体系,加快人才公共信息数据库建设,广泛开展网上人才服务。加大对人才市场的监管力度,健全人才市场政策法规,促进人才市场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才市场的硬件建设,“十一五”期间,建成苏北实用技能人才市场,构建立足苏北,辐射淮海经济区的实用技能人才市场基地。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积极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人才环境
       人才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要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要充分发挥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人才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营造有利于人才聚集的大环境。
     一要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营造宽松的政治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确立“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把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摆上工作的重要议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建立健全领导联系专家制度,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联系3-5名专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建立人才工作监督机制,促进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全面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要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营造完善的政策环境。要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事人才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和相应的政策措施,扫除影响人才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努力创造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政策环境。要加强人才开发的法制化建设,逐步形成以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激励为主要内容的人才资源开发制度体系,使人才开发工作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同时,建立并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全面增强法制管理的透明度,推动人才工作法制化进程。
       三要建立协调高效、科学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组织、人事、劳动保障、科技、教育、财政、宣传、农工办等各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紧密结合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对各类人才的政治理论培训、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爱岗敬业精神。要大力宣传优秀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为优秀人才成长提供广阔的舞台。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人才工作中的作用,教育、引导、凝集各类优秀人才,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附件:1、全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人才总量测算表(一)
            2、全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人才总量测算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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