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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建筑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08-08-06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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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市以来,宿迁市委、市政府在强力推进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同时,以富民强市为出发点,抢抓机遇,大力发展建筑产业和建筑劳务输出,将建筑产业列入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并把建筑产业作为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从而使全市建筑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转换经营机制,我市建筑企业现代企业经营模式初步形成。“十一五”规划是全市建筑业改革与发展重要的政策性文件,现根据省建管局、市政府关于发展建筑业的基本思路和要求,特制定《宿迁市建筑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十五”期间宿迁建筑业发展情况
    (一)建筑业主要经济指标稳步增长
    “十五”期间,宿迁建筑业累计完成总产值236.1亿元,其中2005年完成产值73.1亿元,同比增长15.3%;累计实现增加值50.6亿元, 其中2005年完成增加值占同期全市国民生产总值比重为3.75%,比上年增长7.4%;“十五”期间,我市建筑业累计从业人员达30.13万人。
    (二)建筑业规模进一步扩大
    “十五”期间,我市建筑企业从70家发展到227家,其中一级总承包企业1家,二级总承包企业14家,三级总承包及各级专业承包、劳务企业212家。我市建筑企业施工资质涵扩了房建、市政、桩基、消防、拆迁、劳务、钢结构等多个项目,经营机构趋于合理,形成总包、分包及劳务共同开发市场局面。
    (三)外埠市场开拓成绩显著
    全市建筑劳务输出工作起步较早,有较好的外埠市场开拓基础和经验,宿迁市建设集团等30多家企业先后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广州、新疆等地设有办事机构或分公司40余个,目前仅在北京网上注册的企业就有10家,在北京等地建立千人市场20多个,其中宿豫区被北京市建委定为劳务输出基地。
    (四)“双创”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全市“双创”工作开展于建市之初,通过行业推进、典型引路,全市各施工企业“双创”意识明显增强,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全员参与“双创”的氛围浓厚。“十五”期间,全市共创省级优质工程42项,省级文明工地68项,核准市级优质工程289项,市级文明工地315项。“十五”期间,全市未发生重、特、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五)人才引进、技术培训工作步入规范化
    为不断提高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发展后劲,适应于日益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形势,近年来,全市加大了对施工企业人才引进的力度,先后引进本专科以上高校毕业生70余人,先后培训企业经理、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特殊工种及岗位技能人员达1.7万人。目前全市共有项目经理2355名,其中2004年新增938名。
    (六)全市建筑业存在主要问题
    1、建筑企业综合实力不强、整体素质不高、市场竞争力弱和资金不足仍是困扰建筑业的关键问题。建筑业企业在技术上以传统技术为主,管理上仍属粗放型,主要靠大量人力、物力投入维持经济增长。
    2、市场占有率低,经济效益普遍较差,一是企业产业结构比较单一,多数企业以土木建筑施工为主,企业规模小,所从事的建筑业务多属劳动密集型,科技含量低、效益不高。外埠施工总产值所占比例不高,境外值为零。二是企业综合实力不强,缺乏融资能力,无法承接利润高的建设项目,只能承接利润较低的中小型项目。三是资质偏低,缺乏竞争力,由于我市取消进市门槛加上一些建设单位对资质要求过高,而我市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只有1家,缺乏竞争优势,在资质和实力上无法和外来企业抗衡。四是在产业结构上,多元产业与产业营业额比值偏低,在高附加值建筑辐射产业中的市场占有率低。
    3、各县区间发展不平衡,各县区建筑企业之间在建筑业发展和建筑劳务输出方面,在规模总量、组织程度、外埠市场信誉、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存在明显差距。
    4、个别业主肢解发包工程,压低标价,与承包单位签定 “阴阳合同”等问题较突出,业主要求垫资压价和拖欠工程款问题愈演愈烈。一些单位转包,挂靠问题也屡禁不止,不正当竞争时有发生。企业之间盲目压价加剧了恶性竞争,有的工程项目甚至出现亏本经营,企业举步维艰,处境困难。
    二、“十一五”宿迁市建筑业指导思想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会议精神,以市场为先导,以质量、信誉为基础,创新制度优化服务,以“全市学南通、县区学阜宁”为号召,大力推进全市建筑产业和劳务输出工作,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创新机制,促进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品牌,提高全市建筑业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宿迁建筑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1、建筑业主要指标快速增长,“十一五”期间我市建筑业发展应实现建筑业产值18%的年增幅,到2010年,实现年建筑业产值突破15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达到33.5亿元,占当年全市GDP的5.0%。
    2、建筑业企业有大幅增加。到“十一五”末,我市建筑业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达到6家,二级以上企业达到30家,资质以上企业总数突破300家;培育年建筑业产值亿元龙头企业5家,拓展亿元以上产值外埠市场5个。
    3、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十一五”期间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和监督机制,特殊作业人员培训及上岗率100%,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安全生产事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消除工程质量通病,竣工工程合格率100%,创市优工程400项,省优工程60项,争创国优鲁班奖工程2项。
    4、深入开展人才培训工作。“十一五”期间狠抓项目经理和各级建造师再教育工作确保再教育率达培训100%;积极开展企业管理者管理知识培训,使企业经理适应现代化企业管理需要,全面推进现代化企业经理的培养进程,培养造就一批优秀企业家和高素质的技术及管理专家;到2010年,关键岗位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技工岗位达到90%。
    5、企业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继续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到2010年,全市所有企业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按现代化企业市场经济运作形式健康有序发展。市场竞争力得到整体提高,“十一五”期间新设驻外办事机构20个,开拓千人劳务市场20个。
    6、规范建筑市场。到“十一五”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WTO规则的,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       
    三、 “十一五” 宿迁市建筑业主要政策措施
    (一)实施建筑强市政策,努力改善我市建筑业外部环境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监督和服务,营造建筑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为企业做大做强和实现建筑强市目标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在资质就位、招标投标、考核评优、资金融通、信息服务等方面提供扶强扶优措施;为企业市场开拓、企业收购兼并、合资合作、联合重组开路;进一步转变职能,减少和简化行政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强对行业的引导,加大市场和企业间信息交流,把产业引导和加强行业管理作为向建筑强市跨越的强大推动力。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增强行业协会职能,把协会办成行业自律的组织。积极制定加快建筑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形成推进建筑强市合力,培养全市建筑业的经济积累能力。
    (二)实施典型引路战略,重点培育龙头企业,调整优化建筑业结构
    实施典型引路,重点抓大、抓强,抓小、抓弱;抓大、抓强就是重点培育大企业,强企业,树立正面典型拉动宿迁建筑业发展;抓小、抓弱就是强化小弱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差、诚信差的企业分化转型、重组,树立反面典型促进优胜劣汰,建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机制,督促中间企业发展。
    引导全市建筑业逐步实现企业发展形式由单一数量增长型向多元化质量增长型、技术增长型转变。培育一批实力雄厚、市场竞争力强、资产规模大和融资能力强的建筑企业,使之成为带动我市建筑业水平迅速提高和开拓省外市场的主导力量,努力提高我市建筑行业的产业集中度。明确一批作为扶持重点,让一批基础好、实力强的企业优先发展起来,以此带动本地乃至全行业的发展壮大,使其成为资金密集、技术密集、管理密集的既从事工程承包又从事多元经营的综合性大型企业集团。到“十一五”末期,要培育10个在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综合性企业集团。
    坚持“建筑为主,多元经营”,推进我市建筑业由单一经营向多元经营转变,引导我市建筑业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加强房建优势,使传统建筑产业向现代建筑产业转变。大力培育和发展工程总承包企业,积极扶持和拓展地基基础、市政路桥、水电、设备安装、装饰装璜、园林绿化、钢结构等专业承包企业。引导小而全的企业向“专、精、特,”专业化方向发展。建立专业化劳务公司,鼓励部分缺乏竞争力而又无法做大做强的低资质小企业,主动转型为劳务公司或让大企业兼并、整合自己,逐步形成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有合理比例的产业体系。
    (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合理设置企业的股权结构。提倡企业职工向本企业入股,提倡经营者群体持股,主要经营者持大股,进一步探索贷款购股,业绩奖股和技术入股等方式。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充分发挥董事会对重大问题统一决策和选聘经营者的作用,建立集体决策及可追溯个人责任的董事会议事制度。改变董事会过多的现象,倡导经营层与决策层分离。强化监事会的监督作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实行全员竞争上岗,管理人员实行公开竞聘,试行经营者社会招聘,形成工资收入与企业效益和职工实际贡献紧密挂勾。建立健全对经营者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四)倡导技术创新,推进行业技术进步
    用新的知识、新的技术、新的装备和新的管理改造传统的建筑业,是“十一五”期间我市建筑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大施工企业搞好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改进施工方法和管理方法,组织职工参与技术创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在全行业形成以大施工企业为龙头,以施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支持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鼓励多渠道增加行业科技投入。
    (五)实施质安兴业战略,规范工程管理
    质量、安全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发展的根本,是效益的源泉,是企业诚信的基准点。要以提高工程质量、搞好安全生产为重点,抓好管理创新,“十一五”期间,建筑业管理水平要上新台阶,实现企业经营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强化工程质量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继续开展GB/T19000-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强化施工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竞创名牌、品牌工程。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特别要加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监督,用“三铁”手段打造精品工程。搞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认真贯彻国务院《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生产“零事故”活动和创建文明安全工地活动。贯彻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在工程建设中推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大治理施工扬尘、噪声等污染的力度。规范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坚持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进一步理顺公司与项目管理班子的关系,公司作为利润中心对业主负责,对工程项目实施保障、监督、协调和服务;项目管理班子作为成本中心对公司负责,对工程施工实行直接指挥和管理。 
    (六)加快人才培育,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针对我市建筑业高素质人才短缺、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十一五”期间,必须加大人力资源开发的力度,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建立人才吸纳、培育和使用的良好机制,从提高队伍素质入手,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1、抓好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以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培养成优秀企业家为目标,将管理者和技术骨干进行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技能、新信息、新知识的教育,提高其组织管理能力、创新能力。造就一批梯度有秩,发展有序的业内精英。培育一批复合型人才、紧缺专业的技术人才和各类高水平的专业人才。继续抓好岗位培训和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更新观念补充新知,提高岗位技能和执业水平。
    2、抓好工人队伍建设。按照“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输出;先培训、后鉴定”的原则,强化工人技能的培训,到“十一五”末期,在操作层建立起以高级工、中级工为骨干,工种配套的工人队伍。
    3、加快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工作,力争“十一五”期间,各县区要分别建立一所专业建筑职业学校。
    (七)加强市场监管,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市、县(区)联动有效监管市场运行,加大对各种违规行为的稽查、处罚力度,创造公开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规范建设各方主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积极查处整治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业主市场行为;治理违法转包、分包、挂靠行为;整治违反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行为。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工程项目推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与承包商履约担保的对等制度,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到2006年底,取缔建筑“包工头”。坚持安全生产责任制、竣工验收备案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实行市场行为、质量和安全的一票否决制。积极推进行业诚信建设,规范中介组织行为,对中介从业人员实行严格的资格认证制度;实行企业资质与个人执业资格相结合的市场准入制度,并逐步向以个人执业为主的制度转化,对违法违纪人员实行严格的从业禁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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