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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21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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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委组织部,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工委,市委各直属党(工)委,市委“两新”工委所属党组织: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近日,一些地方和基层党组织反映,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用于抗震救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委组织部有关部署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
  二、鉴于抗震救灾工作时间极为紧迫,根据党费工作有关规定,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的,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工委,市委各直属党(工)委,市委“两新”工委所属党组织转交给市委组织部代收,其它由所在县(区)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交中共中央组织部代转。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专用帐户户名:中共中央组织部,帐号:0200003309089057668,开户行:工行北京长安支行。同时注明党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中央组织部收到款项后即向本人出具“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据》”,交由有关党组织转交本人。联系电话:010—58586789、58588892,传真:010—58586892。
  三、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下的“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工委,市委各直属党(工)委,市委“两新”工委所属党组织转交给市委组织部代收,其它由所在县(区)委组织部代收后,通过银行汇至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统一转交灾区党组织,并注明党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省委组织部将为捐款党员出具“特殊党费”收据,交由有关党组织转交本人。户名: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帐号:32001881336051167208,开户行:省北投(全称:省建行直属支行北京西路分理处)。联系电话:025—83392367、83393892,传真:025—83393800。
  请各地各单位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基层党组织和每个党员,并公开发布。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
               2008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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