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宿迁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设在市妇联,副处级行政单位)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选职位
宿迁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科员1名
二、公选范围
市直和宿城区、宿豫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公务员,男女不限
三、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作风扎实,热爱妇女儿童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不受此限)
6、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四、公选程序
本次公选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者填写《宿迁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招录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经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费98元/人。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市人事局、市妇联共同组织。
1、笔试:笔试时间为6月22日,请应考人员于6月20日(8:30—17:00)到市妇联组联部领取准考证。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6名参加面试人员,集中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三名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妇联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根据考核情况提出任用建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调动
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由市妇联按人事调动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备案。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6月16日—6月18日
报名地点:市妇联组联部(市群众大厦606房间)
联系人:胡晓娟 联系电话:88201510
二OO八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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