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全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省民政工作精神,围绕打造强势民政,构建和谐总体目标,深入推进创业民政、公益民政、经营民政、活力民政、效能民政建设,各项民政工作都取得新的进展,民政事业全面快速发展。 一、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一是城乡低保工作。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从2008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200元和110元,城市低保用2年、农村低保用5年实现每人每天生活费不低于2500元的目标。至6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6万户,4.23万人、农村低保对象6.1万户、12.53万人。上半年发放城市低保金1800万元、农村低保金4346万元,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二是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建立五保标准增长机制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从2008年7月1日起五保供养集中和分散标准分别提高到2400元和1800元,今后五保供养标准将随当地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和物价上涨幅度相应提高,按照上年农民人均收入的50%确定并同步增长。组织开展农村敬老院建设和五保对象入住情况专题督查,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督查专报,敬老院现有床位利用率达到90%以上,今年底前集中供养率可以达到55%以上。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宿迁市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上半年在沭阳县、宿城区开展试点工作,从2008年7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实施,采取多种措施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问题。四是支援地震灾区工作。市、县两级民政慈善系统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全市社会各界向四川灾区捐赠献爱心活动。至6月底,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慈善总会共接收我市社会各界捐赠款物2077万元,完成对口支援四川灾区活动板房1000套的建设任务。五是慈善工作。创新慈善资金募集方式,在市区宾馆、超市等场所设置了一批慈善募捐箱。洋河集团和沭阳县徐爱娟被评为江苏省“慈善之星”。开展乡镇“慈善超市”建设情况专题督查,下发了督查通报。组织美国牙医学会牙医专家组来宿开展慈善义诊活动,为全市416名患有口腔疾病的孤儿、春蕾班女童、城乡低保户、孤寡老人免费治疗。 二、坚持创业强基,加快推进项目民政建设 牢固树立经营民政理念,围绕打造红色旅游精品,马陵公园北线改造工程总投资1.6亿元,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6月底两栋楼(18层和12层,共4栋)的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年底前投入使用。市社会福利中心被国家老龄委批准为“全国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单位”,计划投资800万元,建设苏北地区首家、全省一流的“老年护理院”。目前项目申报、内部装修、人员招聘及前期宣传等筹备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力争10月底前试运行。市儿童福利院采取市、区共建模式,总投资1800万元,设计床位200张,列入国家民政部“蓝天计划”资助范围,上半年主体工程已经封顶,年底前可投入使用。围绕全面整合市级民政服务资源,提高基础设施运营效能,市民政福利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全面启动,计划年底前开工建设。引进工业项目2个,宿迁天王玻璃工艺有限公司位于宿迁经济开发区,占地50亩,总投资6000万元,主厂房施工已经封顶,将于9月份正式投产;宿迁永盛纺织印染厂位于市湖滨新城开发区工业园区,占地28亩,总投资5500万元,年底前可竣工投产。 三、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双拥创建工作 今年1月,我市首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市委、市政府召开了首获全国双拥模范城暨再创动员大会,市委张新实书记作重要讲话。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为驻市区部队办实事责任分解表,排出政策拥军类、科技拥军类、法律拥军类、社会化拥军类共20个项目,由市直机关为驻军部队办实事。上半年,安置驻市区部队随军家属7人。市“两办”转发了市双拥办《关于开展双拥工作“六个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在全市开展拥军优属十佳单位、十佳企业家、十佳公仆、十佳公民;优政爱民十佳单位、十佳个人评选活动。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宿迁分司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对重点优抚对象看病就医实行“三重保障”“五次补偿”,即代缴费用统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办理住院医疗保险、优先享受大病医疗救助;住院医疗保险赔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优抚医疗补助、农村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全市2.4万名重点优抚对象参保,参保率达100%,投入参保经费达720万元。自3月份实施以来,全市共有重点优抚对象671人住院治疗,补偿医疗费1316407.32元。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建立,完成54名复退军人调评残、换证工作。着力推进1-6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组织1期50名老复员军人到市中心光荣院集中疗养。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宿政发[2008]56号),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扎实开展。 四、扎实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不断提高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一是全面完成第8届村支“两委”联动换届选举工作。全市1436个村居如期完成党组织和村居委员会换届工作,换届率100%,一次性选举成功率98%。牵头开展“十挂安全文明社区(村居)”创建活动,确定30个城乡安全文明社区(村居)示范点。命名“宿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9个。二是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新创市级和谐示范社区15个,省级和谐示范社区2个。市社区建设协调小组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市乡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沭阳县、宿城区各1个乡镇和2-3个村开展试点,9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三是组织开展平(迁)坟还田突击月活动。提请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平(迁)坟还田突出月活动的通知》,活动期间共平迁坟76990个,迁坟头384个,推倒墓碑15850块,复耕土地115亩。以市“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全市农村开展平(迁)坟还田突出月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通报》,市委张新实书记、市政府缪市长、田市长等领导分别作了重要批示。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工作。三是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与安徽省宿州市、滁州市、蚌埠市和徐州市、连云港市、淮安市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分别签订了协议书。开展《宿迁市城区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全市婚姻登记系统实现联网,孤残儿童信息系统正式启用。完成“明天计划”手术8例,“微笑列车”手术37例。上半年共接待求助人员273人次,符合救助条件的263人次得到了妥善安置,救助率100%。 五、实施老年“夕阳关爱工程”,切实加大福彩发行力度 “夕阳关爱工程”是市政府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对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给不低于100元的长寿补贴,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据上半年统计,全市共有百岁老人171人,9月份前全部发放到位。共为市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乘车证2700余本,市财政拨付2007年11月至今年5月乘车补贴3.38万元。在认真调研,借鉴先进地区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福彩销售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实行福彩销售专管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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