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省政府十件为民办实事之一,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将其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来推进落实。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促进年度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委农工办、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于国庆节前夕对各县(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据统计,我市共有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83.59万人。按照省统一安排,从2008到2010年的3年时间,我市要完成162万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约需投入6.4亿元,其中:沭阳县66万人,泗阳县24万人,泗洪县28万人,宿豫区26万人,宿城区18万人。2008年度全市任务为36.41万人(调整后),其中:沭阳县6.01万人,泗阳县7.8万人,泗洪县12.43万人,宿豫区7.51万人,宿城区2.66万人。
目前,各县(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实施规划已全部获得批复并上报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也已全部取得批复,招投标工作已基本结束,资金全部下达。截止9月27日,泗洪县、宿城区年度项目已开工,其中,泗洪县年度项目已完成投资788万元,占总投资的16%;宿城区于9月16日开工建设,水厂土建工程开始基础施工,管网工程已开挖沟槽1公里。泗阳县清障工作正在进行,宿豫区施工放样工作已完成,沭阳县、泗阳县和宿豫区均计划9月底开工,现均已开始建设。
二、主要工作措施
自7月2日省政府在连云港市召开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现场会以来,各地深入贯彻会议精神,围绕年度目标,精心动员部署,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均召开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会办会议,县、乡政府职责明确,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体系。各县(区)能够充分发挥农村饮水安全领导机构作用,定期召集有关部门解决建设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如,泗阳县政府对乡镇政府做好管线范围内的清障工作以及供电、广电、移动、联通等单位做好三杆四线的迁移工作都进行了具体研究安排。
二是筹集落实配套资金。各县(区)政府能够积极研究落实配套资金,按照“一事一议”政策,全力推动工程建设进度。沭阳县县级财政配套280万元已拨付到位;宿豫区将区域供水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有机结合,用400万元区域供水工程资金建设双水源供水的主管道,土方施工由乡村组织群众通过“一事一议”筹劳方式解决,折抵当年乡镇的区级水利工程土方任务。
三是加强工程管护机制研究。各县(区)政府能够及时召开会办会议,认真研究工程管护机制。泗洪县在建设初期形成了《泗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9月11日县长会办会又对管护机制进行了深入研究,准备正式出台有关文件。宿城区在建设之初专题研究了工程建后的产权、水价、管护和经营问题,水厂产权将按照国家及省有关部门规定和“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确定。宿豫区于8月31日召开政府十五届六次常务会议,同意成立区、乡两级供水协会,具体负责饮水工程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主要存在问题
从督查情况看,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展相对较慢,与预期要求存在较大差距,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一方面有可研方案调整、省批复和补助资金下达较迟等因素影响,另一方面也与前期工作认识不到位、推动乏力有关。
一是工程建设进展总体较慢。从督查情况看,开工建设的只有泗洪县和宿城区,总体进度仍然较慢。目前,各县(区)招投标工作基本结束,但相对较迟,没能做到统筹安排,影响了工程进度。
二是资金配套落实较少。各县(区)均召开了会办会议进行研究,但多数只拨付了一定的前期工作经费,配套资金问题未解决,只有沭阳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280万元。
三是工程建后管护机制研究亟待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面广量大,要保证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关键是要明晰产权,明确管理主体。随着2008年度建设任务年底完成,2009年工程将正式运行,迫切需要加强工程建后管护机制研究。目前,宿豫区和泗洪县已对此作了研究,计划出台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办法。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旨在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一项民心工程,各县(区)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大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工程任务。
一要抢抓工期,加快工程进度。目前正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年度建设任务的关键时机,各地要集中精力,强化措施,加快进度,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攻坚战,确保2008年11月底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二是坚持标准,提高工程质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能否实现预期的目标,发挥应有的效益,关键取决于工程建设的标准质量。各地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意识,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设计单位配合、施工单位保证、政府行政监督”的质量管理要求,共同构建切实有效的质量保证机制。
三是创新机制,加强建后管护。各地要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做到产权明晰、责权统一、管理到位。可按照标准化建设、规模化发展、公司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创新经营方式、建立长效机制。
四要规范操作,严格资金管理。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要实行县级报账制,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对群众自筹资金,要定期公开公示,让群众了解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财政、水务、审计等部门要不定期地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的到位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