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6年,各县(区)、各乡镇高度重视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小城镇“1+4”工程动态考核工作的通知》(宿政办发〔2006〕7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乡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分档竞赛活动的通知》(宿政办发〔2006〕10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小城镇规划体系,加大小城镇“1+4”工程建设力度,努力打造靓丽的城乡环境,城乡容貌焕然一新,有效提升了城镇化进程。为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06年度小城镇“1+4”工程建设和乡镇容貌环境卫生管理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在2007年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其他乡镇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锐意进取,争先创优,为推进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6年度全市小城镇“1+4”工程建设和乡镇容貌环境
卫生管理先进单位名单
二OO七年五月九日
附件:
2006年度全市小城镇“1+4”工程建设和
乡镇容貌环境卫生管理先进单位名单
一、2006年度全市小城镇“1+4”工程建设先进单位(20个)
沭阳县:桑墟镇、吴集镇、刘集镇、马厂镇、陇集镇、塘沟镇、新河镇
泗阳县:王集镇、爱园镇
泗洪县:上塘镇、龙集镇、太平镇、曹庙乡
宿豫区:曹集乡、保安乡、陆集镇
宿城区:洋河镇、耿车镇、埠子镇、屠园乡
二、全市乡镇容貌环境卫生管理先进单位(20个)
沭阳县:高墟镇、沂涛镇、吴集镇、韩山镇、湖东镇
泗阳县:王集镇、裴圩镇、穿城镇、里仁乡
泗洪县:双沟镇、界集镇、半城镇、车门乡
宿豫区:顺河镇、关庙镇、保安乡
宿城区:洋河镇、洋北镇、罗圩乡、 南蔡乡
主题词:城乡建设 乡镇 建设 管理 表彰 决定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宿迁军分区。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9日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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