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文件

宿政办发〔2008〕162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年度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骆马湖外向型农业示范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度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39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2008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政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
  (一)按照 “十一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要求,制定和实施2008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计划。
  (二)围绕“2010年全省所有村庄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要求,年内要完成所辖四分之一行政村整治任务。即:2008年底前全市完成243个行政村整治任务,其中:沭阳县80个村,泗阳县36个村,泗洪县52个村,宿豫区35个村,宿城区40个村。
  (三)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18个村(名单附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四)组织实施“组保洁、村(居)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范围要覆盖所有试点村。沭阳县和泗洪县年底前要建成标准化的垃圾处理场。
  (五)积极开展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建设,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将沼气建设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努力提高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
  (六)各县、区选择1—2个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工程建设,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新途径。
  (七)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将项目改厕与环境整治相结合,按时完成市下达的改厕指标任务。全市完成改厕3.5万座。
  二、市各有关部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
  (一)市财政局:落实农村改水、改厕、清淤、饮用水源保护、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沼气治理、秸秆综合利用等相关补助资金;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代补”资金及其它有关项目资金。
  (二)市建设局: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时分解省政府下达我市新(翻)建房配套改厕任务,抓好工作落实;指导各县、区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试点工作。
  (三)市城管局:推行“组保洁、村(居)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组织、指导、督促各县、区做好所辖区域试点村(居、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置相关工作,建立长效运行管理制度。
  (四)市水务局: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清淤目标任务,指导各县、区开展县乡河道疏浚和农村村庄河塘整治工作,落实长效管护制度;分解落实农村饮用水改水任务,解决45.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五)市农业局:及时分解省政府下达我市相关任务,今年新建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37处、一池三改沼气工程5600个、秸秆气化集中供气项目2座;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0万亩、绿色食品基地20万亩、有机食品基地0.15万亩;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农田400万亩。指导各县、区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划定禁养、控养、适养区域,并按区划全面实施布局调整和清理整治,加大资金投入,建设生态养殖示范工程,解决规模化养殖污染问题。
  (六)市卫生局:完成全市农村项目改厕3.5万户,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42.79%。组织、分解、落实改厕任务,做好各县、区改厕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开展“四格式”化粪池处理家庭生活污水试点工作,各县、区不少于50户。
  (七)市环保局:组织协调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做好督办及考核工作;按照《江苏省农村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实施方案》,对全市农村地表水实施定期监测;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指导各县、区加强对镇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确保集中式饮用水安全。
  (八)市林业(园林)局: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全年完成成片造林5万亩,“四旁”植树600万株以上,新建绿化合格村200个,全面构筑吸收污染、净化环境、抗御自然灾害的绿色生态屏障。
  (九)市交通局: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市新建乡镇道路280公里,村庄道路241公里。
  (十)市科技局: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与资源化技术示范项目研究,研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粪便等废弃物开发利用,选择有代表性镇、村进行农村生活污水综合处理示范,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的研发力度和成果示范应用。
  三、有关工作要求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扎实向前推进,确保取得实效,让农民群众真正得益受惠。
  (一)突出整治重点。一是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转运和处理机制,集中财力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开展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四级转运处理进程,逐步推进县域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二是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治理。县城周边村镇的污水逐步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有条件的农村集镇和规模较大的村庄建设集中的污水处理设施,对居住分散、经济条件较差的村庄生活污水,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三是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实行“企业负责治理、农林(畜牧)负责管理、环保负责监管”模式,采取生态农业循环链的办法,积极推进科技示范工程建设,着力解决规模化养殖污染问题。四是加大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八大工程”,逐步建立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
  (二)加大工作力度。各县、区要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尽快落实配套资金,建立“政府补助、部门帮助、社会赞助、农民自助”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投入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将资金投入向示范村倾斜,进行整村推进,形成整体效应。各县、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分管负责人和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分类指导和情况沟通,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向市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三)严格组织考核。把农村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和环保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政绩考核和干部任用的杠杆与导向作用,推动各级干部自觉抓好农村环保工作。建立严格而有效的激励机制,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年底前,省市有关部门将组织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附件:
 
 
 
                  二OO八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1:
  2008年省政府下达我市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项       目
任 务
责任部门
1
疏浚县乡河道土方(万立方)
2090
市水务局
疏浚村庄河塘土方(万立方)
1063
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项目(个)
6
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人口(万人)
45.4
2
农村改厕计划(万座)
3.5
市卫生局
“四格式”化粪池处理家庭全部生活污水计划(座)
250
卫生户厕普及率(%)
42.79
3
乡(镇)道路通达工程(公里)
280
市交通局
村庄道路通达工程(公里)
241
4
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个)
37
市农业局
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个)
5600
秸秆气化集中供气项目(座)
2
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万亩)
20
建成绿色食品基地(万亩)
20
建成有机食品基地(万亩)
0.15
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农田(万亩)
400
5
新(翻)建房配套改厕(处)
9000
市建设局
6
农村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
(个)
地表水功能区监测断面
上半年
56
市环保局
下半年
56
乡镇以上河流监测断面
上半年
62
下半年
62
行政村级河(塘)监测断面
上半年
1033
下半年
1033
7
成片造林计划(万亩)
5
市林业局
“四旁”植树计划(万株)
600
新建绿化合格村(个)
200
  附件2:
2008年省政府下达我市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名单
 
  沭阳县(6个):
  庙头镇聚贤村     湖东镇河北村      胡集镇梁井村
  吴集镇塔桥村     颜集镇堰下村      韩山镇尚庄村
  泗阳县(3个):
  裴圩镇新四村    众兴镇界湖居委会   三庄乡邵道村  
  泗洪县(4个):
  青阳镇周李村     峰山乡后窑村      双沟镇李庄村
  上塘镇垫湖村
  宿豫区(3个):
  顺河镇周石庄村  井头乡塘湖良种场   皂河镇龙岗村
  宿城区(2个):
  郑楼镇古城居委会   龙河镇双蔡村
 
 
   
  主题词:环保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宿迁军分区。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22日印发
共印150份

 

 
关于本站 | 网站制作 | 广告服务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3-2006 Suqian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宿迁市人民政府主办 宿迁市电子政务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27-436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