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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大讨论“催生”两项成果

发布时间:2008-05-09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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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规划局干部职工在大讨论活动中,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紧紧围绕城乡规划工作开展找问题、查不足,并针对思想观念相对保守、工作质量有待加强、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等不足,在大论中“催生”了工作创新和提高工作质量两项成果,实现了解放思想大讨论的预期目的。
       在大讨论活动中,该局干部职工对进一步提高创新能力、提升城乡规划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方面形成了共识,并从四个方面制定了创新工作方案。
       围绕落实《城乡规划法》,推进规划管理制度创新。即结合城乡规划工作实际,在纪检监察、行风建设、行政管理、业务管理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要求每个方面至少创新制定一项制度,重点做好规划变更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善。 
       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规划管理方式创新。结合工作实际,在规划方案审查、建设工程审批、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和规划公示等方面创新方式,形成系列管理办法;在小城镇规划实施指导、小城镇工业集中区规划、规划设计招投标市场等方面创新管理制度;在增强村庄特色方面,研究制定康居示范村分类指导办法;在增强服务指导方面,完善康居示范村挂钩服务制度;围绕规范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设计招投标及规划设计单位资信管理等方面进行创新,并形成规范化管理办法;围绕战略性、超前性、延续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深入研究新情况,有效破解新问题,创新编制“数字宿迁”框架办法,并在政策法规、技术路线、数字采集、应用表现上进行创新,确保基础数据平台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并要求创新成果要形成完整文字资料。
       围绕城市精明增长,推进土地管理创新。积极探索土地集约利用和用地管理的新方法,建立各类用地跟踪管理制度,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实现城市精明增长。创新成果形成制度下发执行。
       围绕精心精细服务,推进服务工作创新。即结合工作实际,在“一书两证”行政许可工作方面制定更便民、更利民、更符合发展需求的服务措施,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并要求创新成果形成制度下发执行;围绕精业务、强管理、增效益的目标,在研发目标、市场开拓、项目管理、技术管理、学术交流等方面创新工作方法;围绕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优化服务、开拓市场、提高效益等方面,在企业内部管理、质量管理、标准体系等方面进行创新。要求各项创新成果形成规范文字材料。
      该局在制定创新方案的同时,还围绕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效率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效率的意见》,该意见紧紧围绕“四个原则”,解决“四个问题”、实现“四个明显”,即各负其责,强化督查的原则;质量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创新创优,真抓实干的原则;强化考核,奖优罚劣的原则,解决 “职责不清”的问题,行政行为明显规范;解决“素质不高”的问题,干部能力明显增强;解决“考核不严”的问题,工作质量明显提高;解决“效率不高”的问题,执行力明显提升。同时,明确了八项具体工作措施。
      一是执行领导批示、指示不走样。严格执行集体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对于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署的各项工作、意见、要求,各分管领导、牵头承办的处室、单位、分局均要认真、细致、全面地贯彻执行,确保不走样。为提高部署、执行工作的规范性,健全并全面实施工作交办单制度,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交办单形式作出指示、批示,由局办公室备案,并做好工作落实督查登记工作。凡落实领导指示、批示不及时或完成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每发生一次,在目标责任状中考核时扣除1分,扣分下不封底。
       二是执行各项纪律不走样。严格执行中纪委八条禁令、市纪委三条禁令和市规划局“八不准”等各项廉洁自律规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正确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监督。凡违反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局下发的文件规定给予处罚。严格执行《宿迁市规划局工作规则》、首问负责制、跟踪服务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各项工作纪律要求,不断规范自身行政行为,增强工作效能,提升工作质量。违反规定的按照《宿迁市规划局政(行)风和软环境建设考核办法》及《宿迁市规划局政(行)风考核奖惩办法》给予处罚。对市里安排的重大会议,需多人参加的,由局办公室认真做好参会人员安排及组织工作,每次会议均要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所有与会人员按要求提前10分钟进场参加会议,并严格执行会议的各项纪律;对赴省或市外参加会议的,要做到按时报到、准时参加会议,遵守会务安排,会议结束回宿后应向相关领导汇报或在适当范围内通报会议精神;对局内组织的各类综合性会议、业务会议、协调会、评审会、论证会等,与会人员要准时参会,并做好会议记录,严格执行会议决议;凡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会议组织者或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不得擅自调整。凡违反会议纪律的按照《宿迁市规划局会议制度》规定给予处罚。
       三是执行文件规定不走样。将各项文件规定作为自身工作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标准,切实做到文件规定执行层层把关、层层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文件下发后,分管领导、各单位、处室、分局均要认真组织学习,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切实做到耳熟能详;文件执行过程中,要认真对照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狠抓措施落实,不得推诿,不得曲解文件精神、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执行文件精神;强化对文件执行情况督查,对文件执行力度、执行效果等作出客观评价。凡执行文件规定不到位或出现重大差错的,按照落实领导指示、批示不及时或完成质量达不到要求处理,给予相应处罚。
      四是执行重点工作保证金制度不走样。对市委、市政府明确由规划局承担的重点事项、重大工作及市局明确的重点督查事项,实行工作质量及完成效率保证金制度。承担重点事项的分管领导、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协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具体责任人,分别缴纳3000、2500、2000、2000元保证金,年内完成工作任务且满足质量要求的,保证金全额退还并给予100%的奖励;年内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扣除保证金。
      五是规范中心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准备工作。中心城市建设联席会议议题由相关处室、单位、分局提出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后,统一交办公室汇总,由办公室及时与市政府办相关处室联系;议题确定后,由局办公室迅速通知相关责任单位组织材料;材料由责任单位报分管领导审查后,交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调整完善后报主要领导审定;经主要领导审定的材料由责任单位交文印室按规范格式印制。需集体研究讨论的事项,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组织讨论,最终由主要领导审定。提交联席会议审议的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背景分析或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或打算(提请联席会议审议事项);材料根据实际需要,需采用电脑演示的,由责任单位在主要领导审定后制作成PPT文件。联席会议准备工作不到位,导致会议组织工作出现失误的,按照落实领导指示、批示不及时或完成质量达不到要求处理,给予相应处罚。
      六是规范规划会办会组织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规划会办会组织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分工协作,切实做好会办会各项组织工作。在会办事项准备工作上,各分局接到选址、用地、工程方案后,应及时按规范表式进行初审,并报局相关处室组织专家评审。相关处室应及时组织好评审工作,并提出市局初审意见,按照规范制作PPT文件。局内定期(每月第一周、第三周周二下午3:00)对拟提交会办会审议项目进行会审把关,由规划协会会同相关责任处室做好项目目录制定及PPT文件调整完善工作。对会办会准备工作不到位,导致会议组织工作出现失误的,按照落实领导指示、批示不及时或完成质量达不到要求处理,给予相应处罚。
      七是规范各类文稿运转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宿迁市规划局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按照各尽其责的原则,落实公文处理的各项要求,发文稿纸所涉及的所有项目均要认真填写,确保责任明确,落实到人,提高文稿质量。因公文处理把关不严导致文稿出现差错、失误的,给予直接责任人5元/字经济处罚;出现重大失误的,全文在宿迁规划网上展示,并给予相关责任人50元/件处罚。
       八是规范规划审批工作。各片区组织编制的各类规划方案,在报市政府审批前,由各分局牵头提请市局先行组织评审论证,提出意见。由市局牵头组织编制的规划方案,相关责任部门对成果要认真、细致、负责任地提出初审意见,供局里评审参考。各片区规划审批工作未按程序报市局审批的,相关责任部门提出的初审意见敷衍潦草、把关不严的,按照落实领导指示、批示不及时或完成质量达不到要求处理,给予相应处罚。            
 
                                                                                             (市规划局  天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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