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科学定位职教发展目标。积极发展高等职业院校,努力把宿迁经贸高职、应用职业技术学校、宿迁高师、宿迁卫校办成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调整职普比例目标,把到2010年职普比例达到6:4调整为5.5:4.5;调整职校数量目标,到2010年,将全市32所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他挂靠办学机构调整为20所左右省三星级以上职业学校,市和县区职教中心建成省四星级学校,扶持6-8所民办职教创建省三星级学校;调整专业设置目标,抓住省示范专业创建的契机,打造职业学校的主干专业。 二是加大投入,落实职教发展经费政策。加大职业院校设备投入,认真落实2005年11月8日《市政府二届三十六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将城市教育附加费全部用于发展职业教育;落实成教经费政策,按农村人均0.5元筹集成人教育经费,并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2.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其中0.5%用于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三是提高待遇,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各级政府必须提高职业学校教师特殊的身份待遇,落实教师优惠政策,重新核定公办职业学校编制,把省里按国标转移支付的教师工资以及市标补贴足额拨付到职业学校,保证现有公办职业学校教师工资的足额发放。建立职业学校教师激励机制,分别按照职业学校教师总数的4%、3%、2%、1%、0.5%比例,评选“职教新秀、职教能手、骨干‘双师’、专业带头人、职教名师”,并分别按每月100、200、400、600、800元的标准发放政府津贴。 四是采取措施,扶持民办职业学校发展。兑现民办职业教育奖励资金,扶持民办职业学校创建省三星级职业学校,对通过省三星级以上民办职业学校采取特殊的教师引进和使用政策。(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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