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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新机制

发布时间:2008-07-02 作者:沭阳县府办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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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建立项目筛选、审查、上报机制。进一步完善“县财政支农项目库”,拓宽支农项目范围,建立健全上下畅通的项目筛选、审查、上报机制。二是健全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不断增加财政对“三农”的投入,科学调整支农资金增量,优化支农资金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实施一个、成功一个、群众受益一个。三是完善集聚效应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特别是信贷资金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引导人才、智力和闲散资金流向农村、支持农业、服务农民,整合财力、人力、智力,实现集聚效应来办涉农大事。四是创新激励、监督、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实行支农资金跟踪问效,完善报账制、直补制的资金使用方式,积极推行绩效考核办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沭阳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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