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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推行首查不罚制度

发布时间:2008-10-09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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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网  2008-10-08 12:30:47
 
  新华报业网讯 泗阳县日前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对企业特别是招商引资企业,首次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执法检查中,推行“首查不罚制度”,即:企业首次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以督促企业整改为主、自行纠正,免于处罚。

  对企业故意违法、严重危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影响较坏的重大案件实施处罚前,一律先报该县软建办备案或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积极为企业和谐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环境。(骆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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