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 2008-10-08 12:30:47 新华报业网讯 泗阳县日前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对企业特别是招商引资企业,首次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执法检查中,推行“首查不罚制度”,即:企业首次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以督促企业整改为主、自行纠正,免于处罚。
对企业故意违法、严重危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影响较坏的重大案件实施处罚前,一律先报该县软建办备案或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积极为企业和谐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环境。(骆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