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招聘2个岗位,共6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热爱民政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2、岗位条件:见附表。
三、岗位待遇 1、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3个月,月基本工资800元,月绩效考核工资3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2、聘用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报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办理人才派遣手续。
四、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简章,公开报名; 2、组织笔试; 3、进行面试; 4、组织体检和考核; 5、聘用。
五、报名办法 1、应聘者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2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到市民政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07年2月7日—1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市民政局604房间(人民大道2号财政大厦)。 联系人:徐宝良 刘菊 联系电话:0527—4363576 13852429301 8996726
宿迁市民政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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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
人数 |
年 龄 |
岗 位 条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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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募捐办(福利彩票中心)工作人员 |
3 |
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以后出生) |
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市场营销,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实践经验比较丰富;或计算机专业、市场营销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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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文秘人员 |
3 |
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以后出生) |
大专以上学历,有文字专长,熟悉行政事业单位文秘工作,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5篇文章或10篇以上新闻信息稿件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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