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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安监局 公开招聘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7-04-25 11:59:21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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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宿编办[2007]12号文件精神,宿迁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1年4月26日至1989年5月7日期间出生)。
  3、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面向“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职位的,须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放宽至普通高校专科学历。
  4、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07年4月26日—5月7日到市安监局办公室(洪泽湖路139号)报名,报名时间每天9:00—17:00。
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2007届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和工作经历证明;
  4、报考面向“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职位的,学历属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的,还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者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蓝底一寸照片2张。报名者填写《宿迁市市直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经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笔试:内容参照2007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
  笔试时间为5月20日,请应考人员于5月17日—18日(8:30—17:00)到市安监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集中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拟招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从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7天,公示后无问题的作为拟聘用人员。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从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附考核材料、体检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原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报市人事局审批。
  市人事局审批后,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应届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本简章由市人事局、市安监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市安监局:4366096 4368361
  监督举报电话:市人事局:4368357




2007年4月23日



附:
招聘岗位、范围、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对象
招聘人数
开考比例
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
市安全生产监察队工作人员
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
1∶3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不含生物化工、工业催化、生物化学工程)、安全工程、消防工程、工业工程、工商企业管理、法学专业;
1、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学历放宽至专科。
3、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工作性质和特点不适宜女性。
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1
1∶3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不含生物化工、工业催化、生物化学工程)
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工作性质和特点不适宜女性。
1
1∶3
安全工程、消防工程、工业工程、工商企业管理
1
1∶3
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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