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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候选单位和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候选人简介

发布时间:2007-12-13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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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政法干警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激励广大政法干警无私奉献、奋发进取,积极投身于和谐宿迁建设,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决定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争创“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和“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活动。现将“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候选单位和“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候选个人基本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广大读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票。

参与投票地址:http://pas.suqian.gov.cn/hugepasqt/gzjhpt/rsc_detail.jsp?id=161

 

  一、“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候选单位事迹简介

  1、沭阳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三年来,该科共办理各类出入境证件5000 余本,查处违法犯罪案件47起,查处违法人员97名,服务群众3万余人次,无一起群众不满意事件发生。按照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该科结合实际创立了“四看齐、三走进、一回访”制度,先后被省厅出入境管理处、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予以采纳。在全市率先推出行政许可告知制度,并在全市出入境系统得到推广。近年来,该科先后获得了省公安厅“省级出入境文明窗口”、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沭阳县“文明单位”、沭阳县“巾帼文明示范岗”等荣誉。      

  2、泗阳县公安局法制办公室
  
近年来,该室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制订的《分级处警工作规范》被中央、省、市等媒体宣传报道、《审讯押解违法犯罪嫌疑人暂行规定》被市公安局在全市推广,有力推动了执法工作上台阶。2006年度,全局执法质量首次进入全省优秀行列。今年1-11月份,共审核各类治安行政案件4500余起,刑事案件1800余起,行政拘留1602人,起诉605人,劳动教养31人。该办先后被市公安局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有六名同志因工作突出被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表彰记功,五人次被县局表彰奖励。

  3、泗洪县公安局龙集派出所
  
2005年以来,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96起,刑事拘留92人,查处治安案件264起,行政拘留169人,劳动教养19人,人民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2005年在全市率先完成数字监控系统建设,省、市领导先后多次到该所视察,对该所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将数字监控系统在全市推广。在警务室建设中率先以民警姓名命名警务室,强化了住警务室民警的责任,方便了人民群众,在全市公安系统推广。2005、2006年连续两年被市公安局评为“十佳”派出所、2006年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技防先进单位”和“全市科技强警应用先进单位”。先后被县政府、市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各一次。

  4、宿豫公安分局关庙派出所
  该所在基层警务室建设、交通警务室建设、绩效考核、二代证办理等工作方面均取得了较好成绩,稳步走在全市前列。特别是把建设农村警务室工作作为重中之中,解决了经费、人员等瓶颈问题,做到了内挖潜力、外部借力,增强活力,保持生命力,使警务室真正成为一线战斗实体,其中水汉警务室被市局以水汉模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今年,该所还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被分局集体嘉奖一次,三名民警受到分局嘉奖。

  5、宿城公安分局府苑派出所
  近年来,该所坚持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创建活动。率先开展勤务机制改革,推行24小时动态巡逻出警;研发了电子物证管理系统,规范执法工作;相继推出了导警台、民警去向留言板等便民利民措施;实行治安月例会制度,群防群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以来,该所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80余名,抓获逃犯 15 名,切实维护了辖区政治稳定、治安安定。2006年以来,先后被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被市公安局授予“110接处警先进单位”。
  6、宿迁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
  该大队以让人民满意为宗旨,以打击犯罪为己任,攻坚克难,成功破获了“3.13特大入室抢劫案”、“5.18故意伤害致死案”、“系列抢劫出租车案”、“系列盗窃塑料颗粒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创建并实施了《刑警大队细节管理十二条规定》,全力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刑侦工作规范化建设,实行了“日清、周毕”和“刑侦绩效无缝隙考核”制度,提高刑侦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一年来,刑警大队5名民警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73起,刑事拘留、提请逮捕、移送起诉135人,辖区八大类案件全部破获。2007年大队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二人荣立个人三等功。

  7、市湖滨新城开发区公安分局晓店派出所
  该所依托农村警务室开展“访百企、走千家”活动,发放警民联系卡和各类治安防范宣传资料3万余份,协助破案21起,抓获嫌疑人11名。推出流动人口“六个一”工作管理法,得到市局的充分肯定。首创“丁快”电子交通管理模式,在全省得到了推广。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查处无牌无证摩托车280余辆,挪用号牌摩托车6辆,督促办理牌证700余人次,纠违4500余台次,抓获交通肇事致人重伤的网上逃犯一名,受到了省厅和市局肯定。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被评为“全市平安创建先进单位”、被湖滨新城开发区党工委评为“优秀基层党组织”。

  8、宿迁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机动大队
  2004年以来,该大队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3万余起,查获盗抢机动车216辆,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65万余元,抓获网上逃犯19名。查获非法出版物13万余册(盘)以及各种问题烟酒、食品、化妆品等违法物品9万余件,案值325万余元。查(协)破行政案件315起、刑事案件285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95名,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900万余元。先后总结形成了多种实战技法,其中《张卫东卡口堵控六战法》于今年年初被公安部交管局全文转载、被省厅交巡警总队发文在全省推广学习。叶庄治安卡口作为全国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观摩点,其工作成效、规范化建设得到公安部的高度评价。该大队还摸索出一套中小城市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新模式,得到省交巡警总队的充分肯定。2006年被市公安局评为110接处警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公安厅评为“平安创建工作先进基层单位”、2007年度被评为“全市卷烟打假工作先进集体”,22名民警受到上级表彰。

  9、宿迁市公安局信访处
  该处始终坚持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注重畅通信访渠道,推动了全市公安系统信访工作的不断进步。全市公安信访总量持续下降,赴省进京上访量一直处于全省末位,重大节日和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无一人进京赴省上访。制定了《宿迁市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有效避免了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有效维护了信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全省公安机关率先推出了部门和警种联合接访制度,受到市领导和省公安厅的充分肯定;在全市公安机关推行信访案例警示教育制度,受到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信访案件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受到公安部的肯定,并向全国推介。该处先后荣获“全省公安机关集中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先进单位”、全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6年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连续2年信访工作综合绩效考评位居全省公安机关前3名。

  10、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该局以制度创新为动力,制定了《全市反贪工作一体化建设考评办法》,构建了反贪工作一体化模式,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了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积极探索反贪工作规律,根据职务犯罪特点、反贪侦查工作规律、队伍工作要求,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实现了反贪办案的倍增效应,共查办各类窝串案40件57人,2007年,市检察院反贪局立案12件12人,大要案率100%,要案10件10人,要案率83%,自行发现并独立查办处级以上干部9件9人,所办案件全部侦结,当年案件侦结率全省第一。该局先后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反贪污贿赂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被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评为全省追逃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先进集体。

  11、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该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三年来,该院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54件6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600件2205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2496件3687人。注重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了《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办法》、《反渎职侵权检察业务见习制度》、《普通程序刑事案件当庭移交证据庭审制度》等60余项规章制度,形成了系统的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因其突出的工作业绩,该院多次被上级部门表彰。其中,2005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2006年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一等功;2007年被省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12、泗阳县人民检察院
  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防范并举”,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670件809人,向法院提起公诉251件372人,追诉10人,不起诉2件,案件的有罪判决率和程序合法率均为100%。坚持以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实施案件流程管理,促进了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的提高。2004-2006年连续三年被市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2006年被省检察院、省人事厅表彰为先进集体,被省检察院表彰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5-2006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2007年被省检察院表彰为“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先进集体。

  13、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该局始终坚持把打击锋芒指向社会危害性大、群众反应强烈的严重职务犯罪,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司法人员徇私枉法案件、重大安全事故背后隐匿的渎职以及严重侵犯人权的等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注重执法规范化建设,狠抓制度创新,极大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质量。2006年立案6件6人,2007年立案10件10人,列全市之首,在全省同行业中也名列第一。2003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并记集体二等功;2004年被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2005年7月,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2006年被市委政法委命名为规范执法示范单位。

  14、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该庭充分发挥立案、信访和流程管理三项审判职能,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先后被省委办公厅确定为省领导到宿迁的视察点;被宿迁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全市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的视察点;被市委政法委确定为全市“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示范点;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荣获省法院授予的“文明窗口单位”称号; 2005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先进集体和全市法院优秀审判集体和院先进集体。2006年,被省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15、沭阳县人民法院
  近年来,该院以争创一流法院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丰硕成果。三年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9474件,办结28248件,同比分别增长12.57%和12.17%。该院制定的《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的意见》、《审判和执行规范》等制度对规法司法审判行为,促进社会公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人民满意好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全国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文明单位标兵”,被省高院分别记集体一等功、二等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创安工作先进集体”、“十佳政法单位”。

  16、泗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该庭坚持依法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高效审理案件,当庭宣判率达80%;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80%以上;积极参加平安创建活动,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参与社区矫正达126人次,社会效果明显。2006年被泗洪县委、县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省高院评为“创安工作先进集体”、“争创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被市综治办、团市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17、泗阳县人民法院王集法庭
  该庭始终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和谐司法理念,依托乡镇矛盾调解中心,积极推行“诉调对接”,实行法院诉讼与人民调解的全面融合。今年以来法庭审结各类案件630件,调解率始终保持70%以上,委托调解案件105件,结收案比超过100%。先后被县表彰为政法综治工作先进集体,“泗阳县十佳政法单位”。二次被市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被市委、市政府荣记集体二等功,并被表彰为市级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18、宿豫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始终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放在首位,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04年-2007年1-11月,案件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各项指标均处于全市领先地位。先后被省院表彰为“2003-2005年度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被宿迁市委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先进政法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荣记“集体二等功”;被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五次,同时被确立为全市政法系统首批“规范执法行为示范点”,该党支部连续四年被表彰为“先进党支部”。

  19、泗阳县司法局  
  该局创新普法形式,精心制作了25000册适合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的法律知识读本,免费赠送农家;开展结对帮扶普法服务送到家活动,全县22个法律服务机构和258个村居(社区)签订了结对帮扶协议,在村级建立了法制学校,定期为村民提供法律法务。通过建立“红黄蓝”三级预警机制和“培训+安置+输出”模式,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实行“集中梳理、归口管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机制,进一步优化调解资源,放大调解效应,狠抓“大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23件,开展法制宣传162场次,组织培训72场次,办理各类公证1789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15件。2006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法治建设、平安创建先进集体。

  20、沭阳县张圩乡司法所  
  该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通过健全调解网络、规范调解制度,及时调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近年来该乡从未发生因民间矛盾激化导致的民转刑案件。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全乡的工作网络,安置帮教对象和社区矫正对象衔接率、帮教率达100%。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促进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社会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2005年被沭阳县委、县政府评为“四五”普法先进集体,2007年被县司法局评为先进单位。

 

  二、“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候选人员事迹简介

  1、甄军
 沭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指导员。三年来,该同志带领队员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360余起,其中命案16起,绑架案1起;追回网上逃犯28名,其中命案逃犯6名,省厅督部逃犯1名,创造了6年零投诉的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先后被沭阳县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三次,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十佳人民警察”。

  2、魏兵  
  泗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该同志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率先垂范,勇挑重担,兢兢业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三年来,先后成功破获命案26起,以及一大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恶性大要案件。在追逃工作中,该同志坚持传统方式和科技手段并重,立足本地与加强协作并重等措施,积极开展工作,共追回逃犯42名,其中,外省市逃犯25名,命案逃犯4名。2006—2007年先后被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三次,2007年被市公安局授予“宿迁十大名探”光荣称号。

  3、许小军  
  泗洪县公安局双沟派出所指导员。从警以来,该同志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任劳任怨,默默奉献。2006年以来,他和同志们一起共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分子410人,其中逮捕62人,行政拘留162人,抓获三逃人员41名,其中两名为命案逃犯,搜集并及时上报了400余条有关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有效地维护了当地社会治安的稳定。先后被市、县公安局评为“十佳社区民警”、被县公安局评为“优秀执法标兵”、“科技强警先进个人”。
  4、王康乐  
  宿豫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该同志从事国保工作的5年时间里,全区特殊群体涉访预警率达到95%,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70余起。经过他和战友们的不懈努力,先后有500多名受害群众脱离邪教组织,先后被县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被市公安局授予先进工作者、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先进工作者”的光荣称号。   

  5、陆莉  
  宿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中队长。近年来,该同志先后为群众提供户口、身份证等情况咨询4500余人次,完成人口数据变更维护60余万次,上门为群众换发二代证600多次,为群众做好事180余件,并长期帮扶一贫困家庭。仅2006年以来,户政中队收到19封感谢信中,赞扬陆莉的就有17封。由于成绩突出,她先后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被授予“宿迁市优秀女警官”、“宿城区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等荣誉称号。在她的领导下,所在的户政中队多次被授予“巾帼示范岗”荣誉称号。

  6、肖岩松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一大队三中队副指导员。该同志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光荣职责。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执法中认真细致,精益求精,主动服务群众意识强,急他人之所急,救事故群众与生死之间,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2007年以来,他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870余起,教育交通违法行为人2000余人,处理交通事故80余起,查获盗抢机动车13辆,收到社会各界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20 余次,无一执法过错,受到了上级执法部门的充分肯定。2006年被市公安局嘉奖一次、2007年被市公安局评为“优秀军队转业干部”。

  7、王志栋  
  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城区派出所副主任科员。该同志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服务热情,清正廉洁。两年来,共查缉、查验船舶、船员10万余人次,行政处罚8692次。参与接处警212次,调解纠纷73起,协助办理案件16起,从未有因执勤、执法而遭遇投诉过,也没有因执勤、执法不规范而被批评、通报过,更没有因执勤、执法过错而被复议、诉讼过。十余年来,共拒收小费百余次,拒收烟酒二百余次,总价值数万元。赢得了群众称赞,树立了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2006年被市公安局嘉奖一次。   

  8、窦道奇  
  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该同志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苦干实干、开拓创新、敢试敢为,通过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促进了全市公安执法水平的提高,为全市公安执法整体质量由建局之初的最后一名跃居全省上游作出了突出贡献。2004年以来,市公安局执法质量连续4年名列全省前三、苏北第一,法制绩效考核连续多年位列全省第三、苏北第一,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满意率不断提高。在今年全省公安系统“三考”活动中,我市总体成绩位居全省三强、苏北第一,执法办案卷宗考评名列全省第一、基本法律知识考试名列全省第二。其个人也先后被省公安厅荣记三等功,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四五”普法先进个人,连续2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9、蒋晓三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大队法医室主任。该同志始终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忘我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清正廉洁。2003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检验鉴定6000余例,先后参加了2006年宿豫“7.2命案”、2006年泗洪“10.8杀人案”、2007年宿城“6.12命案”等一系列重特大、有影响案件的现场勘查及检验鉴定工作,为成功破获案件、打击犯罪提供了坚强的技术支撑。2006年被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该同志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受到立功和嘉奖表彰。

  10、喻葵英  
  市检察院办公室副科级助理检察员。该同志爱岗敬业,经常加班加点,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近年来,先后起草综合文字材料400余篇,计约200万余字,其中多篇重要信息被省、市领导批示。撰写的4篇信息在2006年度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信息范文、优秀统计分析范文。2篇文章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优秀论文。在《检察日报》、《新华日报》等中央、省级报刊发表宣传文章34篇。先后3次被评为全市党委系统、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被宿迁市妇联评为全市妇女工作先进工作者,连续4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连续5年被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

  11、莫乃攀  
  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该同志坚持秉公执法,大公无私,所办案件数量和质量均列全市、全省同行前列。2004年以来,共办理渎职侵权案件25件25人,所办案件起诉率100%,有罪判决率100%。2004年被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2005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他所带领的单位也先后被省、市、县相关部门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先进集体等。

  12、仲红兵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该同志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对党忠诚,是检察队伍中的骨干力量。三年来,他组织干警先后在司法、税务、林业、水利、计生等领域成功查处了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破坏选举以及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失职被骗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14件14人,有力打击了各类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活动。总结制定了反渎职侵权检察业务见习管理办法,定期派员深入相关单位,学习规章流程,增强了识别犯罪、打击犯罪的能力。2005年被市检察院记三等功,2006年被省检察院政治部、反贪局评为优秀侦查员。

  13、孙瑞红  
  宿城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该同志坚持秉公执法、严肃办案,近年来,共受理民事申诉案件近200件,提请抗诉20件,建议提请抗诉15件。她所在的部门连续5年被评为先进集体,连续3年在同行评比中名列第一。其个人2004年被评为“江苏省首届民行办案能手”,2005年被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记“三等功”一次,2006年3月被宿迁市委政法委、宿迁市妇联联合表彰为“宿迁市优秀女检察官”,被宿城区委、区政府授予“十佳办案能手”称号,同年当选为“宿城区首届十大杰出青年”,2007年3月被宿迁市委政法委表彰为“先进工作者”,连续5年被区院评为先进个人。

  14、林红霞  
  泗阳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该同志注重理论和业务学习,理论素养高,业务能力强。三年来,她独立承办各类批捕案件近400件500余人,公诉案件近200件260余人,准确率100%。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送法进学校,送法进社区,积极开展预防、教育、挽救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近年来,先后两次被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2006年被评为泗阳县十佳政法干警,被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2007年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十佳人民检察官”。

  15、覃卫东  
  沭阳县人民法院庙头法庭审判员。该同志在办案过程中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指导,处处为当事人着想,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结合,2005年至今审理各类案件1447件,平均结收案比达100%,准确率100%。近三年来他审理的案件调解撤诉率平均达70%,各项质效指标在全市法院同系统均名列前茅,无一信访投诉。2004年被沭阳县人民政府授予“五一”劳动奖章,2006年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十佳人民法官”称号,被市中院授予先进工作者2007年被省高院评为“诉调对接工作先进个人”。

  16、张前进  
  宿城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该同志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承办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2004年审结154件,2005年审结134件,2006年审结139件,2007年1至10月审结101件,历年审理案件数量居全市基层法院刑庭庭长前茅。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并先后被市中院授予“法官之星”,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先进工作者,被省高院评为“创安”先进个人及省级“优秀法官”。他所领导的刑事审判庭多次被市中院评为先进集体,被评为区级优秀“青年文明号”、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市级优秀“青年文明号”和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17、袁震  
  宿豫区人民法院院长助理。该同志政治坚定、求真务实、胸怀大局、业绩突出。他先后担任来龙法庭庭长、立案庭庭长、审管办主任、院长助理等职务。无论在何工作岗位,都创造了骄人的业绩。来龙法庭被中院记功、立案庭被确定为全市“青年文明号”、审管办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其本人也先后被市中院和省高院记个人三等功和二等功、被省高院评为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十佳法官”称号、被省高院和省人事厅联合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等。

  18、杨菁  
  泗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办铁案,出精品”是她对工作的要求。3年来,她个人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00多件,平均结案期限不到12天,当事人无一投诉、无一信访,所办案件无一被上级法院改判,个人办案效率与质量一直居全市前列。先后撰写了高质量的调研文章20余篇,有的被省高院《参阅案例》采用,有的还入选了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与刑诉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集。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06年又被评为“审判之星”、“全县十佳政法干警”,并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19、孙加帮  
  泗洪县孙园镇司法所所长。该同志15年来兢兢业业、无怨无悔、忠实履行司法助理员的职责。想方设法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辖区内400多名安置帮教对象和社区矫正对象都得到良好的教育和改造,无一人重新犯罪;倾力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共调解重大疑难纠纷100余件,一般性矛盾纠纷1000余件,无一例反复。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群众好评。2006年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四五”普法先进个人,02007年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十佳司法行政工作者”称号,2003-2006年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20、张霁鸣  
  宿迁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按照“应援尽援”的原则,不断简化援助程序,推行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工作公示和告知制度。建立完善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法律援助案件听庭制度、办案质量定期通报制度等,形成了动态的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得到省司法厅的肯定。市及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均通过“江苏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的考核验收,成为苏北第一家全面达标的地级市。实现了法律援助案件连续三年持续增长,今年1-10月,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129件,实现同比翻番。2007年被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评为“先进个人”,被宿迁市委政法委评为“市十佳司法行政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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