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规定  
宿迁市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自2004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办公时间为9:00-11:3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27-84368100
 
  通信地址:宿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223800
  
  二、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根据《规定》第十一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宿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网上宿迁”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具体网址为http://www.suqian.gov.cn/。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网上宿迁”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附页流程图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为:
  

费用项目

费用分项

收费标准

单位

备注

信息介质及制作费

纸张费

0.5

/

复印费

0.6

/

光盘费

10

/

光盘刻录费

10

/

磁盘费

5

/

磁盘制作费

5

/

信息检索费

信息检索费

3

/小时/

信息传递费

材料邮寄费

15

/

材料快递费

30

/

材料传真费

20

/

单项申请最高费用标准

100

  说明:
  1.该收费标准经市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2.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届时请提供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