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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物价局收费处
·咨询电话: 0527-84357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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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1.《关于规范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宿价费[2004]11号); 2.《宿迁市培训收费管理办法》。 (二)申请材料 1.培训收费单位填写《培训收费标准审批表》(一式三份); 2.教学计划及资料明细; 3.培训对象涉及企业的的,需经过软建办审批同意。 (三)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 2.委托价格认证中心成本认证; 3、职能处室提出经办意见; 4.报分管局长批准; 5.批复申请人。 (四)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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