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政府-政府公众服务-个人办事-缴费物价

  办事事项
  宿迁市目前水费标准  
 
·受理部门: 市物价局工价处
·咨询电话: 0527-84357206
 
 
 办事指南
(一)市区自来水到户价格
 
我市市区水价调整从2006年6月份抄见水量起执行,调整后的具体到户价格如下:
居民生活用水:2.55元/吨;
行政事业用水:2.95元/吨;
工业用水:3.05元/吨;
经营服务用水:3.05元/吨;
特种用水:4.85元/吨
 
(二)污水处理费标准
 
1、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1.03元/立方米;
2、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1.00元/立方米;
3、特种用水:1.10元/立方米。
注:使用城市自来水的用户,污水处理费包含在自来水价格当中,不另交纳;使用地下水、地表水用户,按上述标准缴纳污水处理费。
 
(三)地表水水资源费标准
 
1、市区市政公用水厂用水:0.18元/立方米;
2、电厂贯流冷却水(开式):按取水量的1%测算计收;
3、电厂循环冷却用水(闭式):按实际补充的新鲜水量计收;
4、电厂的消耗水:按实际取水量计收;
5、农民生活用水、农业生产用水:免收。
 
(四)地下水水资源费标准
 
1、取用地下水的城市公共自来水厂:0.47元/立方米;
2、乡及乡以下农村自来水厂,农民生活用水以外的其它用水:0.17元/立方米;
3、市区直接取用地下水的工业用户:0.97元/立方米 (水厂管网已到达);0.67元/立方米 (水厂管网未到达)。
4、市区直接取用地下水的其它用户:1.23元/立方米 (水厂管网已到达);0.95元/立方米 (水厂管网未到达)。
 相关表格下载
·
 
关于本站 | 网站制作 | 广告服务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3-2006 Suqian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宿迁市人民政府主办 宿迁市电子政务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27-436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