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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事项
  房屋权属他项权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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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指南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7日 
 
 
申办材料:
房产抵押登记需提交
1.房屋抵押登记申请表(在登记窗口索取表格);
2.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表(在登记窗口索取表格,此项仅指购买住房抵押贷款);
3.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初始登记证、商品房购房发票(原件,此项仅指个人购买商品房抵押贷款);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5.房地产抵押登记、贷款合同(原件)(单位之间债权担保、个人之间借贷,均应公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
6.房屋价格评估报告;
7.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印章,私有房产抵押需夫妻身份证明(户口薄或结婚证),配偶出具同意书,未婚者需出具单位盖章的独身身份证明书;
8.抵押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共有房屋,需同时提交共有人书面同意证明;
10.承诺书(第三人担保,由担保方出具);
11.抵押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2.上级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股东会批准房产抵押的文件;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及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印章。
 
办理程序:
1、受理登记
2、审批缮证
3、缴纳费用
4、领取权证
 
收费标准:
住宅房按每套80元收取。非住宅房按不超过非住宅登记费标准的6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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