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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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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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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材料: |
房产抵押登记需提交 1.房屋抵押登记申请表(在登记窗口索取表格); 2.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表(在登记窗口索取表格,此项仅指购买住房抵押贷款); 3.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初始登记证、商品房购房发票(原件,此项仅指个人购买商品房抵押贷款);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5.房地产抵押登记、贷款合同(原件)(单位之间债权担保、个人之间借贷,均应公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 6.房屋价格评估报告; 7.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印章,私有房产抵押需夫妻身份证明(户口薄或结婚证),配偶出具同意书,未婚者需出具单位盖章的独身身份证明书; 8.抵押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共有房屋,需同时提交共有人书面同意证明; 10.承诺书(第三人担保,由担保方出具); 11.抵押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2.上级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股东会批准房产抵押的文件;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及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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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受理登记 2、审批缮证 3、缴纳费用 4、领取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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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住宅房按每套80元收取。非住宅房按不超过非住宅登记费标准的60%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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