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政府-政府公众服务-个人办事-土地房产

  办事事项
  土地估价结果备案办事程序  
 
·受理部门:
·咨询电话:
 
 
 办事指南


一、 办事流程:

1、  受理申请;

2、  实地踏勘;

3、  初审;

4、 市局领导审批;

5、 登记,核发备案表;

二、 收件材料:

1、  申请书原件一份;

2、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两份;

3、  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4、  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注: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

三、 审批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务院[2001]1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试行)>和<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

四、 工作时限:3个工作日(不含公告和领导审批时间)

五、 不收费。

六、 办理地址:宿迁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群众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     84313810    84313826
 相关表格下载
·
 
关于本站 | 网站制作 | 广告服务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3-2006 Suqian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宿迁市人民政府主办 宿迁市电子政务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27-436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