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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事项
  犬类养殖、销售许可  
 
·受理部门:
·咨询电话:
 
 
 办事指南
申办材料:
1、养犬申请表; 
2、当地居委允许养犬的证明; 
3、犬主一寸彩照4张。 
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批。 
收费标准:
用于警卫、表演、看护的单位养殖犬300元/证,个人养犬3000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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