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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在下列相关资料准备妥当后,到宿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出申请 1、提交寄养儿童所持的有效护照及复印件,二寸照片两张; 2、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外国人的,提交外国护照、证件的复印件; 3、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提交所持护照及在国外定居证件的复印件; 4、寄养儿童父母的书面委托申请; 5、承担寄养者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寄养保证书; 6、填写《外国人居留申请表》; 7、企业所在地(非企业人员或家属的按临时住宿申报地)的县级市公安局或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审核意见; 8、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申请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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