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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在下列相关资料准备妥当后,到宿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出申请 1、单位申请(盖章) 2、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年审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港澳居民填写《暂住证变更延期申请表》,台湾居民填写《台湾居民多次入出境签注、暂住加注申请表》 6、企业所在地(非企业人员或家属的按临时住宿申报地)的县级市公安局或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审核意见 7、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申请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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