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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宿迁市旅游局受理后以国家旅游局公告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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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对象资格: |
申办设立条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接待旅游者一年以上的旅游区(点),包括旅游景区景点、主题公园、动物园、度假区、文博院馆、美术馆等,均可申请参加质量等级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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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材料: |
由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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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审批工作流程 1.国家AAAA、AAA级旅游区(点)申报程序 (1)旅游区(点)提交申请报告; (2)所在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初评; (3)省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4)国家游局组织评定; (5)国家旅游局审批、公告。 2.国家AA、A级旅游区(点)申报程序 (1)旅游区(点)提交申请报告; (2)所在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初评; (3)省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定; (4)省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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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免费 1.《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S—1999)国家标准 2.《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定细则 3.《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景观质量评定评分细则 4.《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游客意见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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