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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事项
  临、跨、过河与通航有关设施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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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指南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四级以上航道的临、跨、过河与通航有关设施修建项目10个工作日之内上报江苏省交通厅航道局审批) 
申办对象资格:
 
申办材料:
1、 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准;2、 书面申请,3、 报送文件、资料,说明修建的理由,与通航有关设施的种类、结构、规模、位置、地点和设施所处位置的航道平面图、断面图及设施总体布置图等设计资料。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2、资料审核3、现场勘察4、审查批准5、定位放样6、现场监督7、竣工验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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