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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事项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  
 
·受理部门: 市卫生局
·咨询电话: 0527-84389300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
办理部门: 市卫生局
服务类型: 社保
办事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专项技术服务申请,由所在单位报所属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并组织理论及操作培训合格后,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3、经考试和考核合格的审批办证;
4、窗口缴费、领证。
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书;2、医师、护士、助产士身份证、学历证书,医护人员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3、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4、1寸免冠登记照片1张。
收费标准: 工本费5元
鄂价费[1998]329号
联系方式:
承诺时间: 15个工作日
下载表格: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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