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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事项
  国家公务员招考录用办事程序  
 
·受理部门: 市人事局
·咨询电话: 0527-84368361
 
 
 办事指南

 
 
  (一)文件依据:
  (1)国务院《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25号)和国家人事部有关录用工作的政策规定;
  (2)省人事厅《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实施办法》(苏人一[1995]122号);
  (3)省人事厅《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苏人调[1996]7号);
  (4)省人事厅《江苏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苏人通[1999]23号);
  (5)江苏省人事厅苏人考[1995]2号、江苏省财政厅苏财综[1995]125号、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1995]227号。 

  (二)范围对象:
  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

  (三)报送材料:
  (1)报名登记表;(2)录用审批表;(3)体检表;(4)录用考核表;(5)《简章》规定的有关材料。

  (四)办理程序:
  (1)编制计划、公布《简章》;(2)组织报名;(3)组织笔试;(4)组织面试;(5)组织体检;(6)考核;(7)上报审批,(8)办理录用手续。

  (五)收费标准:
  (1)报名考务费: 98元/人; (2)考补费: 100元/人。

  (六)办理时限:
  按《简章》规定时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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