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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事项
有关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社会力量办学教学管理的投诉
·受理部门:
·咨询电话:
办事指南
权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等规定的权利义务执行
受理范围:
1、职业中专校在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中有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的;
2、成人中专校在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中有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的;
3、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在办学、招生和教学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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