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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事项
  核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受理部门: 市文化局行政审批中心窗口
·咨询电话: 0527-84359306
 
 
 办事指南
一、申报材料:
1、   有单位名称(工商部门名称核准);
2、   具备资质的演员5人以上;
3、10万元以上验资报告;
4、法人代表无刑事犯罪记录;
5、固定地址;
6、法人代表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7、确定的表演门类。
二、办事程序:⑴审核材料;⑵填表;⑶发证。
三、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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