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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事项
  申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受理部门: 市消防支队
·咨询电话: 0527-84313819
 
 
 办事指南
  请申报单位或个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含装修)审核、验收意见书;
  2、消防安全组织网络;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报告;
  6、消防电气检测合格报告;
  7、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纪录;
  8、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9、平面图:
  如果提供的文件资料不符合要求或资料不齐全,将予以退回,请对我们的工作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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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27-436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