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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市公安局
·咨询电话: 0527-8435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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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办“网吧”申请人须持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发放的同意筹建批准文件,向同级公安机关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或指定部门递交《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申请登记表》,由受理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安全审核。以县级公安机关名义报请省辖市公安机关进行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省辖市公安机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在完成上述安全审核工作后,省辖市市区由省辖市公安机关、县和县级市由县级公安机关统一发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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