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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事项
  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零售连锁)工作程序  
 
·受理部门: 市药监局
·咨询电话: 0527-84355815
 
 
 办事指南

  ①申办材料
  申请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审批表》
  (三)原《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各变更事项分别提交:

  变更企业名称:
  1、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变更注册或仓库地址应提交:
  1、拟变更的营业场所、仓库、房屋使用权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2、平面布局示意图;
  3、审查部门现场检查结论;

  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1、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2、变更后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管理人员变动情况说明;
  3、主管部门或董事会任命(或聘用)文件;
  4、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5、相关资料或资质证明;
  6、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应提供双方转让协议书.

  变更经营方式应提交:
  1、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2、质保体系、文件制度目录。

  变更经营范围应提交:
  1、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2、经营场所、仓库平面布局示意图;
  3、质保体系、文件制度目录。
  以上材料宿城区一式一份,各县(区)一式二份,统一按A4标准制作,需手写的内容一律用黑笔按要求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材料应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同时需报电子版本一份。


  ②办理流程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应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受理--审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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