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申办材料 申请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审批表》 (三)原《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各变更事项分别提交:
变更企业名称: 1、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变更注册或仓库地址应提交: 1、拟变更的营业场所、仓库、房屋使用权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2、平面布局示意图; 3、审查部门现场检查结论;
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1、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2、变更后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管理人员变动情况说明; 3、主管部门或董事会任命(或聘用)文件; 4、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5、相关资料或资质证明; 6、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应提供双方转让协议书.
变更经营方式应提交: 1、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2、质保体系、文件制度目录。
变更经营范围应提交: 1、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2、经营场所、仓库平面布局示意图; 3、质保体系、文件制度目录。 以上材料宿城区一式一份,各县(区)一式二份,统一按A4标准制作,需手写的内容一律用黑笔按要求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材料应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同时需报电子版本一份。
②办理流程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应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受理--审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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